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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05832-835
  • 发布机构
    金平县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1-29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县2018年政府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目 录

  一、财政预算报告(关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人大))

  二、2018年金平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2017年金平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四、2017年金平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五、金平县政府预算公开表(附件)

  六、金平县财政预算(人大草案表格)(附件)

  七、2017年金平县地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附件)

  八、财政名词解释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2018年1月11日在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三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苟云川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金平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的关键之年,对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影响深远, 在全县财政支出压力大、新增财力捉襟见肘的困难情况下,政府财政部门紧贴金平实情实况,准确把握新常态下财政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抢抓机遇,坚持以改革创新破难题、以民生共享促和谐、以协调平衡强管理、以厚植财源稳增长,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拓宽理财视野,创新理财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在确保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牢牢树立“勤俭办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砥砺奋进,克难前行,更好地发挥了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助推经济平稳增长,努力实现财政工作平稳运行。

  (一)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累计完成380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08%,增收1137万元。在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中: 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075万元,为州政府下达计划数23996万元的100.33%,增收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35%,增收1649万元。税收收入完成1090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5%,增收708万元;非税收入完成1317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69%,增收941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060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减收172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211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0.66%,减收551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121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97%,增收211万元。

  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266511万元,为州政府下达计划数246189万元的108.25%,增支2032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75%,增支33253万元,其中民生支出209894万元,占地方公共预算支出的78.86%。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407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269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3万元,调入资金236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488万元,“两税”返还891万元,收入总计269610万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6651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099万元,支出总计26961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67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6%,增收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52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79%,减支3917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7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48万元,收入总计252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2527万元。收支相抵,实现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2017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73863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3936万元,本年支出完成67602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950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我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故没有预算执行情况。

  需向大会报告说明的情况,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虽然超额完成县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通过的任务数,增长7.35%,但在收入构成中非税收入占比过高,达54.72%,严重影响政府财政安全;各项刚性支出剧增,政府压力增大,财政不堪重负。

  (五)主要工作

  1.多措并举缓解收支压力。在组织收入上,面对营改增全面推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口径变化以及降费减税政策的实施,着眼全年、及早谋划、精心测算,拟定应对方案;组织召开全县财税工作推进会和全县协税护税工作会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跟进措施;财税部门协调对接,利用营改增税制转换时点,对拆迁安置房、政府性建筑工程、集体资产租赁等政府性税源进行清理排查,确保营业税存量税源应收尽收;政府协税护税各部门做好对接,有序组织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入库;税务部门建立规模企业涉税信息数据库,定期采集分析,增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在控制支出上,按照“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运转、促发展”的支出原则,以预算执行一体化平台为依托,严格预算支出执行,提高预算执行到位率,确保基本支出预算按序时进度、项目支出进度拨付资金;硬化预算约束机制,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做到用款计划按指标、拨款支付按程序,各项支出基本控制在时序进度之内。

  2.积极稳妥推进财政改革。预算管理方面,在持续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的基础上,优化各类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的办法,最大程度地发挥好财政资金的使用效应;全面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时限、创新公开方式,以财务公开透明推进政务科学规范。绩效管理方面,在2016年先行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对政府专项中的2大类5个项目试行绩效目标编制工作,先定绩效目标和标准,再定资金盘子,并开展预算绩效后评价工作,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同年,将绩效目标编审程序纳入部门预算编审内网平台系统,使绩效目标编制与部门预算编制“同申报、同审核、同批复”。政府性债务管理方面,探索融资新模式,在县级层面成立了两家由政府出资的平台公司,目前公司也已组建完成,进入实质性运作,新的融资格局将有效化解融资难、融资贵的矛盾;做好投融资成本压减工作,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并举,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盘活闲置资产,整合资源,对全县132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全面资产清查,为下一步加强分类监管提供依据;继续推动闲置资产变现,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公开拍租收益705万元。

  3.发挥职能服务经济发展。全力稳控政府金融风险,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全力压降不良贷款;发挥金融协调作用,按照“一企一策、分类处置、快速处置”的要求,加快有关风险事件的处置进程,维护金融生态环境;启动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专项行动,对全县22家投资理财类机构进行清理检查,起到监管威慑和风险提示作用。积极对上争取资金。今年以来,围绕中央、省州鼓励和扶持的关键领域,加大政策研究和协调力度,加强项目筛选、论证和组织申报,对上争取资金达172896万元。

  4.统筹涉农资金助推脱贫攻坚。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县处级领导任副组长的高规格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出台《金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金政发〔2017〕36号),《金平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金政发〔2017〕51号)等规范性文件,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与监督,确保资金高效使用。通过各部门协同努力,2017年全县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1632.81万元,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已拨付完毕,资金全部用于县域内各类脱贫项目,有效助推全县脱贫攻坚进程。

  (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2017年,面对严峻的财政经济形势,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经营困难,地方税源枯竭等多种不利因素和“营改增”政策带来的减税影响,提早谋划,统筹全盘,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合理安排,各项人员刚性增支保障到位,最终实现当年财政收支平衡。但还存在很大隐忧和压力,主要是:

  1.年度收支平衡压力越来越大。一方面,受经济持续下行、国家密集出台减税降费等政策因素的影响,地方实际可用财力增长缓慢,财力增长空间不断压缩;另一方面,各类政策性增支、民生支出等刚性支出需求却在不断增加,两者之间的矛盾日益突显,财政收支平衡遇到了空前难度。

  2.政府债务尤其是乡镇级债务运作仍存在风险。虽然我县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乡镇级债务管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融资平台运作支撑能力还不够强,建设资金需求和地方财力供给矛盾依然突出,政府性债务余额总体可控,但仍呈增长态势,偿债潜在风险不容忽视。

  3.传统格局下稳财政与稳增长难以兼顾。当前,实现稳增长目标,化解政府债务,企业金融风险等等,亟需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但收支平衡的矛盾、债务管控的压力,使财政可以调控的财力空间日益局促,财政以传统方式手段助推发展越显艰难。如何创新财政支持方式,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撬动社会资本、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实体经济集聚,不断形成财源“活水”,这是促进我县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需解决的主要问题。

  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8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十四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三次全会、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紧扣新时代发展新要求,遵循“保障重点、加强统筹、提升绩效”的原则,突出“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三大任务,积极适应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着力支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化预算绩效理念,创新体制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建立健全更适应当前形势和改革方向的预算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加快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基本原则:一是合法合规,真实科学。二是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三是规划约束,讲求绩效。四是“民生”优先,确保重点。五是厉行节约,强化管理。六是全力保县委县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

  具体要求: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以硬化预算约束,突出绩效为核心,细化预算编制,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支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以增强预算的前瞻性和可持续性为基础,推动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政府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的统筹能力;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为前提,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以硬化预算约束为保障,加强预算评审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二)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和原则及县委县政府对2018年全县经济形势的预判和安排,2018年全县地方财政收支预算建议目标是:

  1.全县一般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2018年,全县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25300万元,比2017年增长5%,增收1225万元,地方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6511万元,与上年持平。

  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4711万元,收入总计270011万元;地方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26651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3500万元,支出总计270011万元。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具体支出安排意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41367万元(含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直属部门)(包括工资性支出、公用经费、民生配套等支出,下同)。

  (2)国防支出安排467万元。

  (3)公共安全支出安排6306万元。

  (4)教育支出安排48484万元。

  (5)科学技术支出安排445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安排3799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安排32031万元。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安排29876万元。

  (9)节能环保支出安排6266万元。

  (10)城乡社区支出安排4955万元。

  (11)农林水支出安排41121万元。

  (12)交通运输支出安排26186万元。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安排54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安排326万元。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安排7572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安排13847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安排277万元。

  (18)其他支出安排1625万元。

  (19)债务付息支出1021万元。

  2.全县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安排建议

  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00万元,比2017年增长76.7%,增收5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48万元,比2017年增长20.6%,增支521万元。

  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48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收入总计304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048万元,支出总计3048万元。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2018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500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5.5%,减收18796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968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7.7%,减收1792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46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4.2%,减收1068万元;利息收入70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9.5%,增收200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564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5.6%,减支1705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4514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9.2%,减支18585万元。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平衡情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55003万元,上年滚存结余39504万元,社保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9564万元,收支相抵,全县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6084万元。

  4.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我县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因此没有预算收支安排。

  三、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政府财政工作要主动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以提质增效为核心,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有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认真落实“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工作总要求;细化预算编制,硬化预算约束,强化整合盘活,公开财政信息,加快预算执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领域,创新扶持方式,厚植财源基础,注重绩效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提升队伍素质,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完成2018年财政收支各项目标。

  (一)千方百计抓收入。在收入征管上,密切关注全面“营改增”背景下税收政策的变化,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在财源建设上,突出税收贡献导向,引导广大企业以纳税贡献排坐次、论英雄;精准施策强激励,深入研究财源建设中的关键性环节,用好新的政策环境中的一切可为因素,及时制定落实有效的微政策,激发企业发展壮大作贡献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二)支出有保有压。一是有保优结构。按照结构要优的要求,不断推动支出结构优化。要积极支持扩大内需;要大力支持“三农”发展;要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要继续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要强化各项社会保障投入;要积极支持文化科技等其他事业发展。二是有压控支出。从紧安排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加强预算管控,严控预算追加,筑牢“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底线;突出绩效优管理,在县级专项和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试点的基础上,提升评审质量,加强结果应用,确立绩效财政的权威。做到坚持补短板、补缺漏,确保各项支出当前可承受、未来可持续。

  (三)突出重点促改革。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加快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在强执行、优统筹、讲绩效、促公开四个方面进一步增强工作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完善推行新一轮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县乡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突出乡镇发展水平和应得财力紧密结合的导向,加大对基层的倾斜扶持力度,促进县乡两级财政运行协调发展。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真正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的效应,着重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直接、无偿补助为主,转向拨改投、拨改贷等间接、有偿扶持为主;二是由政府财政资源单一定向为主,转向依靠财政资金杠杆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建立产业基金扶持模式为主;三是由行政决策为主,转向由专业化团队实行市场化运作为主。

  (四)坚定不移防风险。一是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紧抓县级债务管理,积极撬动社会性投入,严格控制政府性投入,从源头上控减新增债务;加强乡镇各部门债务动态监管,指导乡镇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拓宽融资渠道逐步向多元化方式转变,实现全县债务平稳、安全运行。二是化解债务风险。严禁各乡镇、各部门违法超限额举债或违规提供担保承诺。转贷资金必须纳入预算管理,经人大审查批准后使用。认真制定债务化解规划和应急预案,对债务率超过预警线的风险预警乡镇和部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逐年降低债务风险。切实加大往来资金清理力度,妥善消化挂账资金,减少国库资金占压规模。

  (五)统筹资金促脱贫。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建立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县财政从2018年起,每年安排不低于200万元的专项扶贫资金。着力完善“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推进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围绕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五个一批”规划,强化财政扶贫资金监管,推动住房、教育、健康、金融、基础设施等专项扶贫行动,做到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确保脱贫任务如期完成。

  (六)强力推进依法理财。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始终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推进财税体制改革,硬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增强预算的法治性和约束力。建立健全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明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靠制度管权、管财、管人、管事;加大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提升财经纪律和制度的执行力、约束力。

  各位代表,进入新时代,就要有新作风、新作为。美好蓝图已绘就,相信政府财政工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在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一定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势而为,为实现新时代金平跨越发展,打赢脱贫攻坚战,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应有的财力保障。

  2018年金平县“三公”经费预算安排

  情况说明

  按照红办发[2014]40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效率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省委、州委有关规定,我县进一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制度,细化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规模,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825.79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63.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62.29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286.2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均不同程度的减少,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度及2017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金平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963.5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7年预算增减少54万元,增减变动原因分析:除特定单位外,公务用车均划拨至政务服务局统一管理,2018年无单位进行车辆购置费预算;运行维护费963.5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68.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实行公车改革后,一般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严格控制经费支出,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转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金平县公务接待费预算数862.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3.71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严格控制接待数量和接待标准,压缩接待费用开支。

  2017年金平县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强化收入组织,努力做大支出规模。加强财政、税务、重点产业管理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保证了重点支出的需要,适时监测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和财政运行情况。加大转移支付争取力度,2017年全年共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24.3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13.27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0.73亿元,债券收入0.3亿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0.18亿元。

  2017年金平县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说明

  为加强财政部对地方政府债务的监督,规范债务管理工作,切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对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政府举债规模经全国人大批准后由财政部门逐级下达。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红财债发〔2017〕1号)精神,核定金平县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65亿元,专项债务0.2亿元)。

  2017年年末,我县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28040.36万元(系统内),主要由2014年清理甄别后存量债务(16714.36万元)和2015-2017年债券债务(11326万元)构成,其中:一般债务26040.36万元,专项债务2000万元。

  与年初相比,偿还本金15562.4万元,新增置换债券和新增债券债务4400万元。

  我县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严格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债券置换符合相关规定,并及时更新了债务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没有存在截留、挪用、挤占政府债券资金等行为。

  财政名词解释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公共财政预算】

  【全口径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中期财政规划】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结余结转】

  【财政存量资金】

  【地方政府性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债务风险防范预警】

  【政府采购】

  【预算绩效管理】

  【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

  【三农】 14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小型微型企业】

  【三公经费】

  【营改增】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公共财政预算】 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是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地方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地方非税收入在理论上是泛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非税收入途径征集的各项资金。在实际应用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地方公共财政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全口径预算】 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政府性基金预算】 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中期财政规划】 是在科学预判未来三年财政收支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研究财政收支政策,合理确定财政收支政策和重大项目资金安排,逐年滚动管理,实现规划期内跨年度平衡的预算收支框架。中期财政规划中的第一年规划,主要是约束第一年的年度预算,后两年规划主要是引领后两年的年度预算,第一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根据新的政策调整变化情况,将对原后两年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并将第四年度的规划增补进来,形成新一轮的三年中期财政规划。

  推行中期财政规划,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有利于各类规划与财政预算安排相衔接,强化财政规划约束;有利于发挥财政稳定器和“逆周期”调节器作用,实现财政经济可持续发展。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 是指运用调入方式进行资金调拨。调入资金是指未纳入当年年度预算收入,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一般财政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其他资金调入。被调方作调出资金处理。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结余结转】 结余是指财政收入大于财政支出的部分。结转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下达但未执行,需按原项目使用用途在下年继续安排使用的支出部分。地方财政有结余结转的主要原因:一是中央财政超收中大部分用于补助地方,因超收数额到年底才能较为准确预计,且其使用要严格按程序审批,因此有一部分要在年底时才能下达,造成地方财政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二是地方财政超收中有一部分资金当年拨不出去,形成结余结转。三是资金已下达,因涉及政府采购等原因暂时无法拨付的资金,形成结余结转。

  【财政存量资金】 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地方政府性债务】 是指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 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须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举借债务的规模,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每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批。每年各地地方政府债务新增限额和总限额,由财政部在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下达各省级人民政府,并向社会公开。省级人民政府依照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市县级政府确需举借债务的,依照省级人民政府下达的限额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由省级人民政府代为举借。省级财政部门在批准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内,合理搭配债券期限,安排债券发行兑付。

  【债务风险防范预警】 是指在地方财政经济运行过程中,通过定期对各级各部门政府性债务情况进行统计和各项经济活动进行监督,从而对导致政府性债务风险增大的不稳定管理状态和不正常因素产生的警兆进行分析,并在债务风险增大到一定程度时发出警示提示,债务管理部门据此查找警源,并责成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和整改,把债务风险降低到相对安全程度的机制。

  【政府采购】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预算绩效管理】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强调预算支出的结果导向,注重支出的责任和效率,重视预算支出成本的节约和单位效率的提高,要求政府部门在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我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最早始于2007年。2011年4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2012年,财政部又印发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财预〔2012〕396号),2015年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了《红河州州级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红政办发〔2015〕171号),标志着绩效管理全面加强。

  【转移支付】 是指货币资金、商品、服务或金融资产的所有权由一方向另一方的无偿转移。转移的对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财政转移支付主要是指财政资源(资金)在各级政府间的无偿转移,包括横向转移和纵向转移。财政转移支付通常可以分为无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一般性转移支付)和有条件的财政转移支付(即专项转移支付)两种。

  【一般性转移支付】 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财力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2009年以前,财力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缓解县乡财政困难补助、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年终结算财力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上述资金。2009年起,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财政部将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分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两类。修订后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三农】 是指农业、农村和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要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三农”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解决“三农”问题,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村民通过规范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的方式,给予适当财政补助。该试点坚持政府引导、分级负责、农民自愿、上限控制、财政补助的原则。2008年,中央决定黑龙江、河北和云南3个省先行在全省范围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2009年试点省份扩大到10个,2010年试点省份扩大到27个,2011年全国推开。从2013年我省实施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2014年实施传统古村落保护试点项目。2015年确定我州弥勒市新哨镇作为云南省3个镇为中央示范试点建制镇之一。

  【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公经费】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营改增】 “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既是完善税收制度、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发展措施。2012年1月1日,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

 

相关附件:

附件【2017年金平县地方财政收支执行情况(附件).doc
附件【关于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人大).doc
附件【金平县财政预算(人大草案表格)(附件).xls
附件【2018年金平县财政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