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77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综合股负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县级行政中心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承担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分配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购置租赁等有关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2.服务保障股负责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业务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3.物管绿化股承担县级行政中心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承担县级行政中心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县级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4.电子会务股承担县级行政中心会议室的管理及县级行政中心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
5.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主要职责职能是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运行监控和能耗统计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司勤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县内组织的重大活动、重要调研、重大公务接待、大型会议、外事活动等公务活动用车保障服务。
6.负责县级车改部门的公务出行;各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工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区开展公务活动;具有执法职能无执法执勤车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建工作
(1)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作用,带头率先学习营造氛围,从而带动干部职工主动学,并鼓励干部职工主动在学习强国、云岭先锋APP学习交流,不定时组织知识测试,切实做到“学懂、弄通、做实”。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充分发扬民主,对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坚持班子集体研究决策。在推进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中,以“主题党日”为主要抓手,切实规范支部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在职党员进党校,促民族团结、创文明城市志愿服务活动。截至目前,局支部召开党员大会3 次;上党课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并按要求上传了“红河州严肃党的组织生活APP”、云岭先锋APP。全体党员能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压力传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部书记书记与班子成员及股室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6次。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党组书记组织集体约谈2次达12人次,支委成员开展谈心谈话6人次,进一步明确了约谈人员各自岗位职责、廉洁纪律。同时配合开展了国家公职人员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自查自咎工作,防范和杜绝公职人员因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而违规违纪甚至违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主动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3)加强宣传思想工作。扎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制定《金平县机关事务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制度》。建立健全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实网军队伍,加强自媒体管理,强化舆论引导和宣传思想工作,提高意识形态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建设学习型机关,坚持和完善各项学习制度,采用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并按规定做好学习笔记。开展自觉每天学习1小时活动,切实发挥宣传思想工作的正面引导作用,不断鼓劲提气、凝神聚力、树立典型。
2.精准扶贫工作
脱贫攻坚工作,我局主要涉及挂联帮扶工作。干部职工分别挂联大寨乡、金河镇、勐拉镇、者米乡,我局及时成立下发网格化管理方案,设立岭北网格小组为大寨乡和金河镇,岭南网格小组为勐拉镇、者米乡。认真做好调度工作和分组入村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开展脱贫攻坚工作。针对局干部职工挂联群众较为分散的情况,要求我局干部职工要积极与挂包单位联系,积极争取与挂包单位同入村、同开展“户户清”工作,我局干部职工马九雄已安排到铜厂大塘子村驻村。截至目前,全局6名干部职工共入村30余次。
3.业务工作
(1)公务车辆管理服务。公务车辆管理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制度,积极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加强对驾驶员服务意识的培训,使之形成单位光荣我光荣的良好意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购买车辆保险43辆,保险金额约23万元。实行“专人专管、定点加油”管理,并单车核算建立“一车一册”台账。三加强了维修管理制度,上半年共修理116批次,产生车辆维护费用约60万元,年检车辆32辆,产生年检费用约6万元。四是加强了车辆管理,车辆集中停放,统一调度。五是完成了车辆调度平台调度派出车辆 1500台/次,累计行驶里程416512公里,其中接待保障派出车辆60台/次,累计行驶里程51234万公里。同时建立了相关派车台账并妥善保存。
(2)公务接待管理。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云南省接待办公室接待工作规则及红河州领导干部“十不准”等省州相关要求,按照“规范服务、务实节约、简化礼仪”的原则,严明接待纪律、压缩接待费用,明确接待范围、标准,认真做好接待管理工作,积极提高接待服务水平。完成了国家外交部、省委巡视组及上海长宁区等多项重大接待。成立至今共接待21批,达360余人次,较好地完成了我县各项公务接待任务。
(3)公共机构节能。强化公共机构日常节能管理,参与了以“绿色发展,节能先行”为主题的节能宣传周活动和以“低碳行动,保卫蓝天”为主题的全国低碳日活动。组织机关单位采取了悬挂横幅、展板展示、现场讲解、咨询服务、发放彩页和宣传品等方式宣传节能法规,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等低碳节能相关知识。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与清华大学主办的《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网络培训班》培训学习,提升服务管理水平。
(4)会议保障。认真配合做好会场布置、卫生清洁、茶水服务等工作,加强会议灯光、音响设备、空调以及线路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利用节假日对会议设备、墙面、空调、桌子、进行了更换,确保了各类会议的顺利召开,成立以来在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完成了大小会议共30余场,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创建卫生城市、农村危房改造重大会议会务服务工作。
(5)干部周转房管理。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组织人事制度改革,适应领导干部交流需要,我局对干部周转房进行规范管理。着力解决干部的后顾之忧,给领导创造一个好的休息环境,全身心投入到更好的工作中。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35辆,实有车辆3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527,257.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7,419.85元,占总收入的51.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79,837.64元,占总收入的48.48%。与2018年度对比增加5,527,257.49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根据金编办〔2019〕9号文件号,机关事务局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收入数,所以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3,715,455.52元。其中:基本支出3,715,455.52元,占总支出的100.00%;项目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15,455.5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根据金编办〔2019〕9号文件号,机关事务局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决算支出数,与上年对比支出数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15,455.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15,455.52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根据金编办〔2019〕9号文件号,机关事务局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基本支出决算数,与上年对比支出数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4.68%。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32,916.1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258,657.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00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根据金编办〔2019〕9号文件号,机关事务局为新成立单位,无2019年项目支出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22,414.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82%。与上年对比增加2,222,414.79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根据金编办〔2019〕9号文件号,机关事务局为新成立单位,因今年第一次决算,而2018年无决算数,故比上年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99,729.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事业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等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84.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和职业年金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90,913.03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81,943.03元,完成预算的99.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70.00元,完成预算的0.8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根据金编办〔2019〕9号文件号,机关事务局为新成立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数。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1,090,913.03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81,943.03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970.00元,增长0.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机构改革,根据金编办〔2019〕9号文件号,机关事务局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与上年对比支出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1,943.03元,占99.18%;公务接待费支出8,970.00元,占0.8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81,943.0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81,943.0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5辆。主要用于县级车改部门的公务出行、各部门机要通信和应急工作、各部门跨区域出差、到公共交通无法保障的地区开展公务活动、具有执法职能无执法执勤车辆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跨部门综合执法执勤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用车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7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7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履行机关事务职能,加强规范机关事务管理,上级到我局调研、协调事务等工作,强化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机关事务管理水平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根据金编办〔2019〕9号文件号,机关事务局为新成立单位,无上年数,所以本年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2,864,943.54元,其中,流动资产1,851,784.18元,固定资1,013,159.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2,864,943.5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51,784.18元,固定资产增加1,013,159.3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5,0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5,0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5,0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合同编号4532530HT201900006采购办公桌子、椅子等合计4.488万元;合同编号4532530HT201900010采购台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合计1.76万元;合同编号4532530HT201900017采购脱贫攻坚第三方考评用复印机、台式计算机、激光打印机等合计7.42万元;合同编号4532530HT20190018采购保险柜、金属质柜类合计1.895万元;合同编号20190418采购干部周转房沙发等合计16.942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为我单位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站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人大主席团经费、纪检监察办案经费等项目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各站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77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务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1802321839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