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一)主要职能
1.科技局的职能:省院省校合作,州院州校合作,县校县科研站所科技合作。推动全县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县技术创新能力。推动我县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工作。研究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和措施。依法行政,协助州科技局进行专利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推动民营企业发展,研究提出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2.发展生物资源办公室的职能:为了加大我县生物资源开发力度,加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提高我县自主创新能力。培植绿色产业,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
3.知识产权局的职能:主管我县知识产权法规的宣传培训,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政策引导,协调知识产以保护工作,帮助企业建立技术创新体系,开发出我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为我县的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提供知识产权保护。
(二)部门基本情况
科技局2016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实有车辆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二、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01表)
(二)收入决算表(附02表)
(三)支出决算表(附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附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附08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附09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科技局2016年度收入合计322.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2.8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70.2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县级安排业务费减少45.5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2.89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4.28万元,减少45.01%。
科技局2016年度支出合计2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6万元,占总支出的63.85%;项目支出89.79万元,占总支出的36.1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316.09万元,减少55.9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由于科技局机构代码证到期,银行账户到期,导致资金不能正常支付使用。
1.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科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8.6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85万元,减少20.88%,主要原因为:由于科技局机构代码证到期,银行账户到期,导致资金不能正常支付使用。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65%。
2.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度用于保障科技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一致,主要原因为:科技局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严格,专款专用。具体项目开支总支出89.79万元。项目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草果产业。在草果产业上,稳定现有的面积,主要采取更新改造和建无烟烘考房,来提高草果的产量和产品品质。全县有草果面积12.1万亩,产量280吨,产值2240万元。
(2)砂仁产业。新植砂仁1500亩,全县砂仁面积12500亩,产量40吨,产值1200万元。
(3)南板蓝根产业。全县板蓝根面积近6.2万亩,新植30000亩,有收面积25000亩,产量7500吨,产值5250万元。主要分布在阿得博、沙依坡、大寨、马鞍底、金水河、金河镇、营盘、老集寨等乡镇。
(4)黄精产业。2016年,累计全县推广种植黄精2100亩,有收面积200亩,产量360吨,产值396万元(销售收入)。
(5)重楼产业。金平重楼主要以南重楼为主,建重楼苗圃基地10亩,出苗60万株。累计全县重楼面积2970
(6)美藤果产业。全县发展美藤果2550亩,有收面积200亩,产量70吨,产值140万元。
(7)水麻皮产业。新植1000亩,建设水麻皮育苗基地30亩,预计出苗180万株;建示范基地200亩,累计全县水麻皮面积2100亩。
(8)野生三七。人工驯化野生三七20
(9)红豆杉产业。建成了500亩的红豆杉种植示范基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科技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4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对比减少316.08万元,减少55.99%。主要原因为:由于科技局机构代码证到期,银行账户到期,导致资金不能正常支付使用。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1%。
(3)农林水支出41.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1%。
(4)住房保障支出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科技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61万元,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的36.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43万元,完成预算的68.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31.3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主要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98万元,下降73.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84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4.17万元,下降6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6万元,下降69.6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缩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万元,占68.64%;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占31.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4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4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科技项目、生物产业发展项目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1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1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州科技相关部门检查验收科技项目、科技调研;乡镇、村委会、企业申报科技项目、汇报项目实施情况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科技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8.6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1.85万元,减少20.88%,主要原因:由于科技局机构代码证到期,银行账户到期,导致资金不能正常支付使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一、2016年度采购预算价款6852600元,采购金额1540000元。
(1)货物采购情况。
采购预算价款675000元,采购金额540000元。其中:货物(草果子种苗)675000元,采购金额540000元。
(2)工程采购情况。工程采购100000元,
第二、资产负债变动、长期投资、资产管理和绩效考评,以及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资产变动情况:年末资产3351760.92元,与上年2624782.4元相比增加726978.52元,增加27.69%,主要原因是结余资金增加。
长期投资情况:本单位无此项目内容涉及情况。
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资产由专人管理,重点做好资产卡片登记工作,及时录入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对账,做到账表相符、账证相符、账实相符。
第三、本单位2016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为空表。
3.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科学技术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