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8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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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财政局是金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金平县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金平县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县财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县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受金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向金平县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县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金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承担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省、州对金平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各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贯彻落实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负责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8.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9.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金平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0.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1.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2.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3.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4.落实“两个一以贯之”的要求,推进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推动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质量提升,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全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建议任免或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
15.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县属企业(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依法对全县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监督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按照国家、省、州、县的战略部署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调整。
16.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制度、措施;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安全生产等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17.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18.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省、州、县关于发展金融业的部署要求;组织拟订全县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19.负责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机构的监管;组织协调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管。
20.负责县人民政府与中央驻县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管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在县内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在县内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21.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协调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22.负责在中央监管部门统一规则下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制度和标准;依据县人民政府授权配合做好县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全县地方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4.职能转变。
(1)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提升财政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2)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县和乡镇财政关系,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进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深化财税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
(3)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25.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等执收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发展和决胜脱贫攻坚任务,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遵循“保障重点、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有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任务,扎实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有力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主要成效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征管举措进一步增强。2.支持经济发展力度进一步加大。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各项重点支出。4.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政府性债务风险。5.财政履职及管理监督进一步加强。6.强化统筹整合资金政策严肃性。7.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减税降费工作的政治自觉。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3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1,919,999.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89,999.46元,占总收入的94.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630,000.00元,占总收入的5.29%。比2018年收入合计10,215,641.24元增加1,704,358.22元,增长16.68%,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中人员经费及其他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11,863,761.75元。其中:基本支出9,394,033.81元,占总支出的79.18%;项目支出2,469,727.94元,占总支出的20.8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比2018年度支出合计11,419,144.28元增加444,617.47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94,033.81元。比上年增加705,448.34元,增加8.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87%。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13,697.6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4,438.8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469,727.94元。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260,830.87元,减少9.55%,主要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项目经费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10601行政运行649,131.37元;2010604预算改革业务487,674.57元;2010608财政委托业务支出40,000.00元;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4.00元;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600,000.00元;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70,018.00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400,000.00元;2136699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110,8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68,449.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61%。比2018年10,855,887.28元增加12,562.46元,增长0.1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382,520.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3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5,91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主要用于退休公用经费、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70,0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1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8,459.00元,完成预算的99.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8,459.00元,完成预算的99.5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26.00元,下降0.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26.00元,下降0.1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接待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48,459.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8,459.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8,4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8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3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对我局的检查调研工作和乡镇到我单位汇报财政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4,086.49元,比2018年877,031.68元增加47,054.81元,增长5.36%,主要原因是印刷费及差旅费比上年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等保障机关运行的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17,611,176.84元,其中,流动资产2,006,542.16元,固定资产15,227,756.7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6,877.9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023,151.77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448,467.72元,固定资产减少8,562,864.0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元,在建工程增加0元,无形资产减少11,82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841.07平方米,账面原值1,592,127.4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6,393.4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358.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9,358.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358.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局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结转下年,为我局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1802470157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