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61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金河镇人民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政府职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过去一年,我们激流勇进,奋战脱贫攻坚。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镇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镇各族人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 激流勇进,主动作为,统筹推进稳增长、抓项目、壮产业、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2016年镇人民政府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秉承“担当发展一方,担当造褔一方”的执政理念,全镇各族群众以坚定的信心和非凡的勇气,众志成城、攻坚克难,保持了全镇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完成了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全年累计完成粮豆播种面积5.87万亩,粮食总产实现2.27万吨;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3.28亿元;完成公共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641万元;实现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5万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538元;边民互市总额9420万元;控制城镇居民登记失业率和人口自然增长率在3.58%和6.4‰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6%;全年通过精准脱贫,又有679户2920人贫困群众脱贫销号退出。
一年来,我们牢记宗旨,秉承理念,坚持抓项目、增投资,设施建设获得新进展。全年完成总投资1.63亿元,加强路、电、水、房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加强了对辖区内路桥建设和管理,投入4686万元新建双热、十里村和太阳寨等一批公路项目,修复41条106公里乡村公路,切实保证道路的安全运行。投入650万元建设了110KV、220KV勐拉输变电工程,提升巩固了农网改造升级成果,全镇实现村村通电。投入资金1265万元实施农田水利灌溉工程3件,受益面积4290亩; 投入1552万元完成金河河流治理工程。投入180万元启动实施4个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投入360万元实施了6个上海对口帮扶整村推进项目,投入160万元实施2个兴边富民项目;新建板板村、黄心良下寨等8个入村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完成余家坪、罗家寨等3个整村推进项目。继续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投入4656万元完成811户农危改造和860户棚改。金河镇集镇供水工程项目完成投资2770万元,启动了蔓耗至金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和提升人居环境5年行动计划。
一年来,我们牢记宗旨,秉承理念,坚持稳增长、促转型,产业发展迈出新步伐。坚持以南部山区综合开发为抓手,以脱贫攻坚为契机,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条经济带”建设初具雏形。全年累计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4.63亿元,增长6.5%。全年经济作物生产累计完成9.46万亩,着力发展木本蔬菜、木本油料和高原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林下经济,大力发展板蓝根、野生三七、砂仁、黄精等生物药业。完成营林生产油茶种植1500亩,完成杉木种植1200亩;面山绿化规划350亩。种植水果1284亩,种植蔬菜2230亩,蔬菜和水果产量分别增长4.7%和8.3%。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场5个、发展种养殖大户28户、成立养殖合作社3个。流转土地面积6401亩,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6个。全年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竞相发展,网络经济、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方兴未艾,县城区商贸物流、快递、金融保险等行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第三产业在全镇经济总量中的比重明显提升。
一年来,我们牢记宗旨,秉承理念,坚持保基本、兜底线,民生保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261.16万元,农村低保户资金1767.22万元。支出救灾救济款65.38万元,发放参战退役人员补助金76.46万元,参战民兵民工补助金27.72万元,60岁以上退役老兵补助金18.2万元,城镇两参人员补助金23.52万元,全年发放抚恤金145.91万元。新农合累计报销39771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金314万元,全年共有7465个老人领取养老保险金,共发放生态公益林资金41.82万元,共协调发放危房改造贷款543万元,实现了679户2920人精准脱贫。
一年来,我们牢记宗旨,秉承理念,坚持建和谐、优环境,社会稳定得到新改善。始终全面深入推进综治维稳工作,全镇进一步完善了网格化管理。基层武装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向部队输送合格兵员15名,参与边境巡逻执勤21次;全年受理纠纷1095起,调解成功1086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19起,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18次,人武参与处突和专项治理活动2起。全年投入安全监管资金6.26万元,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活动6次,检查辖区内各安全生产领域企业共84家;查出一般安全隐患72条,闭合整改率达100%。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盗采黄金资源等非法行为,大力加强危爆物品及道路交通、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防范管理,全力做好森林防火、汛期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年来,境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出现水源、大气等环境污染问题。此外,信访、严打整治、缉枪治爆、禁毒防艾等工作成效明显。
一年来,我们牢记宗旨,秉承理念,坚持转作风、强队伍,执政能力有了新提升。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从机关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入手,严格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对专项资金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报批的工程项目认真审核,加强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管。加强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团结、务实、勤奋、创新、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认真抓实村、社换届工作,圆满、干净地完成了17个村委会和4个社区“两委”换届工作, 依法选优配强一批能力强、素质高、能干事的干部,让214名能人步入基层“领头雁”行列。
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下,在驻金河人民解放军和武警官兵支持下,紧紧依靠全镇人民,坚定信心、上下同欲、真抓实干,为2017年全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发力,推动金河镇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召开献礼,为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早日按期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政府机关
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4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4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4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7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46,576,149.7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76,149.7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2,519,447.34元,增长93.61%,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人员增资、办公经费增加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28,808,450.44元。其中:基本支出16,805,543.44元,占总支出的58.34%;项目支出12,002,907元,占总支出的41.6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5788189.05元,增长25.14%,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人员增资、办公经费增加、项目增多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805,543.4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38,535.83元,增加8.7%,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调整津贴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002,90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49,653.22元,增加58.91%,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扶贫力度加大,扶贫项目增多等。具体项目开支:
1.2010399款 红财预发[2017]59号金河镇汛期灾情处置应急资金100000元,用于汛期灾情应急救助;
2.红财预[2016]72号办公楼维修款80000元,用于办公楼维修;
3.红财预[2015]44号,金河镇基层政权建设资金(设备购置)5550元,用于办公设备购置;
4.2013299款 红财行[2016]54号金河镇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村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补助资金200000元,用于活动室建设;
5.2019999款金财预[2016]40号永平综合活动室建设款490000元,用于活动室建设;
6.金财预[2016]40号大老塘村委会黄心良下寨活动场地建设工程款140000元,用于活动场地建设;
7.金财预[2016]40号大老塘村委会捌新寨村内道路硬化工程100000元,用于村内道路硬化建设;
8.金财预[2016]34号金河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金河镇亚拉寨村委会亚拉寨村小组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40000元,用于文化活动室建设;
9.金财预[2016]34号金河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金河镇亚拉寨村委会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180000元,用于文化活动室建设;
10.金财预[2015]62号金河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大老塘村委会小寨公路354000元,用于道路硬化建设;
11.金财预[2015]62号金河镇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大老塘村委会老马寨公路146000元,用于道路硬化建设;
12.2130504款金贫开复[2017]3号2017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7639000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13.2130505款 金贫开复[2017]3号2017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453400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
14.2130701款 金贫开复[2017]3号2017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440000元,用于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
15.2139999款 金财预[2016]1号“两烟”打假打私经费99966元,用于日常办公开支;
16.2160699款 红财外[2016]11号跨境电子商务基地建设资金72000元,用于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
17.2296002款 红财综发[2017]40号大老塘村委会大树村活动场所建设项目319991元,用于活动场所建设;
18.红财综[2016]118号大老塘村委会祖田寨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资金250000元,用于老年活动场所建设;
19.红财综[2016]118号大老塘村委会金竹寨村老年活动场所建设资金250000元,用于老年活动场所建设;
20.红财综[2016]87号老马寨老年活动场地建设工程款50000元,用于活动场地建设;
21.红财综[2016]88号大老塘村委会捌新寨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工程款109000元,用于活动场地建设;
22.2296003款 红财教发[2017]62号永平村体育场地设施款100000元,用于体育场地建设;
23.红财教发[2017]62号马鹿塘村体育场地设施款100000元,用于体育场地建设;
24.红财综[2016]76号亚拉寨大田党员活动室60000元,用于活动室建设;
25.2299901款 红财建[2016]76号亚拉寨大田活动室建设款224000元,用于活动室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569,459.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7%。与上年对比增加5,901,948.1元,增加27.24%,主要用于人员支出,业务相关的办公设备采购,差旅费、印刷费等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98,022.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88%。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及办公费用的相关经费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64,552.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84,00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7%。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纳费用等相关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96,63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5. 农林水(类)支出11,323,431.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07%。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差旅费、农林项目支出;
6.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2,35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差旅费;
7.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建设商务电子服务站支出;
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4,456.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及办公费用的相关经费支出;
9. 其他(类)支出22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8,237.14元,完成预算的23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3,101.23元,完成预算的184.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135.91元,完成预算的54.3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扶贫攻坚力度加大,接待人员增多,派车次数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06037.14元,增长11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53,101.23元,增长103.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5,135.91元,增长165.2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扶贫攻坚力度加大,接待人员增多,派车次数增加,所以“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101.23元,占77.23%;公务接待费支出45,135.91元,占22.7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3,101.2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53,101.23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扶贫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135.91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135.91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工作及接待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90次,接待人数1416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8,179.2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98,407.04元,增加113.92%,主要原因为脱贫攻坚加大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福利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部门资产总额51,333,257.25元,其中,流动资产36,903,949.44元,固定资产9,919,004.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518,57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879,052.4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3658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326,022元;报废报损资产80项,账面原值271,139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326,022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乡政府采购支出53,800.00元,其中:
(1)货物类:采购53,800.00元;
(2)工程类:采购0.00元;
(3)服务类:采购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五、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61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