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卫生计生、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计生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协助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2.负责制定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制定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4.组织拟订并贯彻实施基层卫生计生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计生、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计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6.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8.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的医疗、教育、科研工作;负责中医药继承与创新、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对外交流合作;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与合理利用;规划、指导中医医疗机构布局和综合改革。
9.贯彻落实国家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计划生育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研究,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10.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
11.组织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计生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12.组织拟订卫生计生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按照国家标准建立完善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13.组织拟订卫生计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计生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14.指导卫生计生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5.负责卫生计生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金平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省要求,组织卫生计生国际交流合作与卫生援外工作。
16.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县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局的日常工作,负责县重大活动与重要会议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对艾滋病实施防控和干预,控制艾滋病的发生和蔓延。
17.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金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推进健康扶贫工作;
2.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3.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4.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5.着力深化公立医院改革;
6.努力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7.扎实做好疾病防控;
8.切实完成妇幼健康服务任务;
9.着力深化卫生监督工作;
10.努力推进中医药工作;
11.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12.着力实施沪滇对口帮扶项目,补齐医疗卫生事业建设短板;
13.将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情况作为对当地政府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14.扎实稳妥落实全面两孩政策,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15.开展多种形式的国情国策教育,全面巩固计划生育宣传阵地;
16.进一步强化出生婴儿性别比综合治理;
17.认真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服务管理工作;
18.进一步推进防艾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收入合计78,752,880.3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186,044.68元,占总收入的95.4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566,835.62元,占总收入的4.53%。与上年对比:收入增加63,773,113.96,增长425.7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0,206,278.34元,增长401.92%;主要原因:中医医院建设项目财政拨款增加,金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增加财政资金投入,老龄健康事务项目资金职能从民政局转入本单位管理,其余为基本公共卫生正常增加财政拨款部分。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支出合计42,841,728.52元。其中:基本支出4,326,313.29元,占总支出的10.10%;项目支出38,515,415.23元,占总支出的89.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28,358,626.18元,增长195.8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9,495.56元,增长5.86%;项目支出增加28,119,130.62元,增长270.47%;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是由于在职在编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项目支出增加是由于金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增加财政资金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26,313.2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9,495.56,增长5.86%,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3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64%。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0,045.13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4,387.7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515,415.23元。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28,119,130.62元,增长270.47%;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增加是由于中医医院建设项目增加16,451,367.41元,创建国家卫生县城项目支出增加3,911,791.53元,老龄健康事务项目支出增加2,504,824.30元,其余支出增加为基本公共卫生正常增多部分。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297,076.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06%。与上年对比本年度支出增加25,813,974.54元,增长178.24%。主要原因:金平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增加财政资金投入。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4,521.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3%。主要用于行政事单位离退休费用支出,其中2080501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4,758.24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9,463.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882,555.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7%。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其中2100101行政运行支出8,003,165.03元,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42,680.00元,2100202中医(民族)医院支出16,451,367.40元,2100399其他基层医卫生机构支出1,902,191.00元,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943,174.89元,2100409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548,292.00元,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036,860.00元,2101601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2,504,824.80元,2109901其他卫生健康支出350,0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65,500.00元,支出决算为15,180.00元,完成预算的5.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180.00元,完成预算的5.7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配备不足。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7,586.00元,下降33.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586.00元,下降33.3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接待批次及接待人次减少,减少费用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5,18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未安排人员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未发生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18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1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创建国家卫生县城5批次191人次支出15,180.00元。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0,407.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8,052.00元,增长14.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增加公共卫生培训费开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维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64,580,697.31元,其中,流动资产48,883,381.64元,固定资产2,208,442.8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483,626.40元,无形资产5,246.4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43,469.2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31,204,767.59元,固定资产减少648,012.1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21,009,480.40元,无形资产减少3,805.8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2,6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2,6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指当年财政拨付的资金支出。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具体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计划生育等.
五、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主要反映的是从事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活动所产生的费用支出。
六、重大公共卫生支出,是重大疾病尤其是传染病(如结核、艾滋病、SARS等)的预防、监控和医治;对食品、药品、公共环境卫生的监督管制,以及相关的卫生宣传、健康教育、免疫接种业务产生的费用支出; 。
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是乡村医生待遇补助支出和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支出及其他基层基疗机构支出。
八、计划生育事务支出,反映的主要是指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及其他计划生育经费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本级)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