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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05939-796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交警大队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2-11
  • 时效性
    有效

2018年度金平县交警大队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交警大队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编制预算情况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支出预算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八、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九、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十、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十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说明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

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指导、监督、支持、关心和帮助下,金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部署要求,以红河州公安局“1151”工作思路为统领,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目的,准确把握全县反恐维稳形势、社会治安形势、基层基础现状、队伍发展现状,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抓住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这一中心任务和首要目标,围绕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这一关键, 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教育管理机制,狠抓道路交通安全软硬件建设,强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违法整治,深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有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促进了道路交通秩序的明显好转,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全县保持经济平稳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机构设置情况

  金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下设“一所两队一室”,即车管所、秩序中队、事故中队、办公室。

  (三)主要工作

  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交警大队紧紧围绕“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主题,结合辖区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各类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适时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客货运企业、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讲座,切实提升个重点单位驾驶员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二是结合“春运”、“110宣传日”、“交通安全月”等重点时段,在客运站和城区人员集中路段通过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三是在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事故处理窗口、车管所办证窗口及客运场站售票窗口,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播放宣传片等广泛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四是不定期组织机动车初学驾驶员到警示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使其充分认识安全行车的重要性和交通违法的严重后果;五是在蛮金二级公路等交通主干道沿线悬挂交通安全提示语,提醒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出行;六是充分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传播媒介的优势,及时发布辖区路况信息和安全行车知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提示;七是及时邀请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跟踪报道,曝光典型事故案例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传播并弘扬文明礼让、安全出行社会新风尚;八是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交通安全广播站(室)建设,并充分利用农村交通安全“大喇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广播宣传,切实提升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九是按照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的部署要求,定期组织辖区“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相关负责人及校车负责人和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活动。2017年以来,大队共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36场次,发放各类交通安全宣传资料5.8万余份,深入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学校、村寨等重点场所开展交通安全活动16场次,通过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等媒介发布信息630余条,全县受教育人数达12万人次。

  (二)强化路面交通秩序管控,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为切实加强路面管控力度,继续保持以路面管控为集中整治第一关的勤务模式:一是强化与道路运输管理、路政、农村派出所、农机监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集中人力、物力资源,开展“错时错位”联动巡逻勤务,突出对省道、县乡道路、农村道路等重点路面及早晨、中午、傍晚重点时段的日常管控,采取区域协作、多警种联合作战、设立临时警务工作站等方式,进一步扩大路面管理的覆盖面;二是采取定点检查和动态巡逻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查处低速货车及三轮车违法载人、面包车及客车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有效消除车辆的违法状态,形成路面严管态势;三是按照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部署要求,及时组织开展了“春运道路交通违法专项整治”、“春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整治行动”、“ 打击“三非”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渡口交通警察执法站和三家寨临时执勤点的作用,利用警务通、酒精检测仪和GPS监控等科技设备和法律法规手段,切实加强对客运车辆、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校车、微型面包车等重点车辆的路面巡逻管控、检查和执法力度,净化辖区路面行车秩序;四是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圆满完成了元旦、春节、清明节、泼水节、劳动节、端午节等重点节假日期间和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等重大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要节日期间和特殊时段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五是结合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管控措施,圆满完成了中越两军第四次边境高层会晤以及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等重点时期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2017年以来,大队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30479起,其中超速违法行为5948起,占违法总数的19.52%;不按规定停车和违反禁令标志违法行为5336起,占违法总数的17.51%;不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2206起,占违法总数的7.24%;不按规定时限申请注册登记违法行为1262起,占违法总数的4.1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1238起,占违法总数的4.06%;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1205起,占违法总数的3.36%;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1150起,占违法总数的3.77%;客车超员5起,占违法总数的0.02%;其它交通违法行为12129起,占违法总数的39.79%。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2人,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案件4起,饮酒驾驶机动车1起。通过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查处的道路交通违法12109起。

  (三)规范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监管,提升车驾管业务服务水平。随着社会经济的稳步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水平逐步提高,截至目前,全县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6.6万余辆,机动车驾驶员达7万余人。为满足群众需求,大队不断改进和创新车辆、驾驶人管理服务机制,强化源头监督管理,提升车驾管业务的服务水平:一是推出增设业务窗口、首问负责制、延时办结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流程、增设排队叫号系统、咨询服务区、休息等候区等便民利民服务措施;二是在车管所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有效地解决了群众办事“多家跑”、“往返跑”的问题,营造了良好的服务环境;四是将车管服务前移到摩托车专卖店,实现“带牌销售”一站式服务,既分流了大对车管所的业务量,又进一步提高了车管所的便民利民服务,使得群众办事更加方便;五是为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水平,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交通管理服务工作的新要求,大队车管所在业务大厅设立互联网注册窗口,驾驶员只要通过注册便可在互联网上办理相关驾驶证业务。目前,金平县人民医院已经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进行了注册,机动车驾驶员在医院体检后并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上传身体条件证明即可办理相关驾驶证业务。今年以来,大队车管所累计办理各类新车注册6993辆,其中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6102辆,小型汽车注册登记776辆,低速车注册登记1辆;办理转移登记203辆,其中摩托车转移登记117辆,小型汽车转移登记86辆;办理抵押登记85辆,办理初次申领驾驶证1403人次,增驾申领驾驶证317人次,办理驾驶证降级、变更、损坏、遗失、期满换证4347人;注销驾驶证323人次,清理已达到报废期限机动车37辆;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个人用户窗口注册53人。

  (四)加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确保辖区道路安全畅通:一是重点车辆和重点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大队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运行状况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清查企业挂靠经营问题,摸清挂靠企业、车辆和驾驶人的底数,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运输企业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危险路段安全隐患排查,交警大队主动联合交通、安监、交通、路政、农机、乡镇党委政府、派出所等部门,根据辖区路况特点,严格按照边排查、边治理的要求,以农村地区道路为重点,本着“严、细、实”的原则,以急弯、陡坡、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对危险路段和事故黑点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排查;三是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排查,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小星星幼儿园、荣联幼儿园、红五星幼儿园和金水河幼儿园等4家有校车幼儿园,对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安全大检查,重点查看幼儿园周边交通环境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把所有幼儿园的接送车都纳入排查和管理范围,坚决做到不留死角、不漏一园一车,第一时间消除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2017年,交警大队共排查出重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31处,目前已整改10处,21处正在整改中。

  (五)强化“警企协作”,深入推进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广“警企协作”机制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通知》及云南省公安厅、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全面开展公路和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的部署要求和各级领导的指示精神,切实提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交警大队积极行动,及时组织辖区人保财险、阳光财险、大地财险、华泰保险等分公司负责人召开“警企协作”暨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会议,对金平县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相关工作情况进行讨论研究。目前,已经在城区金泰、红枫、南荣三家修理厂内设置了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下一步将选取辖区机动车相对集中的3个乡镇设立农村地区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在今后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中凡是符合“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自助处理微信平台”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将通过外勤民警、协管员、安全员以及保险查勘人员等第三方录入的方式,积极引导事故当事人使用“微信自助处理系统”快速上传事故照片及有关信息,第一时间撤离事故现场,恢复交通。同时,积极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机制,建立事故真实审查机制及有效监督机制,推进工作有序开展。目前,“快处快赔”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六)深入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有效改善空气污染。为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大队积极行动,认真摸底排查,强化源头管控和路面查处,全力做好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一是认真摸底排查,确保心中有数。大队抽调民警认真对辖区黄标车数量进行摸摸排,并按照车辆所有人进行分类划分。通过摸排分拣,金平辖区共有黄标车345辆,其中金运公司17辆、电力公司11辆、红裕公司3辆、金平公路分局2辆,同时老勐乡财政所、县住建局、县人民医院以及金平星光发电有限公司等30家单位或企业均有1辆黄标车,其余282辆均为个人所有;二是强化源头管理,严禁转入转出。大队严格执行强制淘汰措施,在办理车驾管业务时,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名下有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黄标车一律办理注销业务。同时,严格加强外地车辆转入管理,对各类营运客车、出租车转非和营运转非客运车辆、未能达到国标尾气排放标准的各类机动车一律不予办理转入登记业务;三是依法集中清理报废497辆机动车。今年以来,大队联合红河州物资再生利用公司金平报废汽车回收分公司,依法对辖区497辆逾期未接受处理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以及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进行集中强制拆解报废,其中两轮摩托车432辆,小型汽车65辆。并邀请县电视台对机动车报废过程进行宣传报道,提高威慑力,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四是严格路面管控,开展集中整治。大队结合目前开展的专项整治行动,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加大重点路段、时段的巡逻管控,特别是加强进出城区和农村道路的整治力度,重点加强对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老旧车和未年检车辆的查控力度;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加强舆论引导。大队借助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媒体的力量,广泛宣传机动车尾气污染、黄标车污染的危害性及各级政府治理淘汰黄标车的政策措施,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意识和治理淘汰黄标车的自觉性,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七)加强城区交通秩序治理,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为有效加快提升人居环境行动步伐,大力推进提升人居环境交通秩序治理专项工作的落实,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要求,大队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及整治措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开展金平县城区交通秩序治理专项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安全环境。一是认真分析城区道路通行特点及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科学调整勤务安排,将有限的警力用在关键点位,在城区十字路口、喜望桥、电信局路口、单行道、翻车弯等机动车集中的路口设立临时执勤点,加大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严禁大型货车、拖拉机、农用车、混凝土罐装车、渣土运输车、工程机械车等大型车辆每日早上7:30至晚22:30入城,确保城区道路安全畅通;二是加强安全设施建设,规范城区行车秩序,大队对目前城区交通安全设施和标志标牌进行清理排查,对缺失、损毁和不完善的地方逐一进行排查清理并进行完善,先后在城区前哨南(北)路、环城路、单行道、过境公路等主要路段施划了近30公里交通标志标线和1200余个停车位。确保了城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整齐划一、美观大方;三是加快推进城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的建设进度,大队于今年9月份建设完成18套电子抓拍系统,并面对社会公示后投入使用,充分发挥交通智能电子监控系统的作用,全面提高城区道路通行能力和快速处置交通拥堵的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地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的科技含量,把城区职能交通管理系统打造成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的亮点工程之一;四是按照警力安排跟着交通秩序走的管理思路,实行网格布警,延长执勤时间,将有限的警力运用到最需要、最合理的路段和时段,集中力量解决影响城区交通秩序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城区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五是规范执勤执法活动,树立交警良好形象。要求全体民警和协管员在执勤执法过程中要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在指挥疏导和查纠违法的过程中,规范执法程序,使用文明用语,切实做到重查纠、重教育、重服务,最大限度地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服务人民群众,树好公安交警队伍的良好形象。

  (八)狠抓雨季汛期交通安全管理,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进入5月份以来,金平县境内降雨量明显增多,为切实加强雨季汛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针对辖区雨水充沛极易造成山体滑坡、道路塌方、泥石流以及部分路段雨天路状复杂、能见度低等实际,大队强化措施,全面开展雨季道路交通管理,全力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一是结合蛮金二级公路7月份因山体滑坡导致交通中断,车辆无法正常通行的实际,大队及时启动道路疏堵应急预案,对重点路段和管理目标进行了细化,严密部署强降雨期间道路交通管理各项措施,全力确保老省道212线的安全畅通;二是结合上级公安交管部门一系列集中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对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有安全隐患的道路,并通报相关职能,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及时整改;三是积极加强与气象、公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及时互通信息,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应对恶劣天气的能力。同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有力支持,形成“政府领导,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并积极发动群众参与道路交通管理和监督;四是按照“警力跟着警情走”的指导思想,统筹兼顾,科学布置警力,对重点时段适时监控,以清障纠违为主,对易积水等重点路段加大巡逻力度,认真排查道路交通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排险;五是注重宣传提示,强化安全意识。首先进一步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天气信息,并及时通过广播、官方微博、公众微信、QQ及手机短信等宣传平台发布辖区天气情况、道路通行情况以及交通管制信息,提醒驾驶员合理选择出行的时间和线路;其次认真开展汛期安全驾驶提示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播报雨天路况信息、安全出行小常识,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在恶劣天气条件下的自我保护能力;再次要求民警在进行道路巡逻时,要开启警灯、喊话器,提醒过往司机、群众,集中精神,小心驾车,控制好车辆行驶速度,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九)强化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确保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大队创建工作顺利完成。大队一是突出政治建警,民警的思想教育工作常抓不懈。在思想政治工作上,大队坚持“两定一结合”的原则,即在年初制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定期组织民警学习。利用每周例会集中学习时间进行行为规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和先进典型人物学习,结合交管工作实际,深入讲解“为谁用权、为谁服务、为谁谋利、为谁执法”,进一步端正执法理念,转变工作作风,在灵魂深处打牢“人民交警为人民”的思想根基;二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层层夯实了领导责任。按照“抓班子、带队伍”的工作要求,在年初交管会和各项专项整治及教育整顿会上,大队长与主管领导、主管领导与室所队负责人均层层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夯实班子成员的领导、管理、教育、示范职能,全面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和岗位练兵,狠抓素质强警。以提升岗位基本业务技能水平为目的,深化了“三个重点培训”工作。事故处理岗位重点培训了民警的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事故调处等业务技能;路面执勤岗位重点培训了规范执法,交通拥堵疏导,号牌和行驶证、驾驶证真伪识别、交通违法行为证据固定与信息录入、查询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同时也加强了对民警的路面执勤盘查,交通逃逸案件追缉、查缉,路面执法、事故现场自身安全防护等重点业务技能的培训;四是从严治警,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一方面深入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对民警的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专项教育,另一方面以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为抓手,加强了民警的日常教育。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历年,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推进预算公开透明。继续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的州县财政关系。基本原则:一是厉行勤俭节约,按照县委“勤俭办一切事业,精打细算,过紧日子”的工作要求,合理确定财政支出标准,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二是注重财政支出绩效,坚持效益优先,努力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统筹,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吗,及时、全面、完整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以及政府采购信息、预算绩效信息,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三、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

  交警大队部门编制人数29人,截止2017年12月统计,部门在职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4人。离退休人员2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10辆,实有车辆10辆,公车改革后,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有2辆车属于报废车辆,现正在进行2辆车报废手续办理中。

  

第二部分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4张表)

 

第三部分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0.56万元。

  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为390.56万元,其中:本级财力收入390.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总收入408.5万元,2018年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9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行政运行减少经费17.94万元,2018年预算民警数24人,2017年预算民警数27人,日常运行公用经费、办案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拨款都有所减少。

  支出为390.56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35.01万元,占总支出的86%;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12万元,占总支出的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8万元,占总支出的5%;住房保障支出26.45万元,占总支出的6%。2017年预算总支出408.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57.15万元,占总支出的87%;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33万元,占总支出的5%;住房保障支出28.34万元,占总支出的6%。2018年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7.94万元,主要增减变动原因分析:减少原因主要是人员变动及政策指向调整,2018年减少民警3人,相应费用都有所减少。

  二、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0.56万元,2018年执行数为390.56万元,比2017年减少17.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329.01万元,2017年执行数为388.90万元,2018年预算数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59.89万元,主要是2017年补发车补、改革性、绩效等一系列津补贴措施。

  2. 204(类)02(款)12(项)道路交通管理2018年预算数为6万元,2017年执行数为310万元,2018年预算数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6万元,2017年6万元包含在行政运行之中。主要是2017年转移支付资金为31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121万元,县级拨款189万元,其中150万元为交通罚没返还款,10万元小车经费,含交警大队45名协管人员经费,部门办公费、车辆燃油费维护费、差旅费等。

  3. 204(类)02(款)99(项)其他公安支出项2018年未作预算,该款项主要是服装经费,2017年执行数为6.21万元。

  4.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预算数为1.5万元,2017年执行数为1.64万元,2018年预算数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0.14万元,主要是2017年离退休人员有自治州津贴、及新增生活补助2100元。

  5. 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预算数为6.61万元,2017年执行数为16.24万元,2018年预算数较2017年执行数减少9.63万元,主要是2017年民警工资中改革性津贴按照新标核算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2018年则按照旧标准575核准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基数,基数变小,所以2018年预算数减少。

  6. 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预算数为20.98万元,2017年执行数为0万元,2018年预算数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20.98万元。

  7. 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数为26.45万元,2017年执行数为16.24万元,2018年新减少民警3人。

  三、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基本支出390.56万元,财政拨款39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90.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单位自筹0万元,明细如下:

  工资福利支出280.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6.76万元、津贴补贴153.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98万元、住房公积金26.4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3.04万元、公务交通补贴21.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8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5万元,主要包括:离退休费1.4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3万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情况说明(按经济科目分类)

  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90.56万元。

  政府预算支出390.5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280.45万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万元。

  部门预算支出390.56万元,按照经济分类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0.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8.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1.65万元。

  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39.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3.6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46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9.15万元,但实际执行数预计会增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大队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围绕“安全、畅通、和谐、稳定”的总目标,立足自身工作和辖区实际,紧紧抓住“防事故、保畅通、促安全、优服务”这一主线,积极探索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交通环境,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加上二级公路封路整改重建的缘故,出差下乡执勤维持交通常态化,用车频繁,车辆损耗大,维修费用高,因反恐及走私工作需要,常年联合执勤执法,设立临时站卡点所需食宿费、差旅费增加。

  (一)因公出国(境)费

  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无因公出国(境)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未购置公务用车,2017年实际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7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76万元,运行维护费19.7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主要是出差下乡办案常态化,用车频繁,车辆损耗大,维修费用高。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690人,接待费开支5.46万元,无外事接待。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增加2.16万元,增减变动主要原因分析:由于工作性质特殊,加上二级公路封路整改重建的缘故,出差下乡执勤维持交通常态化,常年联合执勤执法,设立临时站卡点所需食宿费增加,导致接待费用增加。

  六、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收支总预算390.56万元。预算收入共390.5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0.56万元;预算支出共390.56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35.01万元、社会与保障就业支出8.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45万元。

  八、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收入预算390.56万元,其中: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收入329.01万元,占84.24%,2017年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收入357.15万元,占87.42%,与上年对比减少了28.14万元,主要是2018年减少3位民警;204(类)02(款)12(项)道路交通管理收入6万元,占1.53%,2017年执行数为310万元,2018年预算数较2017年执行数增加6万元,2017年6万元包含在行政运行之中,与上年对比增加了0.01万元,增减基本无变动;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1.5万元,占0.38%,2017年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0.68万元,占0.17%,减少0.82万元,主要是2017年离退休人员有自治州津贴、及新增生活补助2100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6.61万元,占1.69%,2017年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无预算收入,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没有纳入年初预算;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收入20.98万元,占5.37%,2017年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收入22.33万元,占5.46%,2018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8年减少3位民警;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收入26.45万元,占6.77 %,2017年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收入28.34万元,占6.93 %,2018年减少1.89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2018年减少3位民警以及公积金计算政策的调整。

  九、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390.56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390.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5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部门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18年支出329.01万元; 204(类)02(款)12(项)道路交通管理2018年支出6万元;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8年支出数为1.5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8年支出数为6.62万元;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18年支出数为20.98万元;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18年支出数为26.45万元。

  (二)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1.2040201行政运行收入329.01万元,2017年2040201行政运行收入357.15万元,预算变动,主要是2018年减少3位民警;

  2.2040212道路交通管理收入6万元, 2017年该款项预算列入行政运行,预算增减基本无变动;

  3. 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1.5万元, 2017年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收入0.68万元,减少0.82万元,主要是2017年离退休人员有自治州津贴、及新增生活补助2100元。

  4.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6.61万元,2017年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无预算收入,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收入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5.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20.98万元,2017年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收入22.33万元,2018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增加原因是2018年减少3位民警;

  6.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26.45万元,2017年2210201住房公积金收入28.34万元,2018年减少1.89万元,主要减少原因是2018年减少3位民警以及公积金计算政策的调整。(三)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无

  十、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我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和县级采购管理办法,办理相关采购手续,遵循采购原则,按要求按需要报财政局进行采购审批,但在预算项目中没有专门表格细化填报,故2018年我单位预算时未作出相关安排。

  十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无政府购买服务

  十二、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国有资产总额996.2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4.46万元,固定资产930.75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年初预算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本级)

  金平县交警大队交通警察大队交警大队2018年年初预算无项目经费。

  (三)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金平县交通警察大队无对下转移支付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县交警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