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负责《金平县志》资料和《金平年鉴》资料搜集、整理、鉴别、核实、出版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有:综合科1个。
(三)主要工作
完成《金平年鉴》(2018版)资料收集、整理、鉴别、核实、编辑、出版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稳中有进、稳中有好、稳中有快”的总要求,继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坚持“积极稳妥、依法理财、关注民生、厉行节约、科学精细、规范管理、提高绩效、综合预算”的原则。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
截止2018年1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5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14张)
第三部分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58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73.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拨款收入56.49万元,占总收入的76.8%;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拨款收入16.42万元,占总收入的2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拨款收入0.67万元,占总收入的0.9%。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增加8.2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支出为73.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拨款支出61.47万元,占总支出的83.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拨款支出2.06万元,占总支出的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拨款支出4.63万元,占总支出的6.3%;住房保障支出预算拨款支出5.41万元,占总支出的7.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预算总支出增加8.2万元,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拨款支出增加1.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预算拨款支出增加0.34万元。主要增加变动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减少9.5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1(类)03(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61.47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17.43万元,主要是预算数中不包含绩效奖励、南部六县生活补助、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2.208(类)05(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0.7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08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支出减少。05(项)预算数为1.35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减2.05万元,主要是调整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缴费支出减少。
3.210(类)11(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4.63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调整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缴费支出增加。
4.221(类)02(款)01(项)2018年预算数为5.41万元,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0.1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调整公积金缴费比例,缴费支出增加。
三、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基本支出73.58万元,财政拨款73.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3.5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56.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93万元、津贴补贴26.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63万元、住房公积金5.4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万元、印刷费1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7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0.67万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73.58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73.5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6.49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7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73.58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6.4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4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7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金车改办〔2017〕37号于11月核销公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8年因公出国(境)预算。2017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2018年没有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根据金车改办〔2017〕37号要求,于2017年11月核销公车。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预算0.6万元
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收支总预算73.58万元。预算收入共73.58万元;预算支出共73.5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1万元。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收入预算73.58万元,其中:201(类)03(款)01(项)收入61.48万元,占83.6%;208(类)05(款)01(项)收入0.71万元,占1%,05(项)收入1.35万元,2%;210(类)11(款)01(项)收入4.63万元,6%;221(类)02(款)01(项)收入5.41万元,7.4%。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增加8.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预算总支出73.57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73.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57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类)03(款)01(项)支出61.47万元;208(类)05(款)01(项)支出0.71万元,05(项)1.35万元;210(类)11(款)01(项)支出4.63万元;221(类)02(款)01(项)支出5.41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预算数中不包含绩效奖励、南部六县生活补助、年终一次性奖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2.调整养老保险费、公积金和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缴费支出增加。
(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项目支出没有变动。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政府购买服务0项,预算总额0万元。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国有资产总额23.8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03万元,固定资产17.81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 金平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持平,主要,用于购买日常办公用品和办公室人员差旅费。离退休公用经费0.04万元,主要用于看望离退休人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为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为我办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项目所需的前期工作经费等。
三、一般公共服务 (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3款) 行政运行(01项) ,指用于保障我办机关正常运行、开展工作的行政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差旅费、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以及办公用房租赁、修缮、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05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1项),指用于我办机关离退休人员工资等。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款) 行政单位医疗(01项) ,指用于我办机关职工医疗保障补助。
六、住房保障支出 ( 221类) 住房改革支出( 02款) 住房公积金( 01项) ,指用于我局机关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 ,最高不超过 12%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 职务) 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七、基本支出 指为保证我局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金平年鉴撰稿费、编辑费、出版费、印刷费等。
九、" 三公" 经费 指我办机关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我办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县志办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