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处理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依法开展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执法,并对违法行为实施处罚等工作;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开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对乡镇监督协管员进行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牢记使命,全力做好日常监督工作。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卫健委和县卫健局的关心帮助和业务指导下,全局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州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履行各项卫生执法监督职责,继续推进卫生综合执法新进程。维护全县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服务秩序,认真开展对辖区内的165家医疗机构监督执法工作;评审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65个,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持证率100%;严格行政许可、规范使用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系统软件,一年来共完成新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5家、《放射诊疗许可证》3家,完成新注册医师42人、变更63人,新注册护士74人,延续28人。依法对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餐饮具集中消毒、公共场所艾滋病防治、职业卫生等开展日常监督工作。
2.州县联动,全力做好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2019年金平县卫生健康双随机工作任务共计89件,目前双随机任务监督任务完成86件,关闭3家,完成率96.63%。
3.双管齐下,全力做好协管工作。一年来建成区协管站及全县13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共计开展医疗机构协管巡查1,049户次,医疗机构建档204户,传染病巡查614户,传染病建档204户,报告非法行医35次。对医疗机构医疗卫生日常监督共260户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6份,并积极督促、回访问题整改完毕。发出《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记分通知书》26份。
4.从严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结合我县实际,明确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点,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二是严肃查处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医生未经注册擅自行医行为;三是严肃查处出租、承包科室行为;四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范围行医行为。截止2019年11月,取缔牙医摊点18处,取缔有固定场所的牙科诊所5家,共没收药品数72件,没收器械数156件。出动监督人员60人次,车辆20台次,对非法行医者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向群众宣传非法行医界定、非法行医危害、《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部分医疗常识等与群众健康切实相关的内容,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群众安全就医意识。截止到2019年11月,分别对23家医疗机构,7家公共场所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28,160元。
5.齐抓共管,积极做好专项整治行动。一年来,持续在辖区内了开展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乱象”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行动,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卫生用品专项监督行动,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专项整治行动,传染病防治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及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工作等。
6.不辱使命,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一年来,全局9名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号召,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金平县压实各级干部脱贫攻坚责任规定的通知》精神,认真履行挂联职责,竭尽全力帮扶挂联贫困户。分别对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梦龙一队、马家下寨、六八村、小其下寨和苦竹寨5个自然村50户,221人进行帮扶。职工自筹资金共计15,875元。
7.穷追猛赶,做好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工作。一年来,共召开创卫工作专题会议7次, 出动人员80余人次,清扫责任区垃圾、对城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卫生进行了监督检查,压实责任,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2,161,098.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61,098.6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度对比增加698,387.73元,增幅47.7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卫生健康收入比上年增加275,592.02元,增幅21.48%;二是本年项目收入中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收入比上年增加608,360元,增幅384.33%。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668,955.12元。其中:基本支出1,336,782.91元,占总支出的80.10%;项目支出332,172.21元,占总支出的19.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上年支出增加260,333.3元,增幅18.49%,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275,592.02元,增幅21.48%;二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93,019.35元,增幅51.72%;三是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41,012.75元,增幅222.8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6,782.91元。比上年增加126,301.2元,增长10.4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本年支出公务员绩效奖金比上年增加108,000元;二是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3,773.47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1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0%。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35,307.63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3,220.4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2,172.2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4,032.10元,增长67.6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93,019.35元;二是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比上年增加41,012.7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8,95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比上年增加260,333.3元,增长18.48%,主要原因分析:卫生健康支出比上年增加275,592.02元,增幅21.48%;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93,019.35元,增幅51.7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支出比上年增加41,012.75元,增幅222.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53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533.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58,42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38%。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机构支出1,226,249.63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272,781.46元;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专项59,390.75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元,支出决算为31,575.76元,完成预算的12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177.76元,完成预算的135.8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98.00元,完成预算的87.96%。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具监督、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学校卫生、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用车量增大加之车辆老龄化,运维费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5,881.32元,增长101.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406.32元,增长130.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75.00元,增长12.1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具监督、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学校卫生、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维修费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77.76元,占86.07%;公务接待费支出4,398.00元,占13.9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77.7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177.7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具监督、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学校卫生、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98.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3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到本单位督导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具监督、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学校卫生、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8,984.26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73.47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本年公务用车运维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餐饮具监督、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打击非法行医、学校卫生、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所需车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9,078,772.68元,其中,流动资产753,389.75元,固定资产8,322,372.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1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01,549.25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31,418.32元,固定资产增加7,647,120.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1,880,000.00元,无形资产增加3,01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