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三定方案”,我单位基本职能主要有:
1.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3.拟订起草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及民族、宗教政策。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及自治县条例的贯彻落实,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4.了解和掌握县内及周边地区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全县民族、宗教的情况和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工作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边疆团结安宁,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5.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承办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
9.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0.指导全县十三个乡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11.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重要学习、参观考察等事宜。
12.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设3个内设机构,即民族事务科、宗教事务科、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1.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继续实施“十百千万”工程
3.抓好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
4.抓好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工作
5.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城市民族工作
6.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的培养力度
7.依法管理宗教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基本原则:积极稳妥、依法理财、关注民生、厉行节约、科学精细、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综合预算的原则。编制方法:规范财政预算分配办法,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预算采用零基预算的方法编制。总体思路:依据《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预决算公开工作补充实施细则》等文件政策,深刻领会中央和财政部文件精神,把握好预算公开的政策重点,对公开时限、公开内容、公开细节等认真梳理,根据人大对预算的批复情况,切实加强预算公开工作,切实抓重点、补短板,解决问题,提高水平。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0人,机关工勤2人。在职实有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1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87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5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59.87元,占总收入的100%;项目支出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2018年预算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政策性调资。
支出为15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收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支出预算与上年对比有所增加,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政策行调资。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8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0.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23(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15.1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4.7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2.201(类)24(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5万元,主要是宗教事物管理工作经费支出增减。
3.205(类)02(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9.1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是莽人学生小学教育支出。
4.205(类)02(款)03(项)2018年预算数为8.1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是莽人学生初中教育支出。
5.205(类)02(款)04(项)2018年预算数为0.4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是莽人学生高中教育支出。
6.205(类)03(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2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主要是莽人学生中专教育支出。
7.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2.62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31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7.8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24万元,主要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9.210(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10.48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21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支出。
三、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9.87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59.87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8.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7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2万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万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2018年基本支出159.87万元,财政拨款159.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59.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工资福利支出108.29万元,主要包括:108.29万元为基本工资35.33万元,津贴补贴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86万元,住房公积金10.4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32.76万元,主要包括:32.76万元为办公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8.76万元,其他食品和服务支出2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2万元,主要包括:18.82万元为生活补助18.8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2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31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与2017年预算数减少8.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于公务接待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预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2018年无预计因公出国出境事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预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2017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6.1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根据县级公务用车改革,取消部门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预计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78批次,540人,接待费开支5.31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2.39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本单位施行厉行节约,减少对各单位部门的公务接待支出。
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单位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本部门不存在政府性基金。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209.54万元。预算收入共209.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59.87万元、 上年结转49.67万元;预算支出共209.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78万元、教育支出18.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2.62万元、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8万元等。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2018年收入预算159.87万元,其中:201(类)23(款)01(项)收入115.11万元,占72%;201(类)24(款)01(项)收入5万元,占3.13%;205(类)02(款)02(项)收入9.10万元,占5.69%;205(类)02(款)03(项)收入8.10万元,占5.07%;205(类)02(款)04(项)收入0.4万元,占0.25%;205(类)03(款)02(项)收入1.20万元,占0.75%;208(类)05(款)05(项)收入2.62万元,占1.64%;210(类)11(款)01(项)7.86万元,占4.91%;221(类)02(款)01(项)收入10.48万元,占6.56%。收入与上年对比增长15.19%,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政策性调资。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59.8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 159.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23(款)01(项)支出115.11万元;
201(类)24(款)01(项)支出5万元;
205(类)02(款)02(项)支出9.10万元;
205(类)02(款)03(项)支出8.10万元;
205(类)02(款)04(项)支出0.4万元;
205(类)03(款)02(项)支出1.20万元;
208(类)05(款)05(项)支出2.62万元;
210(类)11(款)01(项)支出7.86万元;
221(类)02(款)01(项)支出10.48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因工资制度改革,工资收入有所变动。
2.因工资制度改革,增加了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3.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在2018年度调整为基本支出预算。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本单位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为无项目支出预算。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项,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国有资产总额68.6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9.83万元,固定资产17.95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84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单位)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等。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增加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办公费、差旅费等增加。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8年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2018年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我会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