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62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金水河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政府职能。在上级和镇党委领导下,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上级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管理全镇的农业、工业及教育、科学、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民政、司法及镇区、新农村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土地等行政工作。
3.保护集体财产和公民私人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事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精准扶贫为手段,如期实现全面脱贫。坚决把脱贫责任抓在手中、抗在肩上,把脱贫任务落到实处,推动脱贫攻坚工作深入开展。积极向上争取专项扶贫资金,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脱贫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和健康扶贫项目建设。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总目标及贫困退出标准,按照“六个精准”、“五个一批”的要求,找问题、补短板,转变思路,针对贫困户继续做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深入推进健康扶贫工作,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兜底作用。通过综合施策,计划2018年脱贫99户370人。
2.以产业融合发展为主线,加快结构布局调整。紧紧抓住红河州南部山区综合开发、加快培育“六个百万亩”优势产业群和“四大”特色产业群的机遇,围绕《金平县山区综合开发规划》,确保粮食安全,继续推进香蕉、橡胶、甘蔗、油茶等优势、优质特色产业向规模化、现代化、特色化发展。重点抓好2000亩油茶、2000亩板蓝根、4000亩瑶药、6500亩甘蔗等示范种植项目。大力推行林下经济种养殖模式,以林下养鸡,林下魔芋、板蓝根为主,突出林下养蜂,不断增加农民收入。持续做好金水河三级电站、南科鑫赣矿业协调服务工作,力争年内引进木材加工厂,全面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充分发挥口岸、593红色旅游聚集效应,大力发展餐饮、酒店等服务业,同时加快“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完善金水河电子商务中心,着力提升第三产业比重。
3.以提升人居环境为载体,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一是完善路网。积极争取国开行、浦发行3100万元贷款资金,实施一批边境村入村道路硬化工程;投入4399万元加快何家丫口至乌丫坪村委会柏油路建设。二是提升城乡人居生活品质,围绕“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村庄“七改三清”,提升城镇服务能力,强化城镇管理,大力推进卫生城区建设;改善农村生态环境,重点消除农村生活垃圾污染,推进蛮金二级公路沿线村庄连片整治,抓实生态村建设,全力做好创建国家级生态乡镇专项工作。加快危房改造工作,科学选址、依法用地、积极筹集资金,加大C、D级危房改造工作力度,三是强化水源管理。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继续实施集镇供水工程,全面推进“一水两污”项目;配合做好金水河口岸段河堤治理工程,不断加强防汛减灾能力。
4.以开放开发为推动,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不断推动边民互市,着力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积极配合金水河口岸为水果、冰鲜海产品指定口岸申报工作,推进金水河村水上乐园项目建设。加快金水河镇“一核三区”(金水河口岸边境贸易经济核心区、龙骨物流加工产业园区、老刘普角生态农业区、南科乌丫坪沿边对外开放合作区)建设步伐,不断提高行政服务水平,把工业、农业作为招商引资重点推向一线,营造招商引资的良好环境,努力提高项目落地率。
5.以改善民生为根本,推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切实将惠民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全力抓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努力提升幼儿园、小学、初中入学率。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卫生、计生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基层卫计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计生综合管理服务水平。抓好医疗救治、妇幼保健、边境传染病防控和新农合、养老保险资金监督管理等工作。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步伐,完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依托“乡村大舞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艺活动,不断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
6.以社会稳定为目标,全力抓好综治维稳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维稳和边境地区综合治理两条主线,对宗教极端分子、暴恐分子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密防范暴恐事件发生;依法严厉打击黑恶、盗抢、邪教、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进一步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和宗教和顺关系。进一步完善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深化矛盾纠纷调解“以奖代补”激励机制,健全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内解决。力争矛盾纠纷调解率100%,调处成功率达97%以上。贯彻落实好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制度,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餐饮和用药安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政府机关
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6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 3 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2017年度收入合计35,081,196.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081,196.87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349546.08元,较上年增长97.85%。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办公经费增加、项目增多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2017年度支出合计25,342,391.67元。其中:基本支出8,560,021.67元,占总支出的33.78%;项目支出16,782,370元,占总支出的66.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0598549.05元,较上年增长71.88%,主要原因为:人员增资、办公经费增加、项目增多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560,021.67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9009.05元,较上年增长6.05%。主要原因为:调整津贴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82,37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109540元,较上年增长151.5%,主要原因为扶贫项目增多。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13299款项210000元,红财行[2016]54号110000元用于期腊、胶厂、火碳洞活动室建设,红财行[2016]54号100000元用于太阳寨、烂塘活动室建设;
2.2019999款项2040000元,金财预[2016]44号440000元用于金水河镇滨河路路面改造,金财预[2016]40号400000元用于乌丫坪村委会活动场所建设,金财预[2016]40号200000元用于金水河老刘村委会道路硬化建设,金财预[2017]49号1000000元用于归还扶贫办欠款;
3.2079999款项259000元,红财教发[2017]100号78000元用于冷坡活动室建设,红财教发[2017]100号51000元用于鸡窝下寨活动室建设,红财教发[2017]100号130000元用于岩脚活动场所建设;
4.2080208款26600元,红财预[2013]215号创建基层党组织配套经费26600元用于购买办公设备;
5.2130504款项1432920元,红财农[2017]25号用于胶厂活动室建设60000元,和谐村活动室建设50000元,南行老寨活动室建设60000元,老庙河活动室建设180000元,龙骨坪子活动室建设80000元,龙骨跃进活动室建设101120元,龙骨岩脚活动室建设230000元,那发道路硬化及挡墙建设280000元,金水河、南科、龙骨、乌丫坪、老刘、普角清理修复道路66800元,红财农[2017]56号新房寨、普角三队、普角新寨、鸡窝上寨活动室建设95000元,红财建发[2017]78号新房寨村基层组织及文化活动场所建设230000元;
6.2130505款项490000元,金财预[2017]50号乌丫坪生猪养殖厂建设250000元、水麻皮种植240000元;
7.2130701款项3910000元,红财农改[2016]72号用于岩脚基础设施建设及活动场所建设100000元,偏坡基础设施建设及活动场所建设40000元,普角新寨基础设施建设及活动场所建设100000元,普角三队基础设施建设及活动场所建设100000元,新房寨基础设施建设及活动场所建设70000元,金财农改[2017]1号四位一体工程建设3500000元;
8.2136699款项17400元,红财预[2016]35号金水河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征管工作考核经费17400元;
9.2160699款项100000元,红财预[2016]18号金水河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建设100000元;
10.2296002款项200000元,红财综[2016]98号南科联防、南西寨、尖脖子活动场所建设200000元;
11.2296003款项147450元,红财综[2016]95联防村活动室建设47450元,红财教发[2017]62号乌丫坪体育场地建设100000元;
12.2299901款项7949000元,红财建[2016]76号用于龙骨兴边富民三家寨村内道路建设150000元,干校综合活动室建设260000元,东谢河活动室建设150000元,平安寨活动室建设789000元,红财建[2016]89号乌丫坪自然村道路建设1500000元,红财建发[2017]120号老刘至烂塘道路建设51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977,541.6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56%。与上年对比增加11,183,008.20元,较上年增长81.07%,主要用于人员支出,业务相关的办公设备采购,差旅费、印刷费等相关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36,401.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17%。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及办公费用的相关经费支出;
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54,829.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办公经费等相关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68,806.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8%。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纳费用等相关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55,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缴纳医疗保险;
5. 农林水(类)支出7,181,862.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75%。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差旅费、农林项目支出;
6.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4,4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年终一次性奖金和绩效;
7.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建设商务电子服务站支出;
8.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27,11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日常运行及办公费用的相关经费支出;
9. 其他(类)支出7,94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2%。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7,400元,支出决算为166,356.20元,完成预算的99.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5,191.2元,完成预算的9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165元,完成预算的99.7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根据2016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因此较上年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9,169.82元,下降10.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620.82元,下降10.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549元,下降9.7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三公经费预算,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因此较上年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191.2元,占69.24%;公务接待费支出51,165元,占30.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5,191.2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5,191.2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及扶贫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16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1,16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扶贫工作及接待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140次,接待人数1350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7,931.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731.38元,增长2.17%,主要增长原因为2017年扶贫工作任务重,加大了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福利费、工会费、其他交通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资产总额30,726,186.55元,其中,流动资产24,351,793.25元,固定资产6,365,993.3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4,0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9,554,897.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618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项,账面原值494,87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我乡政府采购支出113,900元,其中:
(1)货物类:采购113,900元;
(2)工程类:采购0.00元;
(3)服务类:采购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四、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五、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6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12018082203410875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