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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05534-234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1-03-29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300000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事务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休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 

  8.拟订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遵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查督办、应急值班、信息公开、后勤服务保障、新闻宣传及发布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统筹课题研究和政策研究。承担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队伍作风建设等工作。 

  2.政策法规科。组织起草退役军人事务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政策,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和普法宣传工作。 

  3.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工作,协调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督办重要来信来访批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帮扶援助工作。 

  4.规划财务科。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拟订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编报退役军人事务经费预决算,监督退役军人事务经费管理。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统计及后勤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5.移交安置科。拟订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和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移交安置政策、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省级和中央驻州单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安置。负责接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负责移交地方的1—4级伤残军人(含精神疾病类军人)接收安置。负责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承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的教育管理。 

  6.就业创业科。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就业指导、中介服务等工作,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待遇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社会保障、退役金审核发放工作。 

  7.军休服务管理科。拟订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年度计划。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和退役安置补助经费申报下拨。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含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和遗属生活补助经费核拨工作。管理军休服务保障单位。 

  8.拥军优抚科。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政策落实。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残疾等级评定和伤亡抚恤相关工作。指导实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核定和数据更新、动态管理。指导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和军供站的规划建设、服务管理。承担红河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9.褒扬纪念科。承担烈士褒扬和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指导实施军人公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工作,承担烈士评定的审核有关事项,组织实施英雄烈士纪念活动,指导烈士祭扫活动服务保障。根据国家授权,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及有关活动的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众、党风廉政工作。负责机关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比表彰及奖励工作。 

  (三)重点工作概述 

  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遵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12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1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9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0.86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19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分析是与上年对比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等经费相对应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390.8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0.8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90.86万元(本级财力390.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19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分析是与上年对比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等经费相对应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0.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90.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19万元,增长3.22%,主要原因分析是与上年对比人员增加,人员工资等经费相对应增加;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主要原因分析是我单位未涉及项目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5(款)02(项)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干部保险费及退休费支出。 

  2.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4.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军人伤残护理费支出。 

  5.208(类)08(款)05(项)义务兵优待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 

  6.208(类)08(款)99(项)其他优抚支出37万元,主要用于两参人员、出国参战民兵民工等生活补助支出。 

  7.208(类)09(款)01(项)退役士兵安置支出31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军人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及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支出。 

  8.208(类)28(款)01(项)行政运行133.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补贴、公用经费等支出。 

  9.208(类)28(款)04(项)拥军优属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春节、八一慰问驻军部队经费支出。 

  10.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1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210(类)11(款)02(项)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7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42.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5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4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8.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1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2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2.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3(类)04(款)抚恤金支出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3(类)05(款)生活补助支出1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9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主要是因为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计划,故无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91万元,较上年减少0.09万元,下降3%,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6次,共计接待191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且在疫情防控期间组织异地网上祭扫,减少风险减少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5.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2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减少部门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3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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