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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05533-256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9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汇总)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汇总)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州政法、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以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目标,狠抓责任落实,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大局和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下设科室28个,其中内沿派出所10个,分别是渡口派出所、沙依坡派出所、阿得博派出所、城区派出所、勐拉派出所、口岸派出所、铜厂派出所、营盘派出所、老勐派出所、老集寨派出所,一线实战大队13个,分别是治安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法制大队、刑侦大队、经济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禁毒大队、反恐怖大队、巡特警管理大队、督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森林公安局、看守所1个,综合部门4个,分别是指挥中心、政治处、驻局纪检组、警务保障室。新增森林公安局。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聚焦理论学习,强化政治引领。一是始终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与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密结合,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深化正风肃纪,着力锻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高素质金平公安铁军,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新时代使命任务。

  2.“严防死守”压实担子,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3.深化“六清”除黑恶,弘扬正气护稳定。

  4.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优化社会治安秩序。

  5.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边境安定和谐。

  6.全面加强社会治理,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7.厚植强边固防载体,筑牢国门安全屏障。

  8.夯实基层基础,保障公安工作长足发展。

  9.深化“教育整顿”,革命性锻造和系统性重塑公安队伍。

  10.抓实队伍“根本”,筑牢长效发展根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3人,其中:行政编制193人,事业编制0人,参公管理编制3人。在职实有258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58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42人,其中: 离休1人,退休41人。

  车辆编制50辆,实有车辆39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68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875.4万元,政府性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1128.9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全局辅警工资预算增加600万,森林公安局划归红河州金平县公安局管辖,财政预算305.77万也统一划归、全局民警职务工资套改和级别工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7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875.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75.4万元(本级财力6875.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1128.96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全局辅警工资预算增加600万,森林公安局划归金平县公安局管辖,财政预算305.77万也统一划归、全局民警职务工资套改和级别工资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875.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68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5.4万元,与上年对与上年对比与上年对比增924.45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全局辅警工资预算增加600万,森林公安局划归金平县公安局管辖,其人事和财物也统一划归、全局民警职务工资套改和级别工资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持平,无增减变化。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4879.3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工作中办公费、水电费等费用支出;

  2.204(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44.92万元,用于辅警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3.204(类)02(款)19(项)信息化建设支出2万元,用于城市监控系统维护费用支出。

  4.204(类)02(款)20(项)执法办案支出51万元,用于车辆运行及维护等执法办案经费支出。

  5.204(类)02(款)21(项)特别业务支出5万元,用于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特情耳目费用支出。

  6.208(类)05(款)01(项)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49.09万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

  7.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7.35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68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0.96万元,用于我局四名伤残抚恤支出。

  10.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42.07万元,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91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5.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233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2.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年终绩效奖金支出7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6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3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9(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3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42.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2.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2(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255.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99(款)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85.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5.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1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02(款)印刷费支出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02(款)手续费支出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05(款)水费支出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2(类)06(款)电费费支出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6.302(类)09(款)物业管理费支出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7.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8.302(类)13(款)维修(护)支出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9.302(类)17(款)租赁费支出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0.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1.302(类)18(款)专用材料费支出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2.302(类)24(款)被装购置费支出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302(类)26(款)劳务费支出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4.302(类)28(款)委托业务费支出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5.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4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6.302(类)31(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7.302(类)39(款)其他支出交通费用24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8.302(类)99(款)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9.303(类)01(款)离休费支出16.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12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2.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9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07.21万元,较上年减少7.5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6.89万元,较上年减少28.91万元,下降6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50次,共计接待167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32万元,较上年增加13.58万元,增长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11.74万元,较上年增加211.74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58万元,较上年减少161.35万元,下降68%。共计购置公务用车1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9辆。

  公务用车购置增加变化原因是:以前年度处置报废车辆,车辆编制空编,需要购置一批车辆保障全局的运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减少变化原因是:在编车辆控制,燃油和维护成本降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无重点项目预算内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公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05.90万元,与上年1046.66万元对比增加59.2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金平县森林公安局划归红河州金平县公安局,更名金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其相关经费对应纳入我部门预算;二是工会经费纳入年初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2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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