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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金平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卫生健康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②与金平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民政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金平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金平县医疗保障局,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

  ③与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完成率为97.28%。

  2019年我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为34.33万人(其中:城乡居民32.96万人,城镇职工1.37万人),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130号)文件,下达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为33.88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完成率为97.28%。

  2.社会保险各项工作保障有力。

  (1)基本医疗保险工作。2019年全县基本医疗保险实际参保人数为34.33万人(其中:城乡居民32.96万人,城镇职工1.37万人),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的通知》(金政办发〔2018〕130号)文件,下达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数为33.88万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任务完成率为97.28%。待遇受益人数177325人,待遇受益人次510923人次,包含普通门急诊人次、门诊大病(慢特病)和住院人次。待遇支出共计24614.80万元

  (2)其他保险工作情况。①大病保险参保人数34.33万人(其中:城乡居民32.96万人,城镇职工1.37万人),参保率100%。全年享受待遇人2081人,城乡居民享受待遇人次4087人次。②享受公务员补助人数534人。③特殊人员参保人数33人,其中医疗照顾人员7人,离休人员14人,1-6级革命伤残军人12人。

  (3)生育保险工作。全县参加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0570人,享受待遇人数603人,享受待遇人次763人次,生育保险支出510.19万元(生育医疗费用支出287.95万元,生育津贴支出222.24万元)。

  (4)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列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人数534人,实际享受补助人数534人;职工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参保人数13702人,实际享受补助人数87人。

  (5)医疗救助工作。一是积极开展医疗救助,截止12月31日,医疗保险已救助人次2182人次,医疗保险救助资金支付264.23万元,其中由各乡镇办理救助人次659人次,救助资金支付150.72万元;县级“一站式”医疗救助人次1523人次,救助资金支付113.51万元,其中,精神病救助795人次,救助资金支付85.7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终末期肾病救助605人次,救助资金支付21.22万元,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救助123人次,救助资金支付6.54万元。二是认真落实资助参保政策,共计资助参保人数190380人,资助参保救助资金2761.54万元,其中: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124810人,资助参保救助资金2246.58万元;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参保515人,资助参保救助资金7.75万元;资助城乡低保人员参保9761人,资助参保救助资金117.13万元;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保209人,资助参保救助资金2.508万元;资助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参保396人,资助参保救助资金4.752万元;资助边境一线村民参保54689人,资助参保救助资金382.82万元。

  3.全力以赴抓实脱贫攻坚工作。

  (1)已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23804人,已实现应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参保人数123801人(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123714人,参加城镇职工医保64人,服兵役23人),特殊情况未参保3人(死亡2人,服刑1人)。

  (2)严格落实“四重保障”和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兜底保障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四重保障一站式”结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结算医疗费用时,患者只需缴清个人自付费用。2019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住院治疗28662人次,医疗总费用10649.81万元,医疗政策范围内费用10466.76万元,“四重保障”报销9652.56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为90.64%,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92.22%。顶梁柱健康扶贫公益保险项目已办理理赔1213人次,理赔资金134.61万元。

  (3)办理特殊慢性病就医证2962人(建档立卡1143人、非卡户1819人)。享受待遇人次856人次,待遇支付31.92万元。

  (4)单位定点扶贫工作落实情况:

  县医保局定点帮扶者米乡巴哈村委会,县医保局职工共有21人挂联户数为153户,其中有5名干部职工挂联巴哈村委会3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

  ①强化医疗费用报销工作。2019年巴哈村委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患病住院793人次,住院总费用1997263.25元,报销1814536.47元,实际报销比例为90.85%。

  ②强化驻村队员选派和管理工作。县医保局上半年共选调驻村工作队员4名,分别派驻者米乡下新寨、顶青和勐桥乡新寨村委会。按照选优派强的原则,3月份对不能胜任驻村扶贫工作的者米乡顶青村委会的2名驻村工作队员进行了轮换。按照《关于下发〈2019年度调整轮换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名单〉的通知》(金联席发〔2019〕2号)要求,7月份驻村工作队员统一调整到铜厂乡瑶山村委会,工作队员由4名调整为3名。

  ③强化“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县医保局于2019年5月13日印发《金平县医疗保障局干部包村网格化管理方案》,对挂联干部实行网格化管理。二是2019年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6次,主要开展了谝访贫困户、“户户清”及收家治家工作。三是“户户清”工作结束后,局领导对挂联干部开展了2次调度,针对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局主要领导与者米乡领导班子成员召开协调会议1次,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四是我局挂联干部职工自筹投入11470元,为挂联户购买家庭生活用品(衣服、棉被、米油等生活用品)。

  ④强化驻村工作队员经费保障。及时报销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费(每月1500元)28500元。支付三名驻村工作队员体格检查费3000元。

  ⑤为驻村工作队员和挂联户购买商业综合保险。投入1095元为3名驻村工作队员购买保险。干部职工自愿出资14800元为挂联的148户贫困户(其中巴哈村35户)购买每户100元的商业综合保险。

  ⑥慰问驻村干部,指导驻村工作。2019年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局长明永林、副局长白洁一行,到铜厂乡瑶山村委会慰问本单位驻村工作队员,为驻村工作队员送去了节日慰问品。明局长同驻村工作队员们进行了亲切交谈,并实地查看了工作队员的办公环境,详细询问了工作队员的工作和生活情况。要求各驻村工作队员要把打好脱贫攻坚战的这项政治任务担当起来,在工作中要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将各项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要求在做好本村委会各项工作的同时,做好全乡医保政策的宣传。

  4.强化责任加强基金监管。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2019年对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金平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以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赶集天及入村开展脱贫攻坚“户户清”工作之机,采取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条幅、到定点医药机构宣传等形式,宣传讲解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的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活动中,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在人员相对集中的公共场所以视频的方式进行播放“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宣传内容共计8期;在全县定点医药机构显目位置张贴宣传画报20余张。二是利用召开全县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的契机,邀请县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对全县医疗保障系统人员进行了作风纪律的专题讲座,共计90人次。三是采取对定点医药机构集中约谈的方式,强化合理使用医保基金意识,并邀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四是对乡镇医保业务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培训人次59人次,提升综合业务素质。

  (3)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一是按照扶贫领域医疗费用核查和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的要求,先后多次组成工作组,对辖区内145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面监督核查。二是采取医保审核系统数据分析、抽调部分病历、电话调查、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住院信息调查核实。在州医保局的业务指导下,对定点医疗机构2018-2019年扶贫领域医疗费用进行检查,共发现不合理医疗行为35035例(其中超标准收费8058例、重复收费11824例、套项目收费15153例),涉及违规费用56.17万元;违法违规行为143例(虚传相关费用),涉及违规费用0.97万元;其它形式违规行为23489例,涉及违规费用60.19万元。共计违规费用117.3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3.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1,569,367.6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70,382.60元,占总收入的93.6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8,985.00元,占总收入的6.31%。与上年对比增加1,569,367.6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单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3,566,875.97元。其中:基本支出984,348.60元,占总支出的27.60%;项目支出2,582,527.37元,占总支出的72.4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566,875.9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单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84,348.6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84,348.6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单位。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1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8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82,527.3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82,527.3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单位。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转换,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转入金平县医疗保障局的2018年建档立卡医疗兜底补助资金2,069,315.73元通过零余额监控支付,在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支出。

  2.提升医保信息化水平,加强网络、信息安全和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进一步夯实技术基础,切实保障了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提高数据采集质量和速度;加强基金监管力度,成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及基金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金平县2019年对定点医药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金平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合理有效使用;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GR试点工作;有效提升综合监管、宣传引导、经办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等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投入资金支付239,496.64元。

  3.为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确保创卫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级暗访检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按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在管片区,全体干部职工艰苦努力,全面开展创卫整改推进工作取得了成效,投入资金支付48,985.00元。

  4.为确保全县“直过民族”非建档立卡户贫困人口100%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不让“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给全县脱贫攻坚如期“摘帽”拖后腿。根据《红河州民政局 红河州财政局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红河州城乡困难对象资助参保标准的通知》(红民社救[2018]15号)文件精神,资助“直过民族”非建档立卡户贫困789人,共资助参保资金104,730.00元。

  5.根据金财预[2019]47号文件,支付云南省社会保障制卡中心社会保障卡制作费12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7,890.9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2%。与上年对比,增加3,467,890.97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951.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76,93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38%。主要用于行政在职职工工资发放,日常办公经费用,建档立卡医疗救助和资助“直过民族”参保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617.00元,支出决算为6,617.0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17.00元,完成预算的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增加6,617.00元,增长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617.00元,增长10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单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6,617.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17.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61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医疗保障相关工作及行业扶贫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6,946.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6,946.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2019年机构改革,根据金发[2019]3号文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为新增单位。J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医保政策宣传、工会经费、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和差旅费报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资产总额222,839.89元,其中,流动资产91,784.92元,固定资产131,054.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2,839.89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1,784.92元,固定资产增加131,054.9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7,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我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5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2010180157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