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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执行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贯彻执行省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
5.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完成县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1.有关职责分工。与金平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卫生健康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街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与金平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县民政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金平县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即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团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定期将认定信息提供给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及时组织开展医疗救助工作;与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金平具市场监督管理局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金室字〔2019〕25号、金编办〔2019〕34号文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设3个内设机构:1.办公室;2.待遇保障和基金监管股;3.医疗服务管理及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股。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2个:
1.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险管理信息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医疗保障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制度,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组织实施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政策,监督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的实施,把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出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等。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 5人、事业编制14人。在职实有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32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25.89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与上年341.23万元对比,减少15.34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目90万元以及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1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工会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325.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5.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89万元(本级财力325.8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341.23万元对比,减少15.34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目90万元以及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1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工会经费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325.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2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5.89万元,与上年341.23万元对比,减少15.34万元,下降4.50%。主要原因分析:减少了其他医疗救助支出项目90万元以及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1名,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医疗保险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工会经费增加。
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增减变化原因:我单位无项项目支出方面的安排计划,故无预算支出。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5(项)人员支出31.84万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4万元。
2.208(类)05(款)06(项)人员支出15.92万元,用于支付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5.92万元。
3.210(类)11(款) 01(项)人员支出10.07万元,用于行政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0.07万元。
4.210(类)11(款) 02(项)人员支出5.15万元,用于单位事业人员社会保障缴费支出5.15万元。
5.210(类)13(款)99(项)人员支出10万元,用于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代缴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社会兜底保障。
6.210(类)15(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25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19.23万元,用于行政人员支出工资219.23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3.68万元,用于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3.24万元、工会经费3.14万元、其他公用支出17.30万元。
(三)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7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100.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301(类)07(款)绩效工资支出17.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5.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6.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15.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7.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8.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9.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1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0.302(类)01(款)办公费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1.302(类)11(款)差旅费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2.302(类)28(款)工会经费3.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3.302(类)39(款)其他交通费用1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4.303(类)07(款)医疗费补助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15.303(类)09(款)奖励金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16万元,较上年的1.20万元减少0.04万元,下降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上下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6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3.33%,预计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8次,共计接待29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为我单位严格践行厉行节约制度以及受到疫情的影响,大大减少了接待的人次数及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无此项业务及预算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没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内容。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 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68万元,与上年28.74万元对比增加4.94万元,增长17.19%,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度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1名以及增加了行政单位公用经费、本年度工会经费纳入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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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