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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05513-367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8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26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金平县各乡镇、金平农场、县属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有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起草有关地方法规草案,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金平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金平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县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要求部署,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区域交流与合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县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有关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负责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报告等工作,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3)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4)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水务局防汛抗旱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5)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森林草原防火值班调度、野外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6)各级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机构负责落实县应急指挥机构以及县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草原防火的有关要求,执行县应急指挥机构指令。 

  (7)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有关防治工作。 

  2.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制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设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危险化学品监管和安全基础股、非煤矿山监管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担有关经济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局党组日常工作;承担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2.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风险监测、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编制全县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统筹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县级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县级应对一般以上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全县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和机制,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3.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股。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案件审查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应急管理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指导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4.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编制全县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的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5.灾害应急救援协调管理股。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组织协调一般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6.综合减灾救灾和物资保障股。编制全县综合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组织编制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 

  7.危险化学品监管和安全基础股。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责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情况;指导监督工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承担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8.非煤矿山监管股。负责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地质勘探、采掘施工、选矿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情况,承担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7人,其中:行政编制 13人,事业编制11人,工勤3人。在职实有2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8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482.8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04.52万元,下降28.43%,主要原因:年末结转资金比上年度减少256.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82.8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82.8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482.8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16.32万元,增长29.18%.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年末结转资金比上年度增加,本年度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2.8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82.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2.8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84.35万元,主要原因:本年度预算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卫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2.85万元,用于退休费、退休公用经费;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69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养老保险。 

  3.208(类)05(款)06(项),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35万元,用于支付职工职业年金。 

  4.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0.35万元;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60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 

  6.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9万元,用于基本医疗保险。 

  7.224(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317.85万元,用于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 

  8.224(类)01(款)06(项)安全监管支出31万元,用于工作及业务经费。 

  9.224(类)07(款)03(项) 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20万元,用于基本民生基本支出; 

  10.224(类)07(款)99(项)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30万元,用于基本民生基本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3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24.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4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1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4.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3(类)06(款)救济费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应急管理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68万元,较上年减少0.49万元,下降3.0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应急管理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本年度与上年度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应急管理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39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7次,217人。本年度与上年度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应急管理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0.29万元,较上年减少0.49万元,下降4.5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保持一致,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9万元,较上年减少0.49万元,下降4.54%。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减少原因: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严控三公经费。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没有项目纳入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应急管理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9.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2.2万元,主要原因:应急管理事务经费增资。包括:安全监管经费的工作及业务经费、 应急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26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2021年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