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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05435-961
  • 发布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0-08-27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0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县级政府自身建设及政务公开工作,促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阳光政府、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建设。负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完善政务服务中心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职责主要履行对全县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土地和矿产权交易、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司法行政机关罚没物品拍卖等公共资源进行集中交易并实施管理和监控的职能。

  3.县政务服务中心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主要职能职责依法受理、办理本部门按时规定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的服务事项,指导申请人填报所需申请材料;依据本部门授权及政务服务操作规范实施政务服务;依据本部门授权,只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政务服务事项。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完善机制,建立健全政务服务工作。

    (1)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

  权责清单制定、执行和调整情况。自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份以来,梳理完成县乡两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权责清单3次(取消行政许可事项4项),全县运行的行政职权情况有:行政许可302项,行政处罚4820项,行政强制197项,行政征收40项,行政给付19项,行政检查192项,行政确认76项,行政奖励32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216项。各部门权责清单均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布。

  全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完成后,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县委编办、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要求机构改革后依法行使各类行政职权的党政机关,根据党政机构改革后各类机构的设立调整、职责划转,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国家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对接及我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梳理工作,及时对本部门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和调整,做到权责清单事项与政务服务事项的编码、名称、依据、类型、机构保持一致,实现数据同源、更新同步、管理同责,权责清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梳理、调整和报送。我县权责清单梳理、公示工作正在梳理中,待报县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后进行公示。

  (2)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情况。

  金平县政务服务大厅总体面积约2870㎡,设有10个办事服务区,77个办事服务窗口,综合服务接件窗口5个、咨询服务台1个,新政务服务大厅(面积约4800㎡)已施工建设。全县13个乡(镇)均完成为民服务中心实体大厅建设,建成率达100%,97个村社区设立为民服务站(其中“一站式、柜台式”为民服务站51个),建成率达52.6%。因无项目资金支持,全县乡村两级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达标任务建设工作推进缓慢,所有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社区为民服务站办公面积均低于800平方米,村级为民服务站办公面积均低于400平方米。

  (3)开办企业审批改革情况。

  一是优化企业登记流程。在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一次办结、当场许可”,除涉及重大、疑难、特殊事项外,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确保企业开办时间(工商登记)实现2.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登记、发放营业执照。截至9月28日,全县新设立登记企业353户。二是推进落实“全程电子化登记”“一窗通”,市场主体名称网上查询、网上预核准、网上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备案工作。目前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申报数318户,审核通过250户;“一窗通”登记申报审核3户,个体设立全程电子化登记申请1967户,审核通过1812户。三是深化名称登记制度改革,受理网上名称申请核准8件,名称自主申报核准1户。四是简化和完善企业注销流程,共办理企业注销244户。

  (4)工程建设审批改革情况。

  一是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力度。成立金平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联席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二是严格工程项目审批时限。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4个审批环节,审批时间由159个工作日压缩到38个工作日。工程建设施工许可阶段:办理时间由296个工作日压缩为80个工作日,申请材料由130份压缩为93份,审批时间压缩72%。

  (5)中介服务管理规范情况。

  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继续清理“红顶中介”,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保留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投资项目审批中是否存在“红顶中介”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我县无“红顶中介”。二是全面加强和规范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2019年州级下达任务数80个,我县仅发布项目公告10个,完成选取中介服务项目7个。

  (6)“双随机”监管落实情况。

  我县结合工作实际,立足工作职能,依据权力清单,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工作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市场主体和执法人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实施细则),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监管提供基础。累计公示行政许可信息1400条,公示机关数7个;累计公示行政处罚信息61条,公示机关数1个。累计公示抽查检查信息10条公示机关2个,8个单位归集公示了涉企信息。

  (7)“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情况。

  扎实推进“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全覆盖,加快推动“照后减证”,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围绕税务登记注销“痛点”“难点”“堵点”,积极推行税务清税注销即时办结、“简易注销”“容缺受理”“承诺办理”等多项措施进一步简并流程,压缩时长。截至9月28日办理涉及“证照分离”改革内容的营业执照41户。

  (8)降费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

  2019年7月1日起,金平县公安局执行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执行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涉及减免不动产登记费;2019年7月1日起,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政府性基金;2019年行政事业性收费降低8项,减免1项,免征1项,调整1项。

  (9)涉企收费项目清理情况。

  自2018年起,我县按时停征2项涉企收费(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排污费),降低3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整改清退防空地下易地建设费63530.04元,涉及8户(企业1户,事业单位2户,个人5户),减免1项(不动产登记费)。

  (10)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

  自减税降费实施以来,大力宣传,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收尽收、应享尽享。2019年,共减免税费3837万元,其中税收减免3472万元;税务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减免365万元。税收减免3472万元,按税种分,增值税减免1179万元、企业所得税减免402万元、个人所得税减免1609万元、房产税减免5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20万元、印花税减免12万元、资源税减免12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减免72万元、教育费附加减免65万元、地方教育附加减免43万元。

  (11)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提升优化营商环境。

  结合我县营商环境工作实际,为更好地服务群众和企业,提升我县营商环境,分别于10月20日和10月30日召开了金平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交流座谈会,县人民政府县长吴华昊出席并作重要讲话。参会部门从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打算等情况作发言,各部门发言紧扣主题,突出重点,针对服务群众和企业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等问题作深刻剖析,提出了具可操作性、简明扼要工作思路;各企业围绕落实优惠政策、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交流座谈,梳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问题及时整改,畅通办事渠道,提升办事效率,为全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2.强化协作,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1)抓制度建设、规范管理,有效提升行政效能。一是加强政务大厅全体服务人员服务文明礼仪和业务知识培训,派出大厅工作人员到州政务服务中心学习,切实提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二是加大《红河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力度,细化制定《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 金平县投资项目审批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政务服务大厅的智能化设备使用、工作人员遵守纪律情况进行巡查。三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大厅的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服务承诺、一窗式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的工作制度。各窗口根据本窗口工作实际,为广大投资者和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提供“预约服务”“全程服务”,实行“随到随办”“急事急办”。四是推行“四零”服务(服务过程零障碍、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缺陷、服务效果零投诉),窗口工作人员签署承诺书,承诺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公开服务、廉洁服务和人性化服务并接受广大群众以及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批评。

  (2)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一是按照“应上尽上、全程在线”要求,认真梳理规范各级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编制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清单,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比例。按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共同推进,网上大厅应进驻单位34家,实际进驻34家,进驻率100%,在线办理事项比例已达到87%以上,已完成州级下达任务数。二是多渠道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推广和引导,在云南省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大量发布有价值的信息,并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系统和微信平台等加大对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的宣传力度,提高“互联网+政务服务”的社会认知度和群众认同感。三是多举措加大推进工作力度。成立了金平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县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相关工作,2019年县人民政府召开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专项工作会议4次。学习传达全国、全省、全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对“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及时分解工作任务。2019年,金平县政务服务网上大厅总办件量为10887件。

  (3)抓服务提升、发挥职能,有效服务人民群众。以“优化软环境、增强软实力”为目标,为广大投资者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政务服务,全力推进政务服务“星级”化。完善便民服务区域设置,设有叫号排队等候区、网上审报区、休息等候区、填表书写区、打字复印区等;加强综合办公区的建设,设有多功能办公会议室3个,办公区域全方位安装配设视频监控;及时更新公示窗口工作人员基本信息,统一制作窗口吊牌、窗口人员工作牌、窗口岗位公示牌;规范标识设置,服务大厅引导、提示、警告、禁止等标识设置明晰,网上导航信息准确无误;打造舒适、便民的政务大厅环境,为办事群众免费提供电子报刊(图书)阅览器、饮用水、急救药品、针线包、老花镜、残疾人专用卫生间等便民服务内容和设施。加强引导教育,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围绕“文明办公、礼貌待人、来有迎声、去有送语”开展为民、便民、亲民活动,以群众满意为宗旨,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打造业务精通、行为得体、素质高雅的窗口服务队伍。

  2019年,金平县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受理办件251663件,办结件251516件,咨询服务3735件,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受理件85912件,办结件85891件;便民服务事项受理件166893件,办结件166396件;接待办事群众人(次)25万余人次,满意率测评为100%。

  (4)实施“就近办”“网上办”“掌上办”“马上办”“异地办”“一窗办”提高企业和群众办证办事的便利度。

  一是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为基础,对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完成全县事项录入5755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已按照规定进驻县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和乡镇为民服务大厅,进驻率已达到70%以上。按照“五级十同”要求,不断完善云南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前台与后台事项一致。基本实现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规范化、审查工作细则化、业务办理协同化和事项管理动态化,为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

  二是深入分析每个事项需要群众和企业到场次数、网上办事情况及跨部门办理的各个环节,形成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全州通办”清单。依托网上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快递寄送服务,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一次办、网上办、就近办”,进一步提高群众和企业办事的便利度。2019年1-10月完成梳理公布第一批“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清单(马上办120项、一次办236项、网上办196项)。力争2019年底,全面公布“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就近办、异地办”清单。

  (5)积极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工作。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建设管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化、多渠道、便利化服务。全力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应用,以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健康、民政、住房城乡建设等领域为重点,优先将覆盖范围广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向移动端延伸,推动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指尖办”。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推广运用工作,亲自安排部署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工作,要求分管领导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县、乡、村(社区)三级干部熟练掌握运用程序,引导办事群众和企业“掌上办,指尖办”。全方位多角度扩大宣传范围,要求全县干部职工、驻村工作队员和挂钩干部充分利用走村入户开展脱贫工作的良机,向挂钩群众宣传推广运用“一部手机办事通”;抓住机遇拓宽宣传渠道,利用召开“两会”的良好时机,向代表和委员面对面、一对一宣传“一部手机办事通”,发放宣传单700余份,利用开展“法制宣传日”活动、街天、会议召开、移动公司活动等,深入乡镇、企业、单位开展宣传共发放宣传单25000余份。2019年,金平县“一部手机办事通”注册人数为15264人,实名注册人数为9024人,已完成全年州级下达任务数。

  (6)稳步推进“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2019年共接件156件,在办件2件,按时办结154件,按时办结率100%。主要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蛮金高速公路工程款纠纷、汇金半岛商品房入住、行政投诉、脱贫攻坚工作、医疗保障、土地纠纷、基础设施建设、证件办理等方面。要求各部门加强对12345政务服务热线联络员的管理,与联络员签订承诺书,要求联络员注意及时查收办件,并在办结时限内处理完毕,确保了热线工作任务的完成。

  (7)加大监管力度,继续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工作。一是加强事项梳理录入。各投资项目审批单位于2019年2月、6月、12月3次梳理投资项目事项,完成录入事项59项,其中:发改局8项、工商信局1项、自然资源局11项、红河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2项、住建局9项、文体局1项、交通局7项、水务局8项、地震局1项、气象局4项、搬迁安置办1项、应急管理局4项、林业和草原局2项。二是及时开展项目审批。2019年,投资项目审批中心共接件259个项目,涉及事项389件,其中按审批类型:审批类项目182个,核准类项目13个,备案类项目64个,按审批方式:并联项目45个,联动项目37个,代办项目19个,按事项审批状态:审查中0件,办理中11件,补退件1件,准予审批302件,不准予审批21件,超时事项0件,按时办结率100%。审批部门办件量,发改局251件,工商信12件,自然资源局13件,生态环境局25件,住建局14件,交运局11件,水务局31件,应急管理局16件,林业和草原局16件。综合审批提速率64%。

  (8)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情况。一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改革,继续清理“红顶中介”,贯彻落实全省统一的保留强制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投资项目审批中是否存在“红顶中介”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我县无“红顶中介”。二是全面加强和规范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2018年公开选取中介服务项目1个;2019年州级下达任务数80个,我县仅发布项目公告10个,完成选取中介服务项目7个,较去年有所增加,预计今年将无法完成州级下达任务数。

  3.切实推进交易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作。

  (1)全面实现进场项目无纸化交易。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狠抓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服务效率化,确保了交易项目优质高效地完成。“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于2019年8月1日正式运行,金平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第一批有15家企业报名,通过审核的有13家企业,在网上超市提供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采购单位可以通过网上超市选购所需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大大减少了采购环节。11月28日,进行金平县县级“政采云”电子卖场网上超市第二批供应商征集活动。

  2019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受理交易项目106个,交易总金额63131.28万元,预算资金35393.36万元,节约资金667.15万元,增值资金375.5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交易项目27个,交易金额23443.46万元,预算资金23966.93万元,节约资金523.47万元;政府采购交易项目65项,交易金额4657.64万元,预算资金4801.32元,节约资金143.68万元;国有交权交易项目9项,交易金额7000.63万元,预算资金6625.11万元,增值资金375.52万元;土地权交易项目5项,交易金额1029.55万元。

  (2)认真开展专家异地取标、评标工作。根据全省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一网三平台”的基本要求,严格按照“网上全公开、网下无交易,全省统一规范、全省共享共用”原则,对进入中心交易的项目实行全行业、全流程电子化网上交易。2019年,已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程电子化、服务标准化、监管智能化,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工程建设项目现已全面实行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构建了“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电子交易体系,先后与州交易中心、弥勒、泸西等中心进行了远程异地评标,参评专家均通过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在线专家抽取系统进行抽取,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传统交易模式“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的弊端。政府采购所有项目全部使用电子交易平台开评标系统进行开、评标,对进场交易的项目实行全行业、全流程电子化网上交易。交权交易及土地矿产资源交易仍采用传统面对面交易,待省州系统接入后方可进行网上交易。

  (3)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收退系统上线运行情况。按照要求,我县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不见面”收退系统已于2019年11月正式上线运行,实现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保证金“不见面收、退”,规范投标保证金的集中收退管理。

  4.切实抓好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机构改革,单位主要领导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局领导小组及成员。按照金平县脱贫攻坚五级调度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本级调度工作。政务服务管理局扶贫工作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抓,突出了扶贫工作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有专职的扶贫工作联络员。二是组织挂联干部对建档立卡户走访及“户户清”核查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的帮扶责任,落实具体的帮扶措施,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户清”,提高群众对帮扶责任人的满意度。三是我县脱贫攻坚已到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政务局全体帮扶干部严格执行脱贫攻坚期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放假纪律。四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举一反三,主动认领,认真落实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工作责任。

  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党建、意识形态、综治维稳、依法治县、扫黑除恶、应急管理、网络安全等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0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5,272,558.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23,425.22元,占总收入的70.6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49,133.00元,占总收入的29.38%。与上年对比减少2,665,954.2元,下降66.42%,主要原因分析:我单位因机构改革,公务用车平台职能划转机关事务局,与上年对比人员经费和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差旅费、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经费支出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6,378,497.77元。其中:基本支出5,037,471.54元,占总支出的78.98%;项目支出1,341,026.23元,占总支出的21.0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713,931.36元,下降21.18%,主要原因分析:因机构改革,公务用车平台职能划转机关事务局,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差旅费、燃油费、保险费、维修费等经费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37,471.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879,856.59元,下降36.37%,主要原因分析:机构改革,公车平台职能划转机关事务局,平台日常经费开支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4.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5.05%。年人均工资福利支出113,199.54元,年人均公用经费开支262.2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1,026.2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65,925.23元,增长665.85%,主要原因分析:行政中心20楼综合会议室改造及设备采购,电子化平台设备耗材更换,干部周转房改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行政中心20楼综合会议室、干部周转房改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97,051.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1.10%。与上年对比减少1,326,159.31元,下降25.38%,主要原因分析:工作人员减少,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公务用车日常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70,912.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6,13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95,180.00元,支出决算为4,720.00元,完成预算的0.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720.00元,完成预算的0.3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1,514,893.15元,下降9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510,021.15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72.00元,下降50.79%。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机构改革,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职能划转,年初预算经费划转至机关事务局,所以2019年决算支出数小于2018年决算支出数。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4,72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2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72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采购专家评标就餐费及接待州级下来调研和乡镇上来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1,744.2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14,132.71元,下降90.29%,主要原因分析是机构改革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日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邮电费、办公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差旅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034,643.29元,其中,流动资产268,900.31元,固定资产703,706.1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2,036.82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97,982.8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072,149.52元,固定资产减少516,967.8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减少8,865.46元,其他资产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249.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249.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249.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详见附表9-附表1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详见附表11。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资项目审批中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为空表。

  2.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投资项目审批中心为我单位下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3.2019年5月前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因无独立银行账户与政务服务管理局共用账户,后因机构改革,县级机关公务用车保障中心职能划转至机关事务局,并建立独立银行账户。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为我单位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六、工资福利支出: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081809563884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