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金平县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粮食局为全县粮食流通行政管理、行业指导和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
1.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负责起草地方性粮食法规规章。
2.研究拟定全县粮食行业、粮食流通和粮食储备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编制落实全县粮食收支存计划;研究提出县级储备粮的收储和动用建议;组织实施全县粮食宏观调控和总量平衡,指导区域平衡。
3.根据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指导粮食经营主体依法经营,积极搞活粮食流通;负责全县粮食余缺和粮食品种调剂,指导和协调县区域之间粮食的购销和调剂。
4.切实做好粮食收购资格等行政许可工作和县粮食批发市场公开拍卖购买资格认定和军粮供应站、军粮代供点资格等工作。
5.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指导县内各级粮食储备工作。
6.负责粮食市场供应管理,保障全县城镇居民和军队粮食供应,指导灾区以及缺粮、贫困地区所需粮食的供应工作。
7.编制全县粮食流通及仓储、加工设施的建设规划,指导协调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并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粮食仓储、流通设施建设资金;负责县级储备粮承储企业资格审核工作。
8.指导全县粮食储存的安全管理;负责粮食(油脂)收购和储存环节的质量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加工生产、供应环节质量标准管理工作;制定我县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陈化粮处理的有关工作。
9.负责粮食应急日常工作,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等情况下的全县粮食市场供应,建立粮食市场预警预报体系,完善全县粮食供应应急预案;指导全县粮食市场的建设与管理;贯彻落实国家粮食价格政策,适时平抑市场价格,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10.协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对县级储备粮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级储备粮的利息和费用补贴的管理及拨付,负责县级储备粮管理的审计和监督;负责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11.负责对全县粮食行业贯彻执行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规行为;负责对局内设机构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承担、受理行政复议,参与行政诉讼。
12.负责全县社会粮食流通的统计工作,审核汇总全县社会粮油商品统计报表;组织开展县内粮食流通统计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粮食市场供求形势和价格的监测以及预警分析,建立粮食供需抽查制度,开展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统计信息发布和咨询;对执行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指导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局内设机构队伍建设。
14.承办县政府和国家、省、州粮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金平县粮食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二、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粮食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52.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7.58万元,占总收入的98.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万元,占总收入的0.01%。与上年对比,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收入无变化,皆为0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155.5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有危仓老库建设项目拨款而2016年没有,项目拨款收入减少所以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他收入增加了5万元,是因为增加了同级财政其它单位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粮食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51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2.6万元,占总支出的68.92%;项目支出159万元,占总支出的31.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变化,皆为0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了11.7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增加人员工资,所以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了136万元,是因为2015年的危仓老库项目主要在2016年支出,所以项目支出增加。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粮食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2.6万元,比上年的306.76万元增加了45.84万元,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粮食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项目经费支出159万元。与上年对比,比上年的23万元增加了13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底启动的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在2016年度完成,相应的项目支付也主要在2016年度完成。金平县粮食局危仓老库维修改造项目任务于2015年底下达,主要由我局下属粮油收储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在粮食局监督指导下,粮油收储公司于2015年底启动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并于2015年支付23万元项目前期款,至2016年底,仓库已经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项目款已经基本完成支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粮食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上年的340.86万元相增加了165.74万元,主要原因是危仓老库项目建设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
(2)住房保障支出10.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7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粮食局“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数与上年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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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2016年与2015年决算数增加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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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2016年预决算数增减百分比 |
接待人数 |
2015年决算数 |
接待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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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39523 |
33188 |
-16.30% |
165 |
43914.18 |
168 |
-24.00% |
|
1、因公出国(境)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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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20066 |
20075 |
0.04% |
165 |
22296 |
168 |
-9.00% |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9457 |
13113 |
-32.61% |
21618.18 |
-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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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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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费 |
19457 |
13113 |
-32.61% |
21618.18 |
-39.00% |
2016年决算数与2015年相比总体减少24%,一方面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和国务院“约法三章”的要求,加强经费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确保我局年度“三公”经费各项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另一方面是因为公务用车移交公车平台,小车数量减少所以费用减少。
我单位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开展扶贫工作及粮食调查统计工作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金平县粮食局机关运行经费共计378663.71元,其中办公费15899.25元、水费498元、电费181元、邮电费2444元、差旅费10759.39元、维修(护)费50000元(拨收储公司仓库维修费)、培训费1176元(单位人员参加粮食执法证培训费用)、公务接待费20075元、工会经费19095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113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0923.07、办公设备购置(台式电脑)4500元。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2016年,金平县粮食局政府采购电脑1台,金额4500元整,无其他资产采购。
(2)本单位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粮食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