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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理省、州对金平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综合研究全县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承办全县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金平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5.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县金融业务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县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小微金融机构的管理。
17.承担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设有20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综合与研究股、法规督查股、预算一股、预算二股、国库股、国库支付股、行政政法股、教育科技文化股、经济建设股、农业股、社会保障股、会计股、涉外财政工作股、政府采购管理股、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股、人事教育股、农村综合改革股、产业发展股、金融合作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县财政工作将继续做到“七个坚持”:坚持合法合规、真实科学;坚持综合预算、统筹安排;坚持规划约束、讲求绩效;坚持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保障顺序,积极筹措财政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盘统筹;坚持先急后缓的资金使用导向;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疫情防控工作保障首要原则;坚持保县委、县政府决定重大事项决策需要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21年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紧扣“工作目标任务”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确保在财政收入组织上挖潜增收。在收入征管上,密切关注减费降税政策的变化,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在财源建设上,突出税收贡献导向,引导广大企业以纳税贡献排坐次、论英雄;精准施策强激励,深入研究财源建设中的关键性环节,用好新的政策环境中的一切可为因素,及时制定有效的微政策,激发企业发展壮大作贡献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2.优化支出结构,聚焦民生重点领域。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社会保障和就业、节能环保、城乡社区、资源勘探信息等领域是民生聚焦的重点领域,优化支出结构,要着力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避免资金使用“碎片化”。
3.统筹谋划部署,履行好全县脱贫摘帽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财政职责。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的关键阶段,财政部门自觉履行历史责任,主动作为,在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同时,积极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一是统筹考虑完成剩余攻坚任务和巩固脱贫成果等因素,继续强化财政扶贫投入保障。二是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加快补齐短板,在对照现有标准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高度关注、密切跟踪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财政措施。三是紧紧围绕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工作重心及安排部署,在做好现有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工作的基础上,加强惠农强农富农政策落实力度,“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履行财政职责,强化资金保障,助力全县脱贫摘帽向乡村振兴平稳转型。
4.注重效益,加大盘活资金力度。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严格实行“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制度,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难以执行的,及时调剂到其他急需支持的项目,让趴在账上的财政资金重新发挥最大效益。把投资评审和绩效评价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减少资金集中用于民生项目建设,统筹解决好综合预算编制和收回的结余结转资金再安排使用的问题,建立资金安排与绩效挂钩的长效机制。
5.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格压减一般性支出。财政部门既要当好“铁公鸡”,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也要打好“铁算盘”,主动挖潜、多渠道盘活各类资金和资产,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和统筹使用,把该花的钱花好,补短板强弱项保重点,要集中财力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投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
6.做好基层“三保”工作,确保不出问题。“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是基层财政运行的底线。财政部门要从全局和政治高度重视“三保”工作,统筹财力合理安排预算,合理安排支出次序,推动财力下沉,要加强县乡财政管理,确保基层“三保”落实到位,工作不出问题,坚决守住基层“三保”风险底线。
7.加强地方债券资金的使用管理,尽早发挥资金效应。要用好管好专项债券资金,尽早发挥专项债券资金效应,切实加强地方性债务监管,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9人,其中:行政编制 34人,事业编制25人。在职实有6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 6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46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3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231.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67.38万元,增长6.9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门做实、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费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3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31.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31.6万元(本级财力1231.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57.01万元,增长26.37%,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门做实、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费增加等。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31.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7.01万元,增长26.37%,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单位承担部门做实、退休人员统筹外生活增加等;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6(款)01(项)行政运行806.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 201(类)06(款)04(项) 预算改革业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3. 201(类)06(款)08(项) 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绩效评审业务发生的支出。
4. 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51.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开支离退休经费支出。
5.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9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52.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8.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16.3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2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9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284.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3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1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55.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5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90.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0.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1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2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4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6.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14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4.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3.95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是我单位无此方面的支出情况,故无预算支出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3.95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88次,共计接待2263人次,比上年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按比例统一压缩公务接待费及单位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县财政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无重点项目预算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32.13万元,与上年213.98万元相比增加18.1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决算经费及绩效评审委托业务费比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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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