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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处理国内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和网络信访事项,接待来访。
2.承办上级机关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办理落实情况。
3.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度草案,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
4.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县信访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承担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复查复核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进京访的处置工作。
5.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信息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6.负责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7.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工作检查考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8.承担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负责金平县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内设:办公室、接访股、办信和网络信访股、督查督办股、协调联络股。与上年比无变动。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县各级信访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州县的安排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和要求贯穿到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中,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解决信访问题,自觉维护法治权威,切实提升信访法治水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努力扎实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核心。一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继续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抓细抓实,对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坚持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消化;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敏感问题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切实做到不使问题堆积、矛盾叠加。二是要抓好初信初访办理。按照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办法》。各乡镇、金平农场、各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初信初访的办理,压实有权处理信访问题责任主体的责任,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带着责任和感情受理好、答复好初信初访,提高一次性化解率,防止“初转重”“信转访”“个转群”。三是狠抓信访积案化解。各乡镇、金平农场、各部门要坚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作为突破口,通过领导干部接访下访、推行视频接访、强化领导包案等做法,坚决因案施策,管好用好配套好特殊疑难信访专项资金,最大限度地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个案。
3.依法规范信访秩序,坚决遏制非正常上访反弹势头。按照“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要求和“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一是深入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乡镇、金平农场、各部门严格执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强化落实属地责任,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坚持通报制度,把逐级走访情况作为信访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二是做好非正常上访处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属地责任的通知》(云办通〔2014〕41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劝返接回机制,加强对劝返接回工作各个环节的督促检查,确保及时依法有序劝返。完善定期通报、挂牌督办等工作机制,对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的乡镇、部门,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并与考核评先挂钩。三是加强《信访条例》宣传。加强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尤其是中央关于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以及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相关政策的宣传,不断提高群众遵法守法的思想认识,引导上访人依法理性有序表达诉求。
4.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一是各乡镇、金平农场、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信访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艰巨性,自觉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二是各级党政领导要带头支持信访部门履行“第一交办权”,强化信访工作权威性。三是县信访局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活动,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带着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调动信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打造一支让党委政府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信访干部队伍。
5.做好党风廉政和意识形态工作。进一步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政治自觉、责任自觉、行动自觉,更大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做好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3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3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55.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5.89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65万元,增长10.37%,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相应增长,工会经费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55.8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5.89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5.89万元(本级财力155.89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4.65万元,增长10.37%,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相应增长,工会经费纳入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5.8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55.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65万元,增长10.37%,主要原因是:因工资增长相应增长,工会经费纳入预算;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1(类)03(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15.2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27.29万元,津贴补贴支出46.80万元,奖金2.2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5万元,住房公积金6.6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0万元。办公费支出2.80万元,邮电费支出3.40万元,差旅费支出4.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劳务费6.00万元,委托业务费1.10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生活补助0.5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00万元;
2.201(类)03(款)08(项)信访事务支出5.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50万元,委托业务费1.9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0万元;
3.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9.9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9万元,退休费9.76万元,办公费0.12万元;
4.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2万元;
5.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1万元;
6.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7.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33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301(类)01(款)基本工资支出27.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01(类)02(款)津贴补贴支出46.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8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301(类)03(款)奖金支出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301(类)08(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5.301(类)09(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6.301(类)10(款)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7.301(类)12(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8.301(类)13(款)住房公积金支出6.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9.302(类)01(款)办公费支出4.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0.302(类)07(款)邮电费支出3.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1.302(类)11(款)差旅费支出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2.302(类)17(款)公务接待费支出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3.302(类)17(款)劳务费支出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4.302(类)17(款)委托业务费支出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5.302(类)28(款)工会经费支出1.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6.302(类)39(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7.302(类)99(款)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18.303(类)02(款)退休费支出9.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6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3.310(类)02(款)生活补助支出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4.310(类)02(款)其他资本性支出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五、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专户管理的支出。
六、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没有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内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没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内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没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内容。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50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下降31.2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万元,较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5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批次,共计接待130人次。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2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较上年减少1万元,下降2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无重点项目预算。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行政单位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3. 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4. 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 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 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8.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9. 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方法、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对财政运行支出产生和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10. 公务卡制度,公务卡是金融机构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发放的,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开支的一种贷记卡。公务卡分“个人卡”和“单位卡”。公务卡结算的具体方式是: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公务卡刷卡消费,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现行财务制度审核后报销还款。
11. 全口径预算,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12.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人大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
13.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又称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制度,是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缴入国库,不设立过渡性存款账户;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财政直接支付或财政授权预算单位支付的方式,将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及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资金;未支用的资金余额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统一管理。这种制度减少了财政收入收缴和财政支出的中间环节,可以有效遏制财政资金被截留、挤占、挪用等问题,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该项制度财政部从2001年起在全国推广。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4.37万元,与上年30.92对比增加3.45万元,上升11.15%,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纳入预算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700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信访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