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2.组织实施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实施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
4.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具体实施意见,牵头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运营;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执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全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或激励制度。落实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9.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负责做好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考务组织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4.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就业创业工作稳中趋好
2019年全县就业创业工作总体稳定,延续了稳中向好的态势,基本实现了时间与任务同步的目标。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38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030人的100.7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3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30人的102.61%;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人数21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10人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3.45%,控制在4.20%的目标内。开发公益性岗位数18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180人的103.3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1376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7600人的113.6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82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9270人的105.93%。
扶持创业763人,完成目标任务760人的100.39%,发放贷款10565万元,带动吸纳就业3876人。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250人,完成目标任务数250人的100%,发放贷款3185万元,带动和吸纳就业1275人;创业担保贷款及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创业513人(小微企业3户),完成目标任务数510人的100.59%,发放贷款7380万元,带动和吸纳就业2601人。
2.社会保险工作保障有力
(1)养老保险工作。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563人,完成全年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6489人的100.45%。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202682人,完成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200924人的100.87%;全县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38891人,共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5105.85万元。
(2)失业保险工作。全县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558人,完成全年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8385人的102.06%;失业保险金支出118.94万元。
(3)工伤保险工作。全县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1810人,完成全年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11500人的102.70%;工伤保险金支出557.37万元。
(4)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全县共有离退休人员4570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2222人、企业离退休人员2348人。共发放退休人员养老金18754.73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11897.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91.67万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金6765.99万元。
3.人事人才管理不断完善
(1)人才招聘工作。2019年共招聘、招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87名,其中:公开招聘30人;紧缺人才招聘12人;特岗教师99人;“三支一扶”6人;免费师范生12人;免费医学生16人;城镇退役士兵安置12人。办理期满转正206人,其中:特岗教师转地方编制182人;“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转正20人;特岗全科医生服务期满安置4人。
(2)人事管理工作。完成2018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4684人,其中:优秀913人;合格3530人;未定等次238人;不合格3人。完成机关单位工人年度考核198人,其中:优秀37人;合格161人。办理人事调动84人,其中:事业人员县外调动1人,外县调入5人,县内调动73人;工勤人员县内调动5人。
(3)工资福利工作。2019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工资审批599人;新参加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工资审批41人;新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审批187人;学历变动重新确定工资审批45人;工作调动工资审批94人;更正工资审批11人;2019年正常晋升工资审批4543人;机关工人职务变动23人,“三支一扶”期满转正20人,工资调整5721人。
4.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劳动监察工作。对用人单位共开展日常巡察167户次涉及劳动者0.12万人;完成年审用人单位397户,年审涉及人数0.4424万人。执法年审中督促补签、续签劳动合同150人;审查用人单位规章22件;督促用人单位补缴社会保险10.7万元。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专项检查7次,专项检查涉及单位共376户,涉及劳动者人数5632人。严厉查处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案件3起4人,处罚金额2万元。
(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66件,其中:庭前调解61件,裁决5件,涉案金额309.36万元,涉案人员67人,结案率100%,完成任务数90%的111%;调解成功率92.54%,完成任务数60%的154%。
(3)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督促83个在建项目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721.65万元,通过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8899笔7657.44万元。共接到举报投诉、转办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91件,立案处理61起,结案率67.03%,为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690.79万元,涉及农民工610人。
5.人社扶贫工作成效明显
(1)技能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有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00%安排培训,以致贫原因为“缺技术”的贫困劳动力为培训重点,采取定单、定岗、定制等培训方式。2019年共整合投入培训资金980万元,开展各类培训25834人次。
(2)转移就业工作。紧紧围绕向贫困劳动力100%推荐用工岗位、有转移意愿的贫困劳动力100%安排转移就业和转移就业人数占贫困劳动力总数的60%的目标。通过实施“一金四保”模式,2019年新增转移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5011人。目前,全县建档立卡劳动力转移就业(3个月及以上)24544户45611人,占建档立卡户的86.85%,占贫困劳动力的65.05%。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9324人,省内县外转移就业8569人,县内转移就业17718人。
(3)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情况。2019年全县累计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6003人,占转移就业人员总数的13.16%。其中: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318人,开发护林员岗位3436人,县自筹资金149.4万元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249人。
(4)建立扶贫车间(基地)情况。目前,累计建立扶贫基地(车间)24个,就近吸纳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476人。
(5)建立农村劳务咨询专业合作社。目前,全县建立了13个乡镇级农村劳务咨询专业合作社、91个村级农村劳务咨询专业合作社分社。
(6)社保扶贫工作。紧紧围绕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好社保扶贫政策,采取多种缴费方式,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3804人,符合参保88642人,已实现100%参保;全县年满60周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039人,已100%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金待遇政策。
(7)定点帮扶工作。自县人社局定点帮扶者米乡巴哈村委会以来,不断加大项目资金、工作经费、人力物力的投入,做到“六个强化”:①是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工作。2019年投入巴哈村委会培训资金17.52万元,完成培训8期407人次,培训工种为家禽养殖、特色种植,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村劳动力技能。②是强化就业创业工作。动员外出务工123人;投入项目资金5.25万元,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5个,实行就近就地转移就业;扶持巴哈村建档立卡户创业15户,发放创业贷款180万元。③是强化驻村队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共选派驻村工作队员7名,分别派驻者米乡巴哈、下新寨、顶青和金河镇永平村。④是强化“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制定了《金平县人社局干部包村网格化管理方案》,对挂联干部实行网格化管理;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6次,对挂联干部开展调度3次,与者米乡召开协调会议2次。⑤是强化解决实际问题工作。解决者米乡工作经费4万元,为挂联的974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综合保险97400元,挂联干部职工自筹投入4.5万元,协调衣服300套,购买水泥14吨、石棉瓦180片,投入5000元建垃圾池1个。⑥是强化驻村工作队员经费保障。投入2016元为8名驻村工作队员购买保险、及时报销生活补助费(每月1500元)6.35万元,投入0.9万元为下新寨、顶青驻村工作队员购买空调等,投入1万元为巴哈村委会购买办公室设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5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6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65,642,445.1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02,045.10元,占总收入的99.4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40,400.00元,占总收入的0.52%。与上年收入51,470,870.37元对比增加14,171,574.73元,增长27.53%,主要原因:上海补助就业扶贫款收入、创业担保贷款收入、三支一扶收入等增加,收回天恒创业孵化基地收入及偿还债务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64,332,118.91元。其中:基本支出12,566,634.65元,占总支出的19.53%;项目支出51,765,484.26元,占总支出的80.4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55,813,194.98元对比增加8,518,923.93元,增长15.26%,主要原因:增加上海补助就业扶贫款支出、创业担保贷款支出、三支一扶支出等增加,收回天恒创业孵化基地支出及偿还债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66,634.65元。与上年11,717,642.54元对比增加848,992.11元,增加7.25%,主要原因是增加收回孵化基地补助支出、增加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县级提高部分。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63%。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5,334.36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9,842.0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765,484.26元。与上年44,095,552.44元对比增加7,669,931.82元,增长17.39%,主要原因分析:偿还中小企业账款债务支出增加;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及保险州级补助增加;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增加;就业上级补助增加;扶贫支出增加;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为做好我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县委、县政府相继出台了《金平县就业扶贫实施方案(2018—2020年)》《金平县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金平县就业扶贫劳务合作“一金四保”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外出务工收入佐证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从政策上、资金上切实加大对就业扶贫工作的扶持力度,仅2019年预计投入就业扶贫资金3935万元。
2.整合资金规范培训。为从根本上解决培训中存在的多部门培训、培训不规范、针对性不强、效果不佳等问题,我县从2019年起,整合部门培训资金、财政涉农资金,统一由人社部门负责培训,并明确了我县开展适应性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的培训时间、补助标准,以文件形式对培训进行了规范。
3.实施政企劳务合作“一金四保” 劳务输出模式。“一金”(劳务合作金):由县财政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借款支持,每转移输出1人暂借1000元,借款期限为6个月;县政府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组织新增转移就业劳务输出补贴、奖励补助、做强做优一次性奖补资金;符合条件的给予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提供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四保”:一是保贫困户收入稳定脱贫;二是保村集体经济增收;三是保村组干部待遇提高;四是保每村有劳务经纪人。
4.建立外出务工“一群二补三佐证”工作机制。一群”:建立县、乡、村、组四级外出务工微信交流群。“二补”:给予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每年一次性交通补助;二是给予贫困村村 “两委”服务补助。“三佐证”:省外务工人员由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负责收集务工人员佐证材料;在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临时聘用的务工人员(各单位临时工),由用工单位提供收入佐证材料;其余省内县外、县内务工的,由村组干部负责收集(挂联干部协助)务工人员佐证材料。
5.每月按时完成全县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缴纳工作,按时发放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安置费用,足额发放三支一扶生活补助、绩效等各项费用。
6.2019年,我县享受独生子女费的企业退休人员847人,应发独生子女费82万元,其中,上半年已发放独生子女费38.59万元,下半年应发独生子女费43.2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031,878.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3%。与上年55,266,431.91元对比增加8,765,447元,增长15.86%,主要原因:1.增加收回孵化基地补助支出和债务还款支出;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收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66,000.3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09%。主要用于行政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日常办公经费用和三支一扶生活补助发放及保险缴纳;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224,677.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20%。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发放、事业人员日常办公费用、高校见习生活补助发放、差额离休人员离休费及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0,941,20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0%。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保险缴纳、安置费发放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7,500.00元,支出决算为75,091.00元,完成预算的111.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5,091.00元,完成预算的111.2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和就业扶贫工作任务重,接待费用上涨。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84.00元,增长0.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4.00元,增长0.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和就业扶贫工作任务重,接待费用上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75,091.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5,091.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5,09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7,361.10元,与上年1,000,853.93元对比,增加586,507.17元,增长58.60%,主要原因分析:我局收回老办公楼出租收入上缴县财政后拨款偿还债务,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费用支出及老办公楼债务偿还。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总额13,458,059.60元,其中,流动资产4,306,897.65元,固定资产8,974,064.0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7,097.9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0,195,422.73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935,399.75元,固定资产减少2,258,543.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减少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1,479.72元,其他资产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213.50平方米,账面原值3,516,858.1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772,2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2,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2,2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