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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林业产业建设、森林生态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组织、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和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石漠化防治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退耕还林的实施和管理,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负责监督执行;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承担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审批、报批等工作;贯彻执行《云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补偿资金监管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组织、监督、管理、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组织、指导对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拟订本县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湿地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组织、指导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捕滥猎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破坏陆生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等违法行为;指导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按照分工承担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林农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木登记、发证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州森林防火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地方消防队伍的防扑火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管理监督本级林业资金,管理本级林业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行政审批项目,以金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设有:办公室、政策法规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生态保护修复股(林业草原改革与产业发展股)、退耕还林还草股、天然林与公益林管理股(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股)、金平县林业和草原调查规划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金平县木材检查站、林木种苗工作站、林业双中心、金平县草原监督管理站、林火监测中心13个职能科室。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生态建设方面。金平县2020年完成营造林10448亩,其中:退耕还林项目10000亩,植被恢复异地造林448亩,布局在全县13个乡镇。完成面山和通道绿化1000亩,其中:完成面山绿化292亩、通道绿化708亩,种植成活率达95%,主要种绿化树种为银杏、紫荆木、玉兰、火焰木、玉兰等树种,项目布局在金河镇、铜厂乡。
2.森林资源管理方面。一是共审批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1349份,蓄积量183497立方米;发放木材运输许可证2196份、57175.62立方米;完成金平县第二高级中学等40个建设项目的占用、临时占用林地审核报批工作。二是森林督查工作。完成勐桥乡卡房村委会“老羊冲”地毁林种植香蕉系列案件违法图斑植被恢复工作(涉及2018年森林督查上级下发的8个违法图斑(其中国家级903、917、1040,省级27、35、36、37、38),面积1300亩),金平县2018年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植被恢复率达100%。2019年完成需立案的20个违法图斑查处工作,办理行政案件11起,罚款6.0131万元,刑事案件2起;在全县上报99个违法图斑中,需收回林地图斑26个,面积14.4362公顷,已收回林地图斑26个、面积14.4362公顷,回收率为100%;需进行植被恢复图斑26个,面积14.4362公顷,已进行恢复植被图斑26个,面积14.4362公顷,恢复率为100%。2020年上级共下发金平县疑似图斑1067个,面积902.9766公顷,金平县县级自查结果确认违法图斑16个(公益林地违法图斑2个),面积11.4644公顷,违法面积占比为1.27%。10月15至22日,国家林草局昆明勘查设计院赴金平县开展2020年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现地复核检查工作,从复核组反馈情况来看,存在的问题比较多,为了更好应对下一步的工作,金平县在上级未正式反馈前,及时制定了《金平县2020年森林督查整改工作方案》,立即抽调全县34名技术人员分成内业核实、外业调查(3个小组)、案件查处3个组,对上级反馈的1067个疑似违法图斑重新全面排查核实,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全面抓好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11个乡镇及金平农场的内业判读,反馈外业核实调查图斑数264个,完成金河镇等9个乡镇及金平农场232个图斑的外业调查核实工作,确定违法图斑35个,工作组向县林草局移送案件35起(其中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已移送金平县公安局办理1起),共查处行政案件13起。
3.森林资源保护方面。
(1)积极开展涉林专项整治活动。一是对在林地,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内的违建别墅(含别墅项目,“私人庄园”等)情况进行排查,目前尚未发现在林地,草原,湿地和自然保护地内的违建别墅(含别墅项目,“私人庄园”等)情况;二是开展辖区范围内的采石(砂)场摸排整改工作,金平县辖区内共有采石(砂)场18个,涉及占用林地的采石(砂)场共14个,其中:已办理占用林地手续的采石(砂)场2个;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已由金平县森林公安局依法进行了处罚的采石(砂)场3个;已进行植被恢复的采石场1个;涉及占用林地未办理林地占用手续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采石场6个。三是着力开展集中打击整治种茶毁林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上级共下发金平县2020年专项行动(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125个疑似图斑、面积66.8667公顷,其中:违法图斑11个,已查处10个(涉及案件15起(刑事案件1起(金平县森林公安局已完成案件调查取证,移交县检察机关起诉),行政案件14起),存在多个违法主体在不同时间段对同一地点实施违法采矿行为,违法主体难以认定、无法明确违法责任人,已自然恢复,不予立案图斑1个;持有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图斑28个;正常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等图斑51个(森林防火通道、林区道路、油茶机耕路、林木采伐、林中空地造林、植物季节性变化),其中森林防火通道、林区道路、油茶机耕路建设项目符合深度贫困地区可以边建设边报批,需要补办手续图斑25个(已全部补办完善相关占用林地手续,已完成整改);地类区划错误图斑16个(水域、原有道路、村庄区划为林地);经审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图斑6个;自然灾害图斑7个,已自然恢复;村庄、道路等建设项目符合深度贫困地区可以边建设边报批项目图斑3个(已补办完善相关占用林地手续,已完成整改);存在多个违法主体在不同时间段对同一地点实施违法采矿行为,违法主体难以认定、无法明确违法责任人,已自然恢复图斑3个。目前,需进行查处、整改补办相关手续的39个问题图斑已查处、整改完毕,全面完成专项整治验收销号工作。
(2)全力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2020年度,全县共接到火情火警39起。其中:荒火2起(属气象热点2个,境外火),农事用火36起,接收到卫星热点1起(经核实属农事用火),全县未发生重大或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各项防控指标均控制在考核指标以内。取得了自成立专门防火机构以来连续35年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零伤亡的好成绩。实施重点林区道路维护工程,有效应对森林火灾扑救和林业管护工作。在金水河南科(分水岭自然保护区)边沿维护林区道路21公里,投入资金320万元,为有效处置森林火灾和各种林业草原突发事件提供了保障。
(3)持续抓好公益林管护工作。2020年上级下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37.9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468万元,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69.98万元。拨付乡镇林权所有者补偿费618.2万元,拨付分水岭保护区管护补助598.88万元,县局统筹列支管护补助420.9万元。截至目前,县局统筹列支管护补助支出371.46万元,剩余49.44万元。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护林员3459人(生态护林员3151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聘用124人,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聘用184人),发放生态护林员劳务补助2523万元。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建档立卡护林员劳务费230.05万元。
(4)全面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防治面积20700亩,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面积20700亩,防治率94.95%。完成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产地检疫18家 7800立方米、苗木产地检疫35亩150万株(主要苗木有油茶、澳洲坚果)、植物药材红豆杉500亩200吨、产地检疫率达 100 %;完成调运检疫木材63601立方米、完成松林普查面积0.0076万亩,全县均未发现秋季松材线虫病及疑似松材线虫病的病例,查实我县属为安全区。多措并举施开展沙漠蝗监测防控工作。一是成立草原沙蝗防控指挥部、防控指导组、应急预案和防治专业队,确保全县沙漠蝗监测和调查等各项工作正常运行;二是与越南相邻的金河镇、勐拉、金水河镇和者米4个边境乡镇挂牌设置4个监测点,除金水河镇外其余3个监测点以月监测费200元聘用3名监测员,全方位开展管辖区内监测、宣传和巡逻,及时掌握边境乡镇沙漠入侵情况,目前未发现沙漠蝗侵入,我县实属安全。
4.林业服务方面。
(1)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应对工作及疫情期间涉林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工作。一是强化疫情联防联控。与市场监管局、森林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开展对农贸市场、边民互市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加强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行为。二是及时在县城周边餐饮饭店开展摸排宣传。针对城区范围大,餐饮行业多、分散的现状,组织30余名工作人员对城区各类餐饮门店开展陆生野生动物交易监管疫情防控摸排和宣传工作。三是加强野生动物管控和疫源疫病监测。成立了2个野生动物监管排查工作组深入全县野生动物养殖场进行监管排查,严禁开展野生动物市场交易,严禁非法养殖、加工、经营各类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转运贩卖野生动物;加强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共出动执法人员 500余人次对全县范围内的 1 处边贸市场、17 处集贸市场、 26 家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 监控活体野生动物 9548(头、只、条)、158 家餐饮场所等容易涉及野生动物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的重点区域进行了检查,督促两类场所消毒防疫 79(个/次)。共查获野生鸟类等野生动物死体 419(头、只),开展普法教育 966 人次,发放宣传、普法材料 7373 份、 接听解答群众咨询野生动物人工繁育问题 64 人次。投资77.726万元完成金平县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无害化处置工作。四是开展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按照《金平县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方案》,科学、有序、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防范生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危害等次生问题。2020年8月,由县林草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做好在养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工作,严格按照《决定》及各项规定,全县统一无害化处理在养殖野生动物8575只、头、条,其中:有证在养殖8135只、头、条(竹鼠652只,蓝孔雀14只,豪猪414头,滑鼠蛇7055条),无证养殖440只、头(竹鼠412只,蓝孔雀20只,豪猪8头)。补偿资金77.726万元,其中,竹鼠652只,补偿标准200元/只,补偿金额130400.00元;蓝孔雀14只,59.6公斤,补偿标准200元/公斤,补偿金额11920.00元;豪猪414头,补偿标准900元/头,补偿金额372600.00元;滑鼠蛇7055条,2010公斤,补偿标准120元/公斤,补偿金额241200.00元。办理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案件10起、行政处罚10人次。五是制定涉林领域(涉林企业、野生动物驯养场、木材加工企业等)公共场所均实行扫码入出制度,金平县13乡镇镇林业站、金平农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迅速行动,安排专人负责,做好辖区涉林领域的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负责人或经营业主做好扫码推广应用工作;引导出入涉林领域公共场所的所有人员自觉扫码进出,确保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前在全县有23个涉林企业完成“云南抗疫情”扫码系统推广应用。
(2)积极做好林业双中心工作。一是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工作。共受理林权抵押注销登记17笔,金额为:139.5万元。二是全面开展“空壳社”专项清理行动。林草系统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共9家,目前,有2家已办理注销手续,其余7家正常运营。三是纠纷调解工作。全县共发生林权纠纷4起,已成功调处3起,1起正在协调当中。我县集体林地管理总体上呈现良好态势,没有发生群体性集体林地纠纷情况。
(3)做好停止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实现天然林的全面保护。金平县天然林停伐保护面积81.54万亩(其中: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1.31万亩,集体和个人所有天然商品林停伐面积80.23万亩),聘请专职护林员214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护林员184人,2020年以来天然商品林商业性采伐量为零,实现天然林的全面保护。
(4)实施油茶提质增效,促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开展国家油茶栽培标准化培训1期,培训学员80余人,发放培训资240份。利用下乡到油茶地块现场培训指导油茶种植户管护油茶,共向8个乡镇油茶种植户现场培训油茶栽培管理技术科技12期,培训茶农140多人次,发放《油茶宣传手册》资料140多份,粘贴《收购油茶鲜果、油茶籽的公告》23份。组织人员深入13个乡镇油茶基地与茶农、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油茶企业进行面对面交流沟通,指导茶农、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油茶企业如何做好油茶产业前后期管护,不断提高茶农、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种植管护水平。2020年完成油茶提质增效2万亩,预计2020年共收购油茶鲜果100吨,产值30万元。
(5)认真开展“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控制森林资源过量消耗的重要手段,是有效提高森林资源质量、保障森林资源持续增长、不断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保证,对依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州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认真开展“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目前全县“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工作初步完成,年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为476480.94立方米,成果材料上报省林业和草原局审定。
(6)为涉林建设项目提供技术保障。一是配合做好全县43座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按照整改要求,涉及占用林地的积极协助电站业主办理占用林地相关手续;二是按照《关于开展矿业权联勘联审依法审批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44号)要求,共对18个矿业权涉及林地情况进行了审查审核;三是协助项目建设单位选址勘查20处,出具项目选址意见20份。
(7)梳理完善县林业和草原局权责清单。按照上级《关于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要求结合部门“三定”方案、政务服务事项对我单位的权责清单进行了认真梳理。目前,权责清单事项共有17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8项、行政处罚事项117项、行政强制事项18 项、行政征收事项4项、行政给付事项5项、行政检查事项18项、行政确认事项0项、行政奖励事项1项、行政裁决事项1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3项。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7人,其中:行政编制 11人,事业编制36人。在职实有49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4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2人。
车辆编制7辆,实有车辆1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1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016.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98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16.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16.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16.16万元(本级财力1016.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8.98万元,增长6.92%,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增资及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计提基数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016.16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01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6.16万元,与上年797.84万元对比增加218.32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政策性调资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5.9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离退休经费。
2. 208(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2.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离退休经费。
3.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5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7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0.48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支出。
7.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8.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6.2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213(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81.2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213(类)02(款)04(项)事业机构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213(类)02(款)07(项)森林资源管理支出7.6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2.213(类)02(款)12(项)湿地保护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湿地保护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3.213(类)02(款)13(项)执法与监督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4.213(类)02(款)34(项)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132万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
15.213(类)02(款)99(项)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0.69万元,主要用于不在上述项目外的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6.213(类)08(款)03(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支出10.91万元,主要用于对林农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06.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6.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7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7.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89.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7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7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5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46.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8.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15(款)会议费支出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16(款)培训费支出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18(款)专用材料费支出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8.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9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0.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3(类)99(款)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312(类)99(款)其他对企业补助支出10.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9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2.01万元,较上年33 万元减少0.99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0.07万元,较上年31万对比减少0.93万元,下降3%。下降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0次,共计接待500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下降原因根据相关金财[2020]29号文件要求三公经费预算每年不低于3%比例调减。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4万元,较上年减少0.06万元,下降3%。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为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66.51万元,与上年175.71万元对比减少9.2万元减少5.2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27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