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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10128-875
  • 发布机构
    沙依坡乡人民政府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301000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机关的政策、法规、规章、决定等,执行本级党代会和人代会的决定、决议;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

  2.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基层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对乡、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培育、提高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推进村务、财务公开,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3.促进发展。科学制订发展规划,营造农村经济发展环境,加强农村市场监督,培育、提升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推广农业技术,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发展现代农业,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

  4.维护稳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实现和维护群众利益开展工作,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加强民事纠纷调解,化解农村社会矛盾,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5.加强管理。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乡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提高农村人口素质和农民生活质量。

  6.提供服务。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引导各类协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发展农村社会公益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农林产业稳步提升。完成粮食播种面积2.36万亩,实现粮食总产量1.08万吨,农民人均有粮512公斤,创收2164万元;累计发展甘蔗1.25万亩,2017年实现蔗农创收774万元;累计发展香芭蕉2.5万亩,总产量7.2万吨,创收1.2亿元;累计种植油茶6500亩,完善退耕还林保存面积1.25万亩,合格率达91.6%,木材储备量达20万立方米,可直接带动经济效益1.2亿元;累计发展阳春砂仁种植7200亩,挂果面积3600亩;累计发展板蓝根1.2万亩,实现农民创收960万元;发展草果、重楼、石斛等产业1500亩;推动完成规模化山地鸡养殖厂2个,能繁母猪养殖场3个,生猪存栏1.2万头,出栏1.81万头、肉牛出栏911头、肉羊出栏160头,家禽出笼12.21万羽、禽蛋22吨,畜牧业产值4900万元;全面贯彻落实各种惠农政策,兑现强农惠民资金304.97万元,人民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2.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我们抓住脱贫攻坚契机,详细规划村寨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建立了覆盖全乡村民小组的项目库,积极向上争取项目支持。一年来,上海帮扶、“四位一体”、以工代赈、省级示范村等建设项目落地沙依坡。投入575万元的新房子以工贷赈项目竣工;投入1452万元,实施了团坡、小箐、嘎俄迷、土马新寨等19个村民小组村内道路硬化;投入700万元,实施了36个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投入200万元,完成了妈卡波村省级示范村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629.6万元的阿都波村委会“四位一体”建设试点项目已完成为民服务中心、电子显示屏、电商服务站、烘干房、路灯、蓄水池等工程,完成总项目建设任务80%,完成资金拨付250万元,项目效益初步显现。一年来,通过以上项目实施,全乡完成村内道路硬化60140平方米,安装路灯477盏,活动场所建设9800平方米,改造、新建卫生公厕12座,建盖彩钢瓦棚2300平方米,有效解决了群众出行难、活动没场所等问题。预计投入1105万的16个红河谷经济开发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建设;截至目前,共完成元蔓、蔓金高速公路征地2326.46亩,兑付补偿资金5469.85万元,征地工作、矛盾纠纷化解有序推进。

  3.脱贫攻坚精准发力。坚持以脱贫攻坚统览全局,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开发总目标及“696” 脱贫标准和“三率一度”考核指标,从严从实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完成了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扎实开展了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脱贫攻坚取得明显成效。2013年12月建档以来,全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93户 8075人,通过近三年的精准扶贫,稳定脱贫1003户 4158人。2017年9月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后,全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90户 3917人。一年来,通过产业扶持、基础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农危房改造、劳动力转移、健康扶贫等精准施策,已达到“两不愁三保障”正常退出367户1411人。一年来,共投入各类扶贫资金4248万元,实施产业扶持、村内道路硬化、活动场所、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等项目,扶持发展板蓝根12000亩、砂仁7200亩、楤木290亩,扶持生猪养殖3600头、土鸡养殖50000羽。2016年实施的封山棵、晒场坡、那团结三个易地扶贫搬迁点主体工程完工117户,竣工搬迁入住54户244人。小庙坡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已完成征地工作,正在紧张有序推进,确保2018年6月30日前搬迁入住。实施了747户C、D级危房改造,目前已完成325户,人民群众的住房安全有了保障。挂联部门扶贫力度不断加大,州、县两级挂联单位派出1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驻村帮扶,做到因村派人,377名干部职工与199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各级挂联单位积极争取协调帮扶项目8个124万元,为全乡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的人力、智力、财力、物力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乡人民政府

  2.农业事业机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3 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2017年度收入合计39,602,747.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602,747.0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9,909,922.93元,增加308.58%,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2017年度支出合计26,819,508.69元。其中:基本支出7,893,714.69元,占总支出的29.43%;项目支出18,925,794元,占总支出的70.5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7,915,935.86元,增加201.22%。,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年扶贫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893,714.6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66,141.86元,增加13.95%,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脱贫攻坚任务重,办公费、差旅费等费用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7.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925,79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949,794.00元,增加857.78%,主要原因分析:因脱贫攻坚任务重,科目2130505,2130504扶贫项目资金增加,本年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科目2019999金财预(2017)44号沙依坡乡村民小组活动室及活动场地建设1,125,600.00元;

  2.科目2019999金财预[2017]43号沙依坡乡比窝迷新寨整村推进33,000.00元;

  3.科目2130504金贫开复[2107]3号2017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10,168,000.00元;

  4.科目2130504金贫开复[2017]9号2017年第六批涉农整合资金845,200.00元;

  6.科目2130505金贫开复[2017]8号2017年第五批涉农整合资金254,212.00元;

  7.科目2130505金贫开办发[2017]26号2017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170,000.00元;

  8.科目2130505金贫开复[2017]3号2017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1,902,372.00元;

  9.科目2130504金财预(2017]27号沙依坡乡集镇建设资金13,000.00元;

  10.科目2079999红财教发[2017]100号沙依坡乡2017年边境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第一批覆盖工程90,000.00元;

  11.科目2130504金贫开复[2017]6号2017年第三批涉农整合资金270,000.00元;

  12.科目2130701金贫开复[2107]3号2017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2,708,000.00元;

  13.科目2130504金贫开办发[2017]26号2017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金827,110.00元;

  14.科目2296003红财综[2016]115号新房子村委会文化体育场所建设资金500,000.00元;

  15.科目2296003红财教发[2017]62号沙依坡乡篮球比赛经费19,3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00,208.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上年对比增加17,396,635.86元,增加34%,主要原因分析:因脱贫攻坚任务重,科目2130505,2130504扶贫项目资金增加,相关的扶贫项目资金增加,为了脱贫扶贫由此产生的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42,58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基础设施建设等;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8,008.3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党员活动场所建设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54,54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等;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2,002.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等;

  5.农林水(类)支出18,842,420.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6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三公经费支出,扶贫项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等;

  6.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32,237.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三公经费支出;

  7.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58,411.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93,803.17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260.17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8,543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7年三公经费未纳入年初预算。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03,177.01元,下降37.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不变;公务用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5,651.01元,下降73.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2,474.00元,增长179.0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上年因冲销购买车辆费用,三公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260.17元,占33.67%;公务接待费支出128,543元,占66.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260.1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5,260.1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扶贫,脱贫攻坚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8,54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28,54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6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扶贫,脱贫攻坚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7,825.7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000.00元,增加362.26%。主要原因分析:因本年脱贫扶贫工作任务重,相关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部门资产总额45,289,765.24元,其中,流动资产41,503,586.24元,固定资产3,779,0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80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451,543.30元,增加317.87%,主要原因:脱贫扶贫项目资金结余增加,其他应付款里2017年危房改造资金15347214元,增加了固定资产等。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62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6,600.00元。具体采购内容:触摸一体机69,800.00元,三轮摩托车38,000.00元,音响设备20,000.00元,篮球服12,800.00元,LED显示屏176,000.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预算绩效信息的具体情况说明,尽管我乡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还面临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但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我乡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7553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红河州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沙依坡乡人民政府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