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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农场党员大会的决议。
2.讨论决定农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3.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加强
农场党委自身建设,包括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
4.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支持本级政府抓好农场机关人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5.领导农场政权机关、集体经济组织、群众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6.执行农场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7.执行农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8.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9.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10.保护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11.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2.负责农场天然橡胶产品生产,行使生产管理职能,履行橡胶职工家庭承包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对经营管理的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
13.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场改革初见成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16〕15号)、《中共红河州委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红发〔2016〕38号)、《中共金平县委 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金平农场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金发〔2017〕11号)文件精神,围绕“农场企业化、垦区集团化、社队分开”这一主线,稳步推进农场改革工作。
(1)初步实现政企分开
一是新公司注册全面完成。委托云南省溪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原国营金平农场进行了清产核资,重新注册成立了金平农场有限责任公司。二是组织架构基本健全。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副总经理经县国有资产管理局推荐、考察、公示,公司班子成员已全部任命到岗工作。公司下属机构设综合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橡胶生产部、计划投资部、供电部、外贸部、物业管理部共七部一室。三是经营制度逐步完善。职工管理制度、中幼林管理考核实施办法、橡胶林木资产承包经营方案、橡胶割胶生产技术管理实施办法、国有土地管理制度、职工工资与绩效实施方案等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正式实施。
(2)社区改革有序推进
在广泛开展调查摸底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农场实际起草了《金平县农场组建社区居民委员会实施方案》报县人民政府并得到了批复。社区组建后共设3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每个社区设置委员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委员3名。下辖22个居民小组, 每个居民小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3名。社区干部和居民小组干部待遇参照乡镇纳入县财政预算,办公场所已完成修缮,下一步将按照上级要求开展选举工作,选举产生第一届社区、居民小组班子成员。
2.贫困农场初步退出。
按照《云南省农垦局关于开展12个贫困农场脱贫认定工作的通知》(云垦局〔2019〕21号)文件要求,2019年9月9日,省州考核组通过查看资料、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对金平农场贫困退出进行了实地测评考核,经省州考核组考核测评,金平农场贫困退出考核得分95分,达到退出标准,原则上同意给予退出,报省农垦局党委研究后给予批准。
3.社会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农场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目标任务数1052人,日前参保缴费人数903人,参保缴费率86%;职工医疗保险参保职工1193人,其中在职职工348人,退休工人845人;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原则及时调整低保人员名单,目前全场共有享受低保人员136户151人,发放低保金5.7483万元。截止12月3日,临时救助29户,69人,救助金额3.8万;医疗救助5人,1.1万元。
4.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投资272万元,按照“十个一”标准建设全场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程,新建4队、8队、16队、老11队活动室共4幢,硬化活动场地3400平方米,新建简易舞台2个,新建队史墙16个,队史室1个,并配套了球架、广播等相关设备。整项工程预计12月底前竣工验收;投资420万元,硬化了7队至火龙公路6.2公里,项目于今年4月通过初步验收并投入使用;投资194万元,硬化七队柚子种植示范园园区道路建设2.6公里及建设十队芒果示范基地建设,预计年底全部完工;投资120万元建设八队柚子种植观光示范园建设,预计年底全部完工;投资1256万元硬化橡胶林间道路36公里,计划年底开工建设,2020年5月份全部完工。通过各种项目的建设,农场的生产生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
5.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加强。
一年来,农场加大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一是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原则,通过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场安全生产大会,认真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书记、场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配合抓、社会各界共同抓,形成了人人抓安全生产、人人重视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认真抓落实。与辖区内各生产队、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共计20份,层层压实责任;三是加强检查,落实好“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修订完善了《金平农场安全生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金平农场橡胶林地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截止11月底,共开展安全生产宣传2次,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4次,安全生产工作调研2次,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2次,发放资料400余份,入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24次,全场各个生产队入林口安装永久森林防火牌共计108块,目前我场未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
6.综治维稳工作扎实有效。
农场围绕发展经济的主题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紧密结合农场实际,突出以防为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采取多项措施对“两劳”人员、重点监控对象进行防范和监控,收到了良好效果。一是全面落实党委书记、主管领导、队支部书记“三位一体”责任体系。成立了党委书记为主任的稳控监控网络,下设信访重点对象监控组、邪教监控组、稳控督导组、应急分队、后勤通讯组、信息反馈组,各生产队干部为成员,将责任细化落实到人。二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化解事件报送工作。加强与县政法委、司法局、610办等相关部门的汇报和对接,充分发挥生产队为第一道防线作用,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排查、预防和整治、化解工作,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场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三是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渲染,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关于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告》280余份、扫黑除恶明白卡100余份、宣传日历1400余份。宣传环保袋400余个,悬挂布标34余幅,喷涂标语17条、设立举报箱18个。组织集体宣讲2场次,受众300余人次,开展扫黑除恶调查问卷280余份,走访群众700余人次。
7.计生卫生工作稳步开展。
一是到基层宣传4次,发放《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及计生政策汇编》300册、云南省流动人口管理办法20份、计生宣传画册300册、发放计生条例和宣传资料册子150余册。二是与农场卫生院利用“5.29”计生协宣传月,在全场辖区内检测AIDS,HIV 80人,检测血糖300余人,发放避孕套1000只,药物100盒;三是新申报3户特别扶助家庭;6户兑现户特别扶助奖励对象已享受奖励,62000元资金已全部到个人帐户。四是出具落户证明4人、出具流动人口证明13人次;各种婚育证明7人次;五是发放《一孩生育服务证》3本、《二孩生育服务证》16本;补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3人。
8.党建工作。
(1)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党章,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坚持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课,并规范运用“党的组织生活APP”。
(2)组织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州县委部署,根据《关于印发< 金平县乡镇及县属部门(单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教组〔2019〕3号)文件要求,及时抓好落实,周密计划,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程。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上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指示精神,研究重要事项,对全场主题教育工作进行具体指导,负责主题教育的统筹调度,了解掌握主题教育进展情况。二是抓实学习教育,其中发放学习材料《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各290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 决定>学习辅导百问》《红河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先进事迹选编》各19本等;领导班子集中学习6天,班子成员讲授专题党课8次,支部书记讲党课31人次,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9次。三是聚焦“六个围绕”,扎实开展“六项重点”深入调查研究,确定调研主题3个,形成4份调研报告,收集意见建议45条,召开一次调研成果交流会。四是深刻检视问题整改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聚焦“六对照、六查找”,对照党章党规查摆问题班子问题5条制定整改措施8条,班子成员问题14条制定整改措施14条,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
(3)强化领导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坚持把提高政治素质放在干部教育培训首要位置,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精神,学好用好教材,继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论述专题摘编等著作的学习使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为契机,以“学习党史、新中国史”为主题,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机关全体干部以及 19个党支部举行了升国旗仪式,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观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转播,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研究制定的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万名党员进党校”为载体,积极运用党校、党员活动室、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云岭先锋”夜校、“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等途径,实现2019年普通党员进党校集中培训覆盖率92%。其中2019年共组织开展1期“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确保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课程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共有115名党员参加培训。
(4)党风廉政建设。农场党委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的重要抓手,金平农场党委今年共组织召开了4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目标分解、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2019年主要领导讲党课4次共300余人,利用专题会研讨分析4次,撰写心得体会2篇。同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建立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制度规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7人),其他人员7人,主要是外聘的计划生育宣传员。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2019年度收入合计24,129,870.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60,696.48元,占总收入的78.9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5,069,173.80元,占总收入的21.01%。与上年对比增加16,007,345.75元,增长197.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和同级部门对我单位的关于项目类的财政拨款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2019年度支出合计11,162,202.47元。其中:基本支出4,244,331.47元,占总支出的38.02%;项目支出6,917,871.00元,占总支出的61.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357,143.94元,增长13.8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完成的项目工程增加,支付的工程款也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244,331.4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6,115.39元,增长33.96%,主要原因:本年度农场民政的账务一并合算,对个人的补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2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1.76%。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3,955.60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109,312.1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17,871.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81,028.55元,增长4.23%,主要原因:农场10队村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农场7队柚子种植产业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等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情况:商品服务支出1,262,779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783元,基础设施建设5,399,30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0,404.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7.31%。与上年对比减少1,046,162.76元,下降16.54%,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费等支出减少且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639.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6%。主要用于年终一次性奖金及绩效奖金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12,8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9%。主要用于农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916.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8%。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主要用于2019年部分困难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补助经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804,949.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06%。主要用于农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基础设施建设。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3,463.4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3,576.01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本年度我单位工作人员出差费等支出减少,且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费5,200.00元,办公费54,021.49元,差旅费72,161.00元,维护费1,800.00元,劳务费700,000.00元,其他交通补贴86,000.0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8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资产总额30,498,598.80元,其中,流动资产15,585,353.36元,固定资产290,704.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615,203.86元,无形资产7,337.28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783,696.84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2,841,302.26元,固定资产减少53,492.7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无变动,无形资产减少4,112.72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75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预拨下期预算款和没有纳入预算的暂付款项,以及采用实拨资金方式通过本单位转拨给下属单位的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实现的收入,不包括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是指核算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拨款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核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现金盘盈收入、按照规定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转化收入、行政单位收回已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无法偿付的应付预收款项、置换换出资产评估增值等。
五、业务活动费,是指核算单位为实现其职能目标,依法履职或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476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农场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2611061257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