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金平县供销社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金平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金平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金平县供销社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金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导、组织和管理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全县农村流通工作,为农村各种生产和流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商品信息等综合服务,促进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根据金平自治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制定全县农村合作经济和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供销社设有:党委办、县社机关办公室、财会科、合作指导科、经济发展科、县社系统工会、供销社资产管理中心。
(三)主要工作
2018年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发展各种专业合作社,健全农产品购销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生产资料经营服务体系,参与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管理,搞好农村信息服务和综合服务等工作,搞活农村商品流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协调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关系,向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广大农民和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实施开放办社,加强供销合作社与社会各部门、各行业的联合与合作,吸纳各种经济成分的组织或个人入社,拓展合作领域和服务范围,发挥合作组织的群体、联合优势。按照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现代化的要求,督促检查所属企业和指导下级社做好企业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各项工作。切实抓好全县供销合作社教育事业,为下级社培养大批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进行经常性的干部职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供销社部门编制8人,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编制方法、总体思路等内容。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8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供销社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供销社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06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5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0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本年预算收入154.07与上年对比119.22上升34.85,主要增加变动原因主要是:规范津补贴和交通补贴等。
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为154.0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01万元,占总支出的27.9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9万元,占总支出的8.3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9.27万元,占总支出的57.9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89万元,占总收入的5.77%;本年预算支出154.07与上年对比119.22上升34.85,主要增加变动原因主要是:规范津补贴和交通补贴等。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金平县供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0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4.45万元;其中基本支155.16万元,出项目支出13.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39.5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6.11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规范津贴增加支出。
2.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2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3.10万元,主要是预算支出增减。
3.208(类)08(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2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人员无变化。
4.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2.9万元,主要是上年度无此项支出。
5.216(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89.2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5.39万元,主要是今年预算数不含绩效工资等。
6.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8.8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24万元,主要是今年增加工作性补贴等因素。
三、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平县供销社2018年基本支出154.07万元,财政拨款15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4.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98.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83万元、津贴补贴46.23万元、奖金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90万元、住房公积金8.89。
商品和服务支出8.96万元,主要包括:8.96万元(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金平县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4.07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54.0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98.07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9.86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6.14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54.0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8.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14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金平县供销社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6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5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逐年递减10%的目标任务。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金平县供销社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供销社无出国出境相关业务活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金平县供销社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无;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无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金平县供销社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360人,接待费开支2.14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0.24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接待业务往来及相关合作社人员(范围)产生的费用。
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平县供销社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平县供销社2018年收支总预算154.07万元。预算收入共154.07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预算支出共154.07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供销社2018年收入预算154.07万元,其中:1.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39.57万元,占比例为25.68%。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6.11万元,主要是离休人员规范津贴增加支出。
2.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22万元,占比例为1.44%,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3.10万元,主要是预算支出增减。
3.208(类)08(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22万元,占比例为0.80%,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人员无变化。
4.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万元,占比例为8.37%,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2.9万元,主要是上年度无此项支出。
5.216(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89.27万元,占比例为57.94%,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5.39万元,主要是今年预算数不含绩效工资等。
6.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8.89万元,占比例为5.77%,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24万元,主要是今年增加工作性补贴等因素。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54.0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5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39.57万元。
2.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22万元。
3.208(类)08(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22万元。
4.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2.9万元。
5.216(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89.27万元。
6.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8.89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154.07万元,上年度执行数为155.16万元,较执行数减少1.09万元,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2017年退休人员死亡1 人,支出12.84万元。
2.2017年1月份的退休人员工资和州补在县社机关列支。
3.2018年起增加规范津贴补贴后支出有所增加。
以上3个方面因素增减相抵后变动幅度不大。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度预算无项目资金,而2017年有13.36万元,主要原因是:
1.省级合作社示范社补助资金10万元。
2.州级示范社补助资金0.5万元。
3.红河州农产品信息网补助资金2.86万元。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金平县供销社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无。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金平县供销社国有资产总额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0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金平县供销社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8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县联社机关各项业务活动。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增加1.9万元,增加变动主要原因:2017年实际运行尚未达到应有的开支标准。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金平县供销社部门2018年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项目一、二、三级指标,指标值0,无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金平县供销社部门2018年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项目一、二、三级指标,指标值0,无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我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金平县机关事业缴存比例为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结转下年:为我单位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三公”经费:指我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我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指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十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供销社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