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实施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福利、离退休政策,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5.贯彻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推动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的落实。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7.拟订引进外国智力规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拟订上报,审核上报出国(境)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对在红河州境内工作的外国专家实行属地化管理。
8.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9.行政审批项目,以金平县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有: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公务员局、职称与事业单位管理股、人力资源开发股、工资福利股、信访和调解仲裁股(金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金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局(金平县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社会保险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医疗保险局。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促进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经金平县政府《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撤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单位批复》(金政复〔20181〕1号)批准,撤销金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金平县社会保险局两个预算单位,并入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紧紧围绕工作中心,坚持厉行节约、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编制预算,认真落实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控制和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统筹用好财政资金,保证各项工作完成。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82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2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3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56.92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1,15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预算收入1,156.92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8年与上年预算对比增加249.3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增加社会兜底保障医疗补助预算100万元、增加在职基本养老保险预算18.86万元、增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预算0.7万元、增加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县级承担部分预算13万元、增加代缴精神病城乡医疗保费预算10万元、增加代缴社区村委会干部城乡医疗保费10.08万元、增加其他交通补贴预算39万元、增加退休费(统筹外)预算14.42万元、其余所增加预算为在职人数增加、在职工资提高增加工资预算及在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支出为1,15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9.99万元,占总支出的39.7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54.09万元,占总支出的39.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39万元,占总支出的14.47%;住房保障支出75.45万元,占总支出的6.52%;2018年预算与上年对比增加249.3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增加社会兜底保障医疗补助预算100万元、增加在职基本养老保险预算18.86万元、增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预算0.7万元、增加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县级承担部分预算13万元、增加代缴精神病城乡医疗保费预算10万元、增加代缴社区村委会干部城乡医疗保费10.08万元、增加其他交通补贴预算39万元、增加退休费(统筹外)预算14.42万元、其余所增加预算为在职人数增加、在职工资提高增加工资预算及在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56.92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152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10(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35.99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33.48万元,主要是大学生村官养老保险减少。
2.201(类)10(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2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23.79万元,主要是三支一扶生活补助为上级补助2017年已拨付未纳入本年本级财政预算。
3.208(类)01(款)09(项)2018年预算数为367.3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07.18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经费未纳入本年预算,及我局事业人员在职人员减少,工资减少。
4.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8.3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33万元,主要是行政退休人员减少,工资支出减少。
5.208(类)05(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14.8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73万元,主要是事业退休工资提高,支出增加。
6.208(类)05(款)05(项)2018年预算数为18.8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28.69万元,主要是养老保险基数减少,所需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减少。
7.208(类)05(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4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23.47万元,主要是此款项为企业退休人员独子奖励,根据退休人人员数调整预算。
8.208(类)08(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0.48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一致,主要是此款项我局职工伤残抚恤费,逐年按标准发放。
9.208(类)09(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4.2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43万元,主要是为我县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慰问金费,根据人员增加调整经费预算。
10.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2.9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42.93万元,主要是此款项为我局行政在职人员与行政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我局按人员预算后由财政统一支出,所以我局2017年无此款项支出。
11.210(类)11(款)02(项)2018年预算数为24.46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4.46万元,主要是此款项为我局事业在职人员与事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单位部分,我局按人员预算后由财政统一支出,所以我局2017年无此款项支出。
12.210(类)13(款)99(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100万元,主要是此款项为我县健康兜底扶贫医疗补助,根据我县贫困人口数调整预算数。
13.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75.44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4.44万元,主要是此款项我局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随在职职工人数增加而增加。
三、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基本支出1,156.92万元,财政拨款1,156.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56.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867.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0.59万元,津贴补贴301.72万元,绩效工资58.5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8.8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39万元,住房公积金75.44万元,医疗费20.0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4.4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26.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3.60万元,邮电费4.00万元,其他交通补贴3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2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8万元,退休费14.42万元,抚恤金0.48万元,医疗补助100.00万元,奖励金4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0.36万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156.92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0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机关资本性支出0万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0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1,156.92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7.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6.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26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3.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23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8.9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主要是在单位食堂接待,接待费用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减0万元。(我局无此项预算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18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0万元,无具体购置车辆预算;运行维护费2.18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8.95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改革车辆减少,主要用于保障人社局日常出差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补助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1400人,接待费开支11.23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减少0.03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接待人社局日常办公外来人员接待产生的费用。
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我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156.92万元。预算收入共1,156.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6.92万元;预算支出共1,156.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59.99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454.0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7.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45万元。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收入预1,156.92万元,其中:201(类)10(款)01(项)收入435.99万元,占37.69%;201(类)10(款)99(项)收入24.00万元,占2.07%;208(类)01(款)09(项)收入367.34万元,占31.75%;208(类)05(款)01(项)休收入8.35万元,占0.72%;208(类)05(款)02 (项)收入14.87万元,占1.29%;208(类)05(款)05(项)支出收入18.86万元,占1.63%;208(类)05(款)99(项)收入40万元,占3.46%;208(类)08(款)02(项)收入0.48万元,占0.04%;208(类)09(款)99(项)收入4.20万元,占0.36%;210(类)11(款)01(项)收入42.93万元,占3.71%;210(类)11(款)02(项)收入24.46万元,占2.12%;210(类)13(款)99(项)收入100.00万元,占8.64%;221(类)02(款)01(项)收入75.44万元,占6.52%;2018年与上年对比增加249.31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增加社会兜底保障医疗补助预算100万元、增加在职基本养老保险预算18.86万元、增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预算0.7万元、增加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县级承担部分预算13万元、增加代缴精神病城乡医疗保费预算10万元、增加代缴社区村委会干部城乡医疗保费10.08万元、增加其他交通补贴预算39万元、增加退休费(统筹外)预算14.42万元、其余所增加预算为在职人数增加、在职工资提高增加工资预算及在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56.92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1,15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6.9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10(款)01(项)支出435.99万元;201(类)10(款)99(项)支出24.00万元;208(类)01(款)09(项)支出367.34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8.35万元;208(类)05(款)02(项)支出14.87万元;208(类)05(款)05(项)支出18.86万元;208(类)05(款)99(项)支出40万元;208(类)08(款)02(项)支出0.48万元;208(类)09(款)99(项)支出4.20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42.93万元;210(类)11(款)02(项)支出24.46万元;210(类)13(款)99(项)支出100.00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75.44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增加社会兜底保障医疗补助预算100万元。
2.增加在职基本养老保险预算18.86万元。
3.增加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预算0.7万元。
4.增加三支一扶大学生社会保险县级承担部分预算13万元。
5.增加代缴精神病城乡医疗保费预算10万元;增加代缴社区村委会干部城乡医疗保费10.08万元。
6.增加其他交通补贴预算39万元。
7.增加退休费(统筹外)预算14.42万元。
8.其余所增加预算为在职人数增加、在职工资提高增加工资预算及在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我局无项目支出预算。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我局无此项内容预算)。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有资产总额2,241.5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48.54万元,固定资产1,174.42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8.6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2.30万元,主要用于人社局日常办公维护运行费用。较2017年预算执行数减少0.0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办公支出。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州本级二级项目共有0项,原因为我局无此项内容预算。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州对下二级项目共有0项,原因为我局无此项内容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外收入,主要指上级补助、利息入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主要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等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主要指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离退休等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上年结转:指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七、结转下年:指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经费等。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会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部分。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