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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05810-031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教育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02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录

  一、金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金平县教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起草或拟订有关地方性的教育法规草案、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和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

  2.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承办全县中小学校的建立、调整、撤销及发展规模的报批工作。

  3.负责全县教育工作的调研,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依据。负责制定教育督导工作的规章制度,承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中小学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学校对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4.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努力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为普及学前作好准备。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6.指导社会力量办学。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7.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县教育经费、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管理,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经费安排计划。

  8.统筹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全实施素质教育。

  10.主管全县的教师工作,按干管权限选拔、任免全县学校领导;组织办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主管全县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11.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12.指导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13.负责教育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14.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学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5.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3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4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2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金平县教育局决算总收入1265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20.06元,占总收入的80.73%;其他收入2439万元,占总收入的19.27%。比上年收入减少2446.84万元,减少1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安排开展的项目建设比上一年减少,安排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收入也相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决算总支出109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2.63万元,占总支出的9.5%;项目支出9921.87万元,占总支出的90.5%。比去年支出减少4798.50万元,减少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安排开展的项目建设比上一年减少,安排用于项目建设的专项资金支出也相对减少。

  1.基本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教育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42.6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453.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47%,其中基本工资181.47万元,津贴补贴155.43万元;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共支出848.95占基本支出的81.4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共支出371.0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59%,其中退休费,273.99万元,离休费9.02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2016年用于保障教育局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21.87万元。主要用于房屋构建及修缮,其中用于学前教育校舍改建及教玩具购置等179.38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1.81%,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支出8920.49万元,占项目总支出的89.91%,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支出822万元,占项目总支出8.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845.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0.67%,比上年度减少39.49%,原因在于大多数工程项目在本年度完工结算,因此本年度支出相应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8434.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56.88万元;学前教育校舍改建及教玩具购置、中小学校舍维修、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食堂建设等专项项目经费支出7177.9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1.99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335.32万元,伤残抚恤金0.74万元。

  (3)住房保障支出37.2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37.24万元。

  (4)其他支出2150.47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公共租赁房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教育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28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2.7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三公经费比上年压缩10%的规定执行,压缩开支,加之本年公务用车取消,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此降幅比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金平县教育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97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11.97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7.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对各校工作检查及局机关日常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

  2016年金平县教育局公务接待费开支8.28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5.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对我县教育工作检查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0.69万元,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等日常开支。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机关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310.9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办公电脑)及办公桌椅。相比上年有所增加,是因为我单位实行“校财局管”,成立教育会计核算中心,需配备相关办公设备,所以需购买新的办公设备。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教育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