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金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金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研究制定金平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政府有关旅游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旅游行业强制性标准与规范。规范旅游市场行为,保障旅游当事人合法权益。负责旅游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旅游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指导旅游企业认真做好各旅游“黄金周”接待服务工作。
1.负责全县旅游规划管理,监督旅游规划实施;参与各部门涉旅规划的评审;组织对旅游重大项目的论证工作;参与旅游项目前置审批;负责旅游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的督查;对旅行社、旅游饭店、特色客栈等旅游要素的产业规模进行调控。
2.负责全县旅游资源的普查、开发和保护工作;负责协调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体系;指导重点旅游区域、旅游景点、旅游产品的规划和开发;指导旅游新线路、新产品开发;开展对旅游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旅游重点项目、旅行社招来业绩的考核、评比和奖励。
3.负责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使用好旅游发展资金及其他上级补助的旅游开发建设资金,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
4.负责旅游市场研究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组织旅游对外宣传和重大营销活动;组织、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会展活动;负责旅游官方网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旅游航空开发相关工作。
5.负责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管理,承担旅行社、旅游景点、旅游饭店、旅游购物商店等涉旅企业及导游人员的审批服务和等级评定事项。
6.负责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实施服务质量管理;受理旅游投诉,维护好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7.负责制定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旅行社、旅游饭店,导游及其他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县旅游业协会工作。
8.负责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州旅游发展委员会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金平县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金平县假日旅游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1个。年末实有人员编制数1人,为行政工勤人员编制,年末在岗人员6人,无离休退休人员,年末实有车辆编制数0,在编实有车辆1辆(报废待核销车辆)。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旅游局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0,090.16元。其中:2160501款(行政运行)480,638.16元,占总收入的20.11%;2160599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870,000.00元,占总收入的78.24%;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31,452.00元,占总收入的1.3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预算总支出1,750,211.79元。其中:其中:2160501款(行政运行)478,569.70元,占总支出的27.34%; 2160599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232,190.09元,占总支出的70.40%;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39,452.00元,占总支出的2.25%。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88021.70元。其中:其中:2160501款(行政运行)478569.70元,占总支出的73.79%;2160599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70000元,占总支出的24.71%;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39452元,占总支出的6.08%;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金平旅游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60599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062190.09元,占总支出的60.69%;主要用于旅游项目建设。
3.与上年同比增减情况(见下表)
款项类 |
栏 次 |
收 入 |
支 出 |
||||
上年数 |
本年数 |
本年数比上年数增减% |
上年数 |
本年数 |
本年数比上年数增减% |
||
合 计 |
3230951.39 |
2390090.16 |
-26.03 |
4182360.80 |
1750211.79 |
-58.15 |
|
2160501 |
行政运行 |
418987.60 |
480638.16 |
+14.71 |
435707.20 |
478569.70 |
+9.84 |
2160504 |
旅游宣传 |
170000 |
-100 |
301239.50 |
-100 |
||
2160599 |
其他旅游服务管理与事务 |
2600000 |
1870000 |
-28.08 |
3390890.10 |
1232190.09 |
-63.66 |
2210201 |
住房公积金 |
41454 |
39452 |
+4.83 |
41454 |
39452 |
-4.83 |
2299901 |
其他支出 |
13070 |
-100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预算总支出1,750,211.79元。其中:其中:2160501款(行政运行)478,569.70元,占总支出的27.34%; 2160599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232,190.09元,占总支出的70.40%;2210201款(住房公积金)39,452.00元,占总支出的2.25%。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428800.44元,(其中:基本工资131136元、津贴补贴283457.44元、奖金1420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692元,奖励金2000元,住房公积金39452,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17529.26元,(其中:办公费83573.55元、印刷费16596元、邮电费7501元、差旅费36655元、培训费2016元、公务接待费50291元、劳务费137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96.71元)。
(3)项目支出1004500元,(其中:红财行(2014)14号旅游发展专项经费379000元、红财行(2015)49号大鱼塘村特色旅游村建设补助95500元、红财行(2015)49号金平县旅游局规划经费补助100000元、红财行(2015)102号马鞍底乡大鱼塘村特色旅游村建设补助经费100000元、红财行(2016)81号老勐乡新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0000元、红财行(2016)81号金平蝴蝶谷游客服务中心建设补助30000元、红财行(2016)85号勐哩傣乡旅游厕所新建30000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旅游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7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03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0.28万元,原因是根据中央、省、州、县的相关规定,大力推行厉行节约,“三公”经费较之上年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本单位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出运行维护费0.72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1.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本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475人次,共5.75万元。比2015年决算增加0.76万元。
名称 |
上年 |
本年 |
增加 |
减少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单位:元) |
17600.00 |
7196.71 |
10403.29 |
|
公务接待费(单位:元) |
42700.00 |
50291 |
7591 |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
合计 |
60300.00 |
57487.71 |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接待、公车平台运行费、办公费、差旅费等。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单位2016年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2)本单位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