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一种卫生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所在地区医疗卫生工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卫生应急工作和疫情防治工作。为社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等公共卫生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以及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服务;加强人才培养;负责辖区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健康扶贫等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给予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积极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做好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本中心职工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加强医德医风教育。
2019年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体职工在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及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认真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强母婴保健管理,规范妇幼保健工作及预防工作,确保工作数量和质量得真实性。
1.挖掘潜力,提高服务质量及社会效益。年初制定责任目标,结合单位实际,围绕责任目标,开展各项工作,顺利完成2019年各项目标责任。重视人才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引进技术,提高服务质量。
2.为加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管理,成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方案》、《金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办法》、《金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考核标准》、《金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制度》、《金平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和措施。
3.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至目前共为居民建立电子健康档案16475人份,建档率达到97%。
(2)健康教育工作:2019年共更新健康教育宣传栏36次,开展公众咨询活动9次、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36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25余份。
(3)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社区0-6岁儿童1546人,系统管理1535人,系统管理率99.28%。
(4)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辖区187名孕产妇进行系统管理,对育龄妇女进行健康教育和保健指导。
(5)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全年对社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1085人建档管理,完成体检(包括辅助检查)、自理能力评估805人。
(6)高血压健康管理服务:一是通过开展3 5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压,共测1853人;2019年,共登记管理高血压病患者755人,规范管理755人,规范管理率100%,随访2966人次。
(7)Ⅱ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服务:35岁及以上居民首诊测血糖,共测1761人;共登记管理Ⅱ型糖尿病患者231人,规范管理231人,规范管理率100%,随访908人次。
(8)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务: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63人,规范管理58人,管理率92.2%,共随访239人次。
(9)中医药服务: 0-6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708人,完成率77.71%,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733人。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2019年我中心共签约2300人,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559人,孕产妇83人,0-6岁儿童908人,高血压536人,糖尿病158人,肺结核20人,重性精神病36人,残疾人68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1人,城乡低保五保户对象48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人员16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收入合计1,811,543.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811,543.7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620,734.78元,增长52.13%,主要原因:一是是本年我中心人员增加;二是在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设立了B超室、生化检验等辅助检查,并配备了相应医务人员,完成任务量较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支出合计1,369,502.61元。其中:基本支出830,941.74元,占总支出的60.67%;项目支出538,560.87元,占总支出的39.3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556,520.48元,增长68.45%。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度我中心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购买专用材料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830,941.7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4,430.78元,增长49.31%,主要原因是我中心本年度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0.00%。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03,867.72元;因本单位属医疗事业单位,无公用经费开支。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8,560.8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2,089.7元, 增长109.9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具体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款主要用于购买公共卫生服务体检卫生医疗耗材、支付公共卫生各类人群纸质档案印刷费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入户宣传的各项经费、购买低值设备的支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款主要用于购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办公经费、协议书、宣传资料印刷费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入户签约的各项经费的支出及兑现职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9,502.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556,520.48元,增长68.45%,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人员增加;二是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家签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中支付人员劳务费、购买低值设备、卫生材料、支付办公费、印刷费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8,45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6%。主要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81,047.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4%。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资产总额3,533,552.22元,其中,流动资产881,076.52元,固定资产2,652,475.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40,122.93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79,734.23元,固定资产减少-239,611.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医疗卫生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