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2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马鞍底乡政府作为一级政府,履行的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现阶段,主要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乡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乡人民政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坚定信心、主动作为,攻坚克难、创新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乡十一届一次会议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年来,我们致力发展,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
我们始终坚持科学创新发展不动摇,努力克服宏观环境变化带来的新困难、新挑战,全乡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均实现大幅上升,2017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4606万元,同比增长7%;实现农牧业总产值9215万元,同比增长9.25%;实现旅游业总产值3000万元,同比增长20%;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62亿元,同比增长3.85%;信用社存款余额1.25亿元,比年初增长25%;贷款余额4500万元,同比增长18%;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06元,同比增16%,乡域经济日趋活跃,群众生活愈加殷实。
一年来,我们加大投入,基础设施日趋完善。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优化配套、适度超前的原则,建成一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为推进跨越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累计完成投资4569.5万元。其中:交通建设投入1205万元,完成天石八公路9.1公里四级水泥路硬化建设,拉灯至坪寨油路建设正稳步推进中,预计2018年4月可建成通车;集镇建设投入263.5万元,建设完成集镇供水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水利建设投入700余万元,继续推进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完成500立方米的大水池2个,50立方米的小水池40个,安装管道35公里;综合扶贫开发投入2293万元,完成老寨活动室、普玛小学体育运动场所、普玛村基础设施建设、水沟坪活动场所建设、高新寨兴边富民工程等建设项目;实施中的三家寨、荔枝树、香菌坪上寨等10个村小组基础设施建设及荒田、水井、牛场坪等5个易地扶贫搬迁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正稳步推进中,预计2018年4月底可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党员活动室建设投入108万元,完成了半边街、岔河、新路寨、小寨等4个党员活动室建设,夯实了基层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一年来,我们精准发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按照县委、县政府“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要求,我们把脱贫攻坚当作最大的政治任务、最重要的民生工程,举全乡之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建立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现所有贫困村、贫困户对口帮扶全覆盖,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我们结合自身实际,精心谋划,真正把脱贫攻坚摆在重要位置,通过一系列有力的措施,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推进。一是认真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通过贫情分析、实地调查、信息数据复核、公开评议、逐级审定等工作程序进一步精准识别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后全乡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225户4730人;二是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扶贫筛查工作,共筛查出因病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2人,为“健康扶贫”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深入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档内贫困户已实现家庭医生签约全覆盖;三是深入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共有县、乡两级238名干部职工挂钩联系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并于2017年11月完成了新一轮的入户走访工作,了解扶贫需求,共商扶贫计划,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四是稳步推进C、D级危房改造工作,第三方认定全乡有C级危房1182户,D级危房106户,2017年完成普玛村委会84户四类重点对象C、D级危房改造工作,其中:C级危房修缮加固改造72户,D级危房拆除重建改造12户。五是产业发展精准帮扶到户到人,整合南部山区综合扶贫开发、省级财政专项扶贫等项目资金180.6万元,扶持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板蓝根、生姜、火龙果、香芋种植,育肥猪、山地鸡养殖及稻田养鸭、养鱼示范养殖。通过一系列有力的措施,2017年实现贫困人口脱贫退出157户604人,脱贫后全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068户4126人。
一年来,我们凝心聚力,易地扶贫搬迁顺利推进。
牢固树立“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和重中之重来统筹推进。马鞍底乡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共涉及6个安置点,分别为:2016年度的茶叶地、荒田新村、杉树林、地西北新村,2017年度的古家堡,2018年度的石板寨,共502户213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17户898人)。截止2017年12月,2016年度的4个安置点403户安居房主体工程已全面竣工,兑付建房资金1902.14万元。2017年度古家堡安置点18户安居房主体工程已全面完工,兑付建房资金98.91万元。2018 年度的石板寨安置点正在开展地勘、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预计2018年4月底可竣工入住。
一年来,我们重建设强管理,人居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我们以“四治三改一拆一增”为工作重点,以建设“旅游宜居地、生态马鞍底”为工作目标,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七改三清”行动,乡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是研究制定了环境卫生整治考评机制,与各村委会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区域,年末对各村委会环境卫生进行考评,公示排名结果,下发督查通报和整改通知,并将排名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二是帮助全乡67个村小组研究制定了《村规民约》,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提高群众爱卫意识和乡风文明,全面改善乡村面貌。三是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投入1205万元,建设坪寨公路、天石八公路共14.4公里;投入73.3万元,建设完成高新寨、普玛村村内道路硬化3064平方米;投入263.5万元,建设完成集镇供水和集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入60万元,着力开展村委会、村小组垃圾池、卫生公厕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已建成卫生公厕6座,村委会、村小组垃圾池共15座。四是专项整治成效明显,在集镇街道、村民小组、公路沿线、校园周边环境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80余次,重点整治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停乱摆乱放、乱贴乱画、乱丢乱扔、乱排乱倒等乱象,共计出动人力5000余人次、垃圾清运车40余辆次,清理垃圾500余吨;普查上报的违法建筑、违法搭建共1472.5平方米,截只目前已依法拆除违法建筑400平方米,违法搭建15处200平方米;清理广告牌252处、清理小广告3000余条,长期占道经营35家;清理街道排水沟7段200余米。开展马鞍底、地西北、中梁赶集日治堵专项行动共12次,交通拥堵问题整治成效显著。
一年来,我们谋福祉惠民生,加快构筑幸福马鞍底。
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社会保障方面:共发放城乡和难民低保金917.44万元,特困人员供养资金28.5万元,各类救助金60.53万元,发放民兵民工及部份军队退役人员生活补助21.96万元,发放沿边定补资金427.3万元。全乡新农保续保8402人,续保率90.76%,缴费金额为102.95万元,发放养老金1259人次146.76万元,办理新参保登记78人,办理死亡退保120人次,完成劳动技能培训8期1000余人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84万人,上缴新农合款149.132万元,参合率达98.29%,累计为群众报销新农合补偿金3.4万人次,166.54万元。教育方面:始终坚持“科教兴乡”发展战略,把教育工作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全乡工作的重中之重。投入457万元稳步推进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投入30万元,完成了普玛小体育器材室、学生浴室建设;投入410万元,启动实施马鞍底小学综合楼建设,预计2018年9月可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投入17万元,完成了公立幼儿园的前期征地工作,预计2018年9月可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全力做好“两免一补”“控辍保学”等工作,制定了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和党政领导挂钩联席学校制度。在全乡教育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马鞍底小学初考成绩再创佳绩,在全县13个乡镇排名第二。文体广播方面:积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开展以“自强、诚信、感恩”为主题的乡村大舞台文艺表演活动,进一步丰富了马鞍底乡农村文化生活;“五·四”青年节在马鞍底中学开展了“唱响青春,唱响中国梦”歌唱比赛,进一步丰富了校园文化生活,提高了学生的爱国认识;在滮水岩民俗文化村开展了“传承经典·再现辉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活动,全程展演了哈尼族昂玛祭祀、长街宴等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广播电视接收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力度,完成“村村通”设备维修70台,配套安装“户户通”卫星地面接收机92台、“村村响”8套,完成户户通行政置换200台,广播电视覆盖率达98%,群众性的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卫计方面:公共卫生、医疗保健工作进一步完善,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乙肝、卡介苗、乙脑等疫苗5588人次,接种率95%,为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开展健康体检1078人次,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8452人,完成居民健康档案建设17678份,建档率93.2%,与上海仙霞社区结成卫生业务帮扶对象,帮扶建设完成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门诊,卫生医疗设施进一步完善;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活动6次,加大对计生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为全乡营造了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舆论环境,全面两孩政策,诚信计生、幸福家庭创建等工作有序推进,2017年全乡新生儿229人,符合行政出生率94.3%。生态保护方面:投入49.6万元,建设完成丫口寨至牛场大山防火通道5.2公里;投入49.4万元,改扩建岩羊坪至坪河防火通道新里程7.1公里;投入35万元建设完成中寨森林防火管护站1幢128.37㎡;投入6万元,配发了地西北、中梁两个村委会风水二用灭火机、砍刀、二号工具等森林防火物资;开展各种森林防火宣传145场次,培训森林消防队员1期120人次,深入中小学宣传森林防火13个课时。完成油茶提质增效78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500亩、节柴改灶300户,规划义务植树区240亩。救灾方面:在“8·26”山体滑坡自然灾害抢险救援中,整合投入146万元,对灾区进行道路抢通、应急抢险、物资发放等。共向受灾群众发放紧急避险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生活补助8.82万元,救灾资金8.24万元,棉被506床,折叠床197张,大米203袋4669公斤,食用油203桶,折叠床197张方米,搭建简易公共浴室104平方米、简易公厕2个,安装太阳能热水器8台。
一年来,我们顺势而为,旅游产业迅猛发展。
一是研究制定了拉灯河瀑布、天生桥、滮水岩、坪河草地等景点景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配齐了环卫保洁队伍,景点景区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营造了美丽、舒心的旅游环境。二是积极配合州县旅投公司,编制完成金平蝴蝶谷小镇发展总体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于2017年12月启动了蝴蝶谷小镇内部道路以及周边重要景点连接道路项目开工仪式。三是蝴蝶工艺品、古树茶、苦辣白酒等旅游产品逐步形成,旅游附加值不断提高,2017年共接待游客15万余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000余万元。
一年来,我们积极作为,社会秩序持续稳定。
按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应调尽调”的工作原则,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2017年,共受理各类纠纷162起,调处162起,调解成功158起,调解成功率97.5%;完成以奖代补案件110件;接待来信来访130人次,解答法律咨询70人次;同时,加强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各种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一方的稳定;不断深化加油站、KTV、宾馆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共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12次,发出现场检查记录109余份,发现隐患200余项,现场整改180余项,限期整改20余项,有效遏制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暴恐、走私、非法越境等各类违法犯罪和邪教活动,共立刑事案件 30 起,破 20 起,查处犯罪嫌疑人12 人;继续深入开展缉枪治爆工作,共收缴火药枪 3支、射钉枪 8 支、火药 10 公斤、雷管 200 枚、射钉弹 400 发。
一年来,我们健全机制、创先争优,政府效能得到新提升。
坚持以服务发展、服务群众为宗旨,继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干部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效能明显提高。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乡党委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乡人大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进一步提高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水平。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行政成本明显降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进一步树立政府为民务实清廉形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政府机关
2.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2,997,128.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97,128.8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11,510,295.4元对比增加11,486,833.41元,增加99.8%,主要原因是因为在职人员增加9人,政府加大投入,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所以增长幅度大,加之村委会脱贫攻坚项目经费增多,各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上级拨款增加,收入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6,119,408.59元。其中:基本支出8,326,536.09元,占总支出的51.66%;项目支出7,792,872.5元,占总支出的48.3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13,095,023.91元对比增加3,024,384.68元,增加23.1%,主要原因是因为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所以增长幅度大,加之村委会脱贫攻坚项目经费增多,各村委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增加,上级拨款增加,收入增多,支出也相应增多。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26,536.09元。与上年6,979,023.91元对比增加1,347,512.18元,增长19.3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9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792,872.5元。与上年项目支出6,125,000.00元对比增加1,667,872.5元,增长27.23%,主要原因是政府加大投入项目增加。上年结转项目资金525,000.00元,本年收到项目资金14,727,141.00元,本年支付7,792,872.50元,本年结转结余7,459,268.50元,主要由于项目在建,款项未付。具体项目开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支出3,613,680.00元,以提高农户生活质量;扶贫生产发展资金支出1,106,400.00元,增加生猪养猪、养鸡、板蓝根种植产业扶贫项目,以产业扶贫的形式带领贫困户走上致富道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马鞍底乡“8.26”泥石流自然灾害处置应急资金1,205,792.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17,408.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9%。与上年12188800.23元对比增长3428608.4元,增长28.13%,主要原因是工资增加、在职人员增加9名、脱贫攻坚加大力度、公用经费增加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马鞍底乡“8.26”泥石流自然灾害处置应急资金1,205,792.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285,861.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5%。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工资、村委会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纳、工程项目等支出。
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2,270.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文化站、广播站在职人员工资、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9,76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主要用于劳动保障所、新农合办、民政所在职人员工资、退休人员工资以及差旅费、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主要用于计生办、计生服务所在职人员工资、计生宣传员工资、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5. 农林水(类)支出6,728,826.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9%。主要用于农科站、兽医站、水利站、林业站在职人员工资、兽医宣传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6.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73,094.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7%。主要用于安监站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
7. 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3,066.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国土所在职人员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人民政府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34,402.85元,完成预算的161.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9,966.85元,完成预算的258.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436元,完成预算的97.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脱贫攻坚工作任务重,下乡次数多,三公经费开支大。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88,932.81元,增长61.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5,170.81元,增长30.6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3,762.00元,增长175.2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扶贫攻坚力度加大,接待人员增多,派车次数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966.85元,占63.98%;公务接待费支出84,436元,占36.0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966.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49,966.8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下乡开展扶贫、低保、安监、森林防火等(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436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43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项目检查、项目验收、资金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475.61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223.10元,增加4.96%,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9人,人员经费增加,加之脱贫攻坚加大力度,职工下乡和出差次数比去年增多,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部门资产总额26,976,462.13元,其中,流动资产18,966,283.76元,固定资产8,001,918.3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8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6,465,530.2元,增长157.45%。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12,49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0项,账面原值680,59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40平方米,账面原值60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47,991.78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为12,604.00元。我单位2017年度自行采购采购点钞机1个、保险柜1个,笔记本电脑3台,台式电脑11台,打印机5台、电视4台、椅子10把、文件柜6套、办公桌12张、培训桌椅80套、、长条椅30条、文件柜4组,资金来源是红财综发[2017]43号马鞍底乡村民文体活动室建设资金。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为我单位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站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人大主席团经费、纪检监察办案经费等项目支出。
七、" 三公" 经费,指我单位各站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单位各站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马鞍底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