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金平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一)主要职能
1.金水河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政府职能。在上级和镇党委领导下,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全镇的农业、工业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及镇区、新农村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工作。
3.保护集体财产和公民私人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事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金水河镇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分别是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5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数28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补助开支人数27人。在编实有车辆8辆。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人。
二、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见附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金水河镇人民政府决算总收入1773.1650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73.1650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比上年740.157315万元增加1033.007764万元,增长139.57%;政府性基金收入90万元,占总收入5.08%,比上年30万元增加60万元,增长2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金水河镇人民政府决算总支出1474.3842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101262万元,占总支出的54.74%;项目支出667.2830万元,占总支出的45.26%。
2016年总支出1474.384262万元,比上年606.559996万元增加867.824266万元,增长143.07%。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金水河镇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6.311346万元,同上年对比增加241.57435万元,增长42.7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提高改革性补贴、正常晋升和提高基本工资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8.7913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7.5199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金水河镇政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7.283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25.46万元,增长149.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3.5943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95%。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7.190515万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和服务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17079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011995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5945万元;
5.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
6.农林水支出176.824586万元;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7054万元;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854402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37.6962万元;
10.其他支出393.981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8.552602万元,上年同期数为16.30132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251273万元,增长13.81%。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去年同期持平;公务接待费5.6714万元,上年同期数4.7936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金水河镇(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金水河镇人民政府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881202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2016运行维护费12.881202万元,主要是脱贫工作任务重,开支费用增多。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金水河镇人民政府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68批次,668人,公务接待费开支5.6714万元,上年同期数4.7936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金水河镇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06.3113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28.7913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3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7.5199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1%。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新增固定资产说明:2016增加固定资产15400元。其中自主采购15400元。增加固定资产明细:自主采购文件柜共20个4000元;联想电脑C4030共3台11400元。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