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县直机关工委属县委的派出机构,统一领导全县县属机关党的工作,其管理的范围为:一是县委、县政府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包括建立党委的单位)的党组织,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各群众团体机关的党组织;二是组织关系在金平县的省、州属驻金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机关的党组织。
其主要职责:1.领导管理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建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计划,指导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与所属各党组织、检查、督促、落实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2.指导县直机关工委下属各总支、支部搞好党员培训、教育和管理,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发展党员工作。3.协助组织部门管理县委任命的科级领导干部,负责县直机关工委所属非职能总支和书记、副书记、支部委员的任免,考察和审批所属党总支、支部吸收的新党员。调整;做好发展党员、党费收缴工作。4.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向县委反映行政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情况。5.负责审核和审批县直机关党员干部的纪律处分。6.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7.调动和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团结和组织党内外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8.指导县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工作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工作、做好县直机关党员统计工作。9.完成县委及县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设有:1.办公室2.组织、宣传科。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18年县直机关工委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主线,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核心,以夯实党支部工作为基础,以思想建设、责任延伸、制度落实、能力提升和工作推进为重点,以党员领导干部思想到位、行动对标为关键,聚焦问题、狠抓落实,切实推动机关党建工作走在前列,为完成机关党建工作目标、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水平提供坚强政治保障。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必须坚持全面准确,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做到学深悟透。要认真研读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机关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过程、体现到党的建设各方面,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
二是继续抓好机关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开展好各党组织活动,明确各级目标职责,认真执行机关党工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副书记是机关党建工作的直接责任人;机关党总支(支部)书记是党建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有效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组织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的责任,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
三是继续加强党组织工作建设,抓好党员的学习教育,要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开展“三会一课”专题学习活动。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专题学习活动,确保县直机关党员全覆盖、无遗漏,加强反腐倡廉的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工作,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适时吸收优秀青年加入党组织,增强党组织活力。
四是继续按照上级党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各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实施。强化党党组织建设,理顺机关党组织管理关系,塑造党支部新形象,提高党党组织工作能力。
五是继续提高党员综合素质为根本,促进全体党员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抓好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活动等工作,加强党内监督,严明党的纪律。每位党员应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履行职责、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实效。强化党务、政务公开。落实“两个责任”,不定期梳理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确保权力公开规范运行。重点抓好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岗位廉政教育,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六是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党内制度,全面落实党组织全面监督、党员民主监督,发挥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党支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确保党内监督落实到实处、见成效,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
七是继续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八是认真开展好“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基本原则:积极稳妥、依法理财、关注民生、厉行节约、科学精细、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综合预算的原则。编制方法:规范财政预算分配办法,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预算采用零基预算的方法编制。总体思路:规范预算管理运作程序,强化预算监督,真正把部门预算、零基预算、综合财政预算、早编细编预算落到实处,建立预算管理新体系,实现预算管理公平、透明、健全、稳固、规范、高效,切实增强预算宏观调控能力,优化财力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机关工人1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5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1.0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5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级财力)收入151.08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收入101.17万元对比增加49.91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增加在职人员工资总额。
支出为15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29万元,占总支出的60.4%;与上年84.17万对比增加7.12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增加在职人员工资总额。社会保障与就业43.90万元,占总支出的29.1%;与上年2万元对比增加41.9,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6万元,占总支出的6%;与上年7.93万元对比增加0.53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增加医疗支出。住房保障支出7.43万元,占总支出的5%;与上年7.07万对比增加0.36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增加住房公积金。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数151.08万元,支出数151.08万元(附表3和附表4上支出总数为151.09万元,因填报预算系统时计数单位为元,系统自动导出表格时四舍五入压缩为万元,因此和表1收入总数151.08万元有0.01万元的误差)。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0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101.17万元增加49.91万元,其中基本支151.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3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91.2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81.17万元增加10.1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人员工资额度支出增加。
2.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3.9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2万元增加41.9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 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8.4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7.93万元增加0.53万元,主要是医疗支出增加。
4.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7.4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7.07万元增加0.38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基本支出151.08万元,财政拨款15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1.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79.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支出25.15万元、津贴补贴支出36.81万元、奖金支出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万元、伙食补助费支出0万元、绩效工资支出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43万元、医疗费支出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支出13.00万元、印刷费支出0万元、咨询费支出0万元、手续费支出0万元、水费支出0万元、电费支出0万元、邮电费支出0万元、取暖费支出0万元、物业管理费支出0万元、差旅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维修(护)费支出0万元、租赁费支出0万元、会议费支出0万元、培训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专用材料费支出0万元、被装购置费支出0万元、专用燃料费支出0万元、劳务费支出0万元、委托业务费支出0万元、工会经费支出0万元、福利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1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支出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0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支出9.84万元、退休费支出32.01万元、退职(役)费支出0万元、抚恤金支出0万元、生活补助支出0.35万元、救济费支出0万元、医疗费补助支出0万元、助学金支出0万元、奖励金支出10.0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支出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1.08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151.0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79.7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9.18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51.0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7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0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24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3.44万元减少2.2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针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无增减。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县直机关工委两年无人员因公出国,具体出国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无。县直机关工委没有此项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县直机关工委没有保留车辆,不产生该项费用;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0万元,无变动。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保障党史研究室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0万元、维修费0万元、过路过桥费0万元、保险费0万元等支出。因为公务用车改革县直属机关工委没有保留车辆,不产生该项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5批次,198人,接待费开支1.25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3.44万元减少2.2万元,减少变动主要原因分析: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151.08万元。预算收入共151.0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1.0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预算支出共151.0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29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6万元。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收入预算151.08万元,其中:
201(类)31(款)01(项)收入91.29万元,占60%;与2017年执行数84.17万元增加7.12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人员工资额度支出增加。
208(类)05(款)01(项)收入43.90万元,占29%;与2017年执行数2万元增加41.90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10(类)11(款)01(项)收入8.46万元,占0.6%;与2017年执行数7.93万元增加0.53万元,主要是医疗支出增加。
221(类)02(款)01(项)收入7.43万元,占0.5%;与2017年执行数7.07万元增加0.36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1.08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51.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31(款)01(项)支出91.29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43.90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8.46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7.43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行政运行人员工资额度支出增加;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3.医疗支出增加;
4.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8年没有项目支出,归为一般公共预算商品服务支出中办公费支出。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政府采购方式:无,资金来源为0;2018年直属机关工作委员没有预算政府采购项目。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支出类型:无,数量0,金额0,购买方式:无,承接主体:无,资金来源为0万元;2018年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没有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国有资产总额22.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22.12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2.1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3.00万元。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2.8万元增加10.2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2018年县直机关工委没有项目支出,归为一般公共预算商品服务支出中办公费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县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无项目,无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中国共产党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县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其中:无项目,无指标,指标值0,绩效指标值设定依据及数据来源: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委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我委各级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结转下年,为我委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委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我委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我委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