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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05432-234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35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定发展全县文体事业的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并指导监督贯彻执行。

  (2)研究制定全县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大体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与改革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文体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3)综合管理全县图书馆事业,研究全县图书资源的建设和开发利用,指导公共图书馆的业务建设,推动图书馆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图书馆的行业归口管理。

  (4)管理全县文物的发掘和保护利用;指导和监督大物保护、抢救、考古发掘和开发利用,监督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管理好文物市场。

  (5)管理全县文体市场,监督、检查文体市场经营活动,指导文体稽查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净化和繁荣文体市场。

  (6)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新闻出版(版权)管理法规,监督、检查进入市场的出版物的经营活动,指导稽查工作,查处违法侵权行为。

  (7)负责研究拟订红河哈尼梯田(金平辐射区)保护与发展方面的政策,编制红河哈尼梯田(金平辐射区)保护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8)宣传展示“蝴蝶之乡、多彩金平”工作,加强金平县蝴蝶谷展览馆规范管理。

  (9)负责全县文体统计工作,统筹安排直属文体事业单位经费预算的申报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管理全县对外文体交流。

  (11)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基础,不断夯实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金平县中国·红河蝴蝶谷坪河草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1300万(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地方配套资金300万)正式复工,目前已完成高压输电线架,正在建设游客中心、栈道、厕所等,已实际拨付工程款357万元,预计2020年1月份全部竣工。二是红河州金平县滮水岩景区和坪河景区建设设项目,总投资1260万河州金平县蝴蝶谷景区建设项目,总投资1252万元(其中: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60万元);红中央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2万元);红河州金平县永平瀑布景区建设项目,总投资126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60万元)。目前,三个项目已于2019年10月16日通过州级初步设计方案、施工图等评审,待州发改委和州住建局批复。环评、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等工作正在开展中,三个项目已委托红河州招投标代理公司开展招投标准备工作,预计12月底可以开工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博物馆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博物馆提升改造项目经费31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300万,自筹资金10万。目前,已完成《金平县民族博物馆陈列文字大纲》及展陈方案的重新审定工作,完成招投标工作,博物馆提升改造正在施工中,同时,正在开展文物征集。预计2020年1月完工并开馆。四是免费开放项目。积极做好县图书馆、县文化馆、县民族博物馆、各乡镇文化站“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工作,共下拨县图书馆、县文化馆、13个乡镇及金平农场文化站免费开放资金共99万元。五是发放2019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村级文化活动室设备共20套,投入资金40万元。六是完成马鞍底乡、勐拉镇2个扶贫旅游示范乡镇及马鞍底乡普玛村、勐拉镇新勐村2个扶贫旅游示范村申报工作。

  (2)抓文化,不断提高文化自信。

  金平县是上海市长宁区对口帮扶协作县,在长期的对口帮扶工作中双方建立了深厚的友谊和良好的合作,长宁区与金平县已经达成共识,努力携手打赢脱贫攻坚战。为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推动我县民族文化繁荣发展,展示边疆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与上海文化交流学习,加强两地文化交流,促进两地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应上海市长宁区邀请,我局组织演职人员共34人参加了由两地文化和旅游局举办的2019年上海市民文化节—“多彩金平”沪滇扶贫协作文化交流巡演,受到了上海市长宁区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到各乡镇开展金平县脱贫攻坚“自强、诚信、感恩”暨红色文艺轻骑兵、“我们中国梦·文化进万家系列活动”等送戏下乡活动,共演出78场。派出文化馆、民族文化工作队专业辅导人员到基层辅导文艺队200余支,举办基层文艺演出300余场次。与上海市长宁区文化艺术中心联合举办“2019年春雨工程《神话与神画的世界展览》”,共展出107幅,观众达2000余人次。图书馆2019年与全馆职工收集、整理材料,编纂《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图书馆志》,10月底出版、印刷600余册。

  (3)抓好非遗工作。

  一是举办2019年红河州国家级非遗项目《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四季生产调》《哈尼古歌》和省级非物质遗产项目傣文培训班3期,培训学员200人。二是积极参与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调研活动6次。三是参加了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举办的“红河州国家级非遗项目《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四季生产调》展演”活动,我县选派的金河镇大老塘哈尼古歌传唱队节目《哈尼乐作》、马鞍底乡哈尼古歌传唱队节目《啊嘟噜》均获得了三等奖。

  (4)抓文物保护,做好哈尼梯田管理工作。

  一是开展基建考古调查工作。配合省考古所做好春秋时期龙脖河矿冶遗址考古发掘工作,该遗址是云南省内发现最早的早期冶炼遗址,此次发掘面积约为500平方米。二是积极保护文物。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全年共开展巡查40余次,巡查的文物保护单位共有20余处,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文物安全事故发生;积极向上争取金平县民族博物馆的提升改造项目资金,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三是完成红河州“十四五”金点子金平县灌溉梯田系统修复项目编报工作,该项目主要修复阿得博乡阿得博上寨水沟、马鞍底乡南门峡水沟、岔河水沟、红岩水沟等灌溉哈尼梯田系统。四是做好箭环蝶大爆发盛景及生物多样性的宣传工作。五是完成金河景区国家湿地公园调整工作,为了利于金平县金河景区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管理,推动县城规划发展,建议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金河景区调整到马鞍底中梁片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区。

  (5)抓文化旅游市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文化旅游环境。

  依靠文旅执法大队,进行巡查和定期检查,开展文化市场专项行动。共开展4次打击黑“网吧”专项行动、20次扫黑除恶专项检查、11次“扫黄打非”专项行动、23次安全生产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35人次,检查经营场所96家次。共收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300件,取缔了无证经营娱乐歌舞厅3家、手机吧2家,停业整顿2家,注销歌舞厅1家,受理群众举报6件,处理举报率达100%,对12家没有建立从业人员登记的娱乐场所,给予警告,并责令立即整改。

  (6)抓旅游发展,积极推进项目建设。

  我局把旅游业作为“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助力器”,紧紧围绕州委“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县委提出的“科教文旅兴县”战略发展思路,加快推进旅游项目建设,增强旅游发展动力,为金平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全域旅游发展夯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图书馆;

  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馆。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4,665,558.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52,566.81元,占总收入的97.73%;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012,991.62元,占总收入的2.27%。与上年对比增加32,411,478.79元,增长26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旅游发展委员会并入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人员经费拨入;二是2019年拨入了中国蝴蝶谷坪河草地项目、永平瀑布项目、彪水岩项目建设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21,614,664.90元。其中:基本支出8,071,861.35元,占总支出的37.34%;项目支出13,542,803.55元,占总支出的62.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9,668,439.1元,增长80.9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旅游发展委员会并入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人员经费增加;二是金平县蝴蝶谷坪河草地项目和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的开工,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71,861.3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7,825.55元,增长18.81%,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旅游发展委员会并入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增加了脱贫攻坚走访走访及下派驻村工作队员差旅费和补助。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59%。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24,700.6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8,836.1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42,803.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90,613.55元,增长162.86%,主要原因分析:一是送戏下乡任务完成场次增加;二是金平县蝴蝶谷坪河草地项目和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的开工,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金平县蝴蝶谷坪河草地项目和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已经进入施工阶段,送戏下乡演出场次达到绩效目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35,324.8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6%。与上年对比增加9,397,616.88元,增长81.4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机构改革旅游发展委员会并入金平县文化和旅游局,人员经费增加;二是增加金平县蝴蝶谷坪河草地项目和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4,860.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2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绩效奖金、工资及日常办公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6,534,288.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8%。主要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支出。具体是:文化和旅游支出8,000,548.39元,文物支出392,484.62元,体育支出200,647.54元,新闻出版电影727,648元,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803,299.82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6,175.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抚恤金支出。具体是: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49,771.76元,抚恤金支出45,97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8,000元,支出决算为133,440.44元,完成预算的10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7,268.44元,完成预算的2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6,172.00元,完成预算的379.1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旅游发展委员会并入公务接待增加支出增加。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33,305.89元,下降19.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8,132.89元,下降79.8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送戏下乡演出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下降;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4,827.00元,增长238.7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旅游发展委员会并入,接待范围和次数增多,公务接待费增加。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支出,送戏下乡演出公务用车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68.44元,占20.4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172.00元,占79.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268.4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268.4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送戏下乡演出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6,17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6,17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全县文化和旅游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9,334.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59,389.99元,下降42.61%,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改革减少相关体育活动项目。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资产总额61,736,749.78元,其中,流动资产49,497,918.23元,固定资产3,449,388.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538,986.50元,无形资产3,250,456.79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8,596,433.60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3,083,195.95元,固定资产减少1,862,493.6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4,138,986.50元,无形资产增加3,236,744.79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21,479.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5,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2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79.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421,479.39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5.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 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357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24043859715.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