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6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乡、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3)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4)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6)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筑平台,抓统筹,经济持续稳步增长
面对经济下行压力继续加大的严峻局势,我乡始终坚持发展第一要务,不断提质增效,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持续稳步增长。
2017年,全乡农村经济总收入达16480万元,同比增加1501万元,同比增长10.02%;农村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7908元,同比增长12.25%;农民人均有粮367公斤,同比增长2.80%。
2.优配套,促发展,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产业项目惠民生。截至目前,先后投入资金共195万元,实施产业项目3个。其中:投入资金116万元在渡口新植桂七芒果2320亩,惠及受益农户170户731人,其中建档立卡户79户298人;投入39万元在箐脚村委会发展板蓝根种植1950亩,惠及受益农户441户2015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50户535人;在三台坡发展砂仁种植640亩,惠及建档立卡户43户129人;针对适合发展养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鸡苗7000只,惠及建档立卡户300户1091人。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业产业发展由传统的香芭蕉、草果种植调整为集香芭蕉、草果、砂仁、甘蔗、木薯、精品水果、板蓝根、重楼、三七、油茶为一体的立体性气候农业产业发展链。因地制宜地调整畜牧业结构,改良畜种,加强饲养管理,防止疾病,同时增殖家畜数量,不断推进全乡畜牧业健康发展。截至目前,油茶种植1.5万亩,榨糖甘蔗种植2260亩,板蓝根种植3925亩。畜牧业实现肉猪出栏12.16万头、肉牛出栏6721头、肉羊出栏3385只、家禽出笼71.15万羽,肉类总产1.15万吨,禽蛋产量545.6吨。
3.夯基础,重实效,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1)交通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
配合县级交通部门完成了预计总投资6600万元大寨至勐桥连乡公路建设的勘察设计、项目申报等各项前期工作。整合国开行贷款(6500余万元)、浦发行贷款(2960余万元)、交通专项资金共计1亿余元,用于35段道路提升改造项目。目前,由浦发行贷款投资近3000万元的6个项目已由扶贫、交通等部门委托勘察设计单位开展各项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到县甘蔗指挥部下达我乡50万元用于新发寨、箐脚和白沙坡3个蔗区道路修复资金,3个蔗区道路修复工作目前已经完成。全力推进境内“元蔓”“蔓金”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元蔓”“蔓金”两条高速公路在大寨境内里程达28.4 km(其中“元蔓”段5.1km,“蔓金”段23.3km)。至目前,“元蔓”高速大寨段征地拆迁工作已接近尾声,共完成征地面积562.59亩,完成率达98%,已兑现补偿资金1757.86万元。“蔓金”高速大寨段现已完成征地面积1948.95亩,兑现补偿资金682.88万元。
(2)水利基础设施进一步夯实
估算总投资5亿余元河头小(一)型水库,麻子河流域大寨段河道治理,渡口红河谷万亩果园建设配套节水灌溉工程的各项前期工作有序推进。投资100余万元的渡口、大坡、阿牛迷等易地搬迁引水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
(3)城镇化建设进一步凸显
继续抓好集镇扩容建设,全力打造“北岭水乡”[9]哈尼特色小镇和渡口红河谷民族风情园两大靓丽名片建设。以民族团结为切入点,哈尼特色小镇和谐村片区和渡口红河谷民族风情园正在启动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通过争取投入扶贫专项资金、财政一事一议、彩票公益金等各类资金832万元,实施9个村级卫生路、活动室及相应的球场、公用伙房、乡村大舞台、公厕等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了农村宜居条件。白沙坡老寨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
(4)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
大寨乡已完成违章建筑排查、农村居住条件改造提升等项目工作,共排查违章建筑18处1500余平方米,改造提升农村住房419户,派出300余人次对辖区内二级路及老212省道进行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乡镇及行政村配齐垃圾清运车、垃圾桶和保洁员,同时在各村民小组制定了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成立了专门的村级环卫队伍,村寨脏、乱、差形象得到明显改观。
(5)村级活动场所进一步覆盖
2017年,大寨乡按照“党支部活动场所全覆盖”的要求,采取“争取专项资金补助+乡镇整合项目资金+群众投工投劳”形式,有序推进20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其中3个为修缮,17个为新建)。至目前,20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已接近尾声,短期内可投入使用。
4.重民生,促保障,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1)文化教育工作成效明显
认真贯彻落实“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等教育惠民政策,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及教师队伍建设。至目前,全乡学前教育入学率达100%、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29%以内,巩固率达99.7%;初中入学率达100%、辍学率控制在0.42%以内、巩固率达99.6%。
繁荣各民族文化,加强文化资源共享工程建设。2017年,完成白沙坡、箐脚、大寨、新发寨、渡口5个“百县万村”民族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开展了丰富多彩的“乡村大舞台”文艺汇演,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继续做好“村村响”“户户通”等无线覆盖工程建设,切实解决农村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的问题。
(2)医疗卫生体系日趋完善
以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为导向,强化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2017年,全乡计划外生育总数逐年下降,计划生育率逐年提高。新农合年均参合率达103.1%,累计报销医药费217.3万元。
(3)社会保障事业有序推进
以人民群众为落脚点,严格落实中央、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的各种惠民政策,积极推进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劳动力等社会保障事业回应民生关注。2017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71.67万元、发放农村低保金831.23万元、对农村困难家庭实施临时救助16.03万元、发放救灾救济款18.03万元。实现17位老人集中供养;组织劳动力就业培训15期,累计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325人次,实现劳务收入1457.5万元。新农保参保人数达9787人,参保率、续保率分别达到99.2%、61.5%。
5.求精准,重施策,脱贫攻坚全力推进
全乡共涉及5个贫困行政村78个村小组。目前,全乡国办系统标注贫困人口1516户6098人,其中现有档内户1224户4882人,贫困发生率32.14%。针对贫困问题,精心谋划符合我乡实际的脱(扶)贫发展规划,科学编制《大寨乡各村脱(扶)贫发展规划》和《大寨乡各村年度(2017年)扶贫发展计划》,参照“五看、五不录、六优先”的原则,进一步摸清扶贫对象的基本情况,对症施药、精准发力,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1)强化“挂包帮”“转走访”工作
我乡5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一村一支驻村工作队,选派县乡级共计25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长期驻村开展工作,深入调研,科学制定帮扶计划。县乡级共9个单位挂包1518户5987人,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
(2)抓实易地搬迁安置工作
在抓好渡口、大坡两个易地扶贫搬迁点收尾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2018年岔河、偏坡两个易地扶贫搬迁点的项目规划设计、地质勘察等前期工作。至目前,岔河、偏坡两个易地扶贫搬迁点的地址选点、用地调规、信息核实录入等各项前期工作,规划设计及三通一平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岔河、偏坡两个安置点,计划搬迁 158户 589 人,其中建档立卡104户379人,随迁户54户210人。
(3)推进CD级危房认定及计划改造
经第三方评估认定,全乡现有CD级危房户911户,其中C级危房户814户、D级危房户97户、无房户62户。2017年,县级下达大寨乡CD级危房改造任务为164户,其中,“四类重点对象”69户,非“四类重点对象”95户。截至目前,已完成改造33户,剩余的131户正在紧张有序建设中。
6.保稳定,促和谐,综治管理显成效
(1)法律意识提高,执法力度加强
全面提升全乡干部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充分发挥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和村委会的职能作用,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严厉打击扰乱社会秩序、妨害社会管理和“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2)积极服务群众,维护社会安稳
一年来,全乡共受理接待群众来电来访323人次,处理终结323人次,调处矛盾纠纷151起,调解结案151起;开展重点人员稳控工作11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32人次,法律宣传4次。组织并实施第四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和“缉枪治爆”工作,一年来未出现因调解不成而转化成刑事案件的现象,在根本上遏制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源头上得到了控制。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做到早摸排、早发现、早介入,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影响基层安定的不利因素,维护基层稳定。
严抓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非煤矿山、建筑工地、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安全隐患点3批,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餐饮和用药安全。
7.重保护,促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
切实贯彻落实国家保护森林、发展林业等相关政策,深入实施“生态立省、环境优先”战略,努力做好生态环境工作。积极推动生态经济发展,让青山绿水变成金山银山,让生态经济效益惠及群众。2017年来,办理完结林木采伐申请共计151人次,办理零星林木采伐证明17份。采伐林木蓄积1.97万立方米,出材1.47万立方米。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加大防火宣传力度,通过数字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向群众发送宣传森林防火内容的信息3000余人次。保护好生态林业,目前,全乡有国家级生态公益林0.88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1.82万亩,全年共支付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7.06万元。继续加强营林造林、退耕还林工作,推进油茶产业发展,免费发放油茶苗4.03万株,发展杉木林1559亩,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39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寨乡人民政府;
2.农业事业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7,943,982.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43,982.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399,756.09元,增加137.85%,主要原因是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收入增加,工资福利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3,860,175.9元。其中:基本支出7,635,175.9元,占总支出的55.09%;项目支出6,225,000元,占总支出的44.9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770,708.23元,增加71.34%,主要原因是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经费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35,175.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010,708.23元,增加35.75%,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经费增加,改革性补贴增加,脱贫攻坚任务繁重,办公费等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225,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60,000元,增加152.54%,主要原因是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用于大寨乡甘蔗片区道路建设项目经费支出50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8.03%;
2.用于老蔓耗村、和谐村、大寨二组、新发寨偏坡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支出45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7.23%;
3.大寨乡箐脚念心村基础设施项目支出75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2.05%;
4.大寨乡箐脚老寨基础设施项目支出129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20.72%;
5.大寨乡箐脚新寨一组基础设施项目支出63.9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0.27%;
6.大寨乡箐脚老普寨基础设施项目支出30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4.82%;
7.第二批涉农资金大寨乡活动室建设项目支出106.6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7.12%;
8.第二批涉农资金大寨乡南部山区建设项目支出9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45%;
9.大寨乡箐脚砂仁产业发展项目支出39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6.27%;
10.大寨乡渡口芒果产业发展项目支出16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2.57%;
11.大寨乡箐脚念心村一事一议项目支出9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45%;
12.大寨乡新发寨灰下一组一事一议项目支出36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5.78%;
13.大寨乡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支出6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0.96%;
14.大寨乡新发寨至大坡公路改建项目支出8万元,占年度项目支出的1.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00,175.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7%。与上年对比增加6,785,708.23元,增加96.74%,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49,539.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21%。主要用于大寨乡机关公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大寨乡甘蔗片区道路建设项目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88,161.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6%。主要用于大寨乡文化站、广播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大寨乡活动室建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2,698.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3%。主要用于大寨乡低保站、农合办、劳动保障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51,15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主要用于大寨乡计生办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计生宣传员工资支出;
5.农林水(类)支出6,327,02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5%。主要用于大寨乡农科站、林业站、水利站、兽医站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扶贫项目支出;
6.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71,5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主要用于大寨乡国土所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其他(类)支出8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主要用于大寨乡新发寨至大坡公路改建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1,300.00元,支出决算为186,949.78元,完成预算的115.9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4,069.78元,完成预算的126.0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2,880元,完成预算的99.9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繁重,下乡、出差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大于预算数。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8010.21元,增长4.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4,746.32元,增长1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736.11元,下降9.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脱贫攻坚工作繁重,下乡、出差增加,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069.78元,占66.37%;公务接待费支出62,880元,占33.6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4,069.7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24,069.7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保障大寨乡政府下乡、出差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2,88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2,88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2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各部门考核、检查、指导工作等产生的360个接待批次,1429接待人次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3,632.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16,991.72元,增长121.18%,主要原因是2016年差旅费2017年列支,2017年脱贫攻坚繁重,办公费、差旅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乡政府各站所正常运转的办公经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部门资产总额21,310,306.05元,其中,流动资产16,854,128.47元,固定资产4,289,897.5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66,28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546,304.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16,49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7,80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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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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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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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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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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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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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131.03 |
1685.41 |
428.99 |
281.97 |
45.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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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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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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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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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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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000.00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3.96%。与上年对比减少365,000.00元,减少33.95%,主要包括科目2296003的大寨乡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6万元,大寨乡新发寨村委会体育设施建设5万元,科目2296099的大寨乡芦子箐活动场地建设60万元。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00.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3%。与上年对比减少1,015,000.00元,减少94.42%,支出的是2296003的大寨乡村民小组活动室建设6万元。
我单位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五、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用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6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大寨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