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单位主要职能是:行使国家法律、法规赋予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计生监督职责,承担卫生行政许可审核、稽查、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和咨询工作;执行公共卫生、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健康相关产品、职业医师等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和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职责内的各类卫生、计行许可证(照)的申请受理、审核以及新、改、扩建设项目的卫生审查;行使对群众投诉和举报的卫生、计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对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协助组织实施全县卫生监督抽查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完成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县卫计监督局坚持以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十九大报告精神,紧紧围绕县卫计局的战略部署及各项卫生工作目标任务,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各项卫生执法工作,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效维护了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力推动了卫生监督工作开展。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召开干部职工集体廉政谈话会议,学习贯彻省、州、县2017年卫计监督系统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二是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领导班子、会计、出纳参加了金平县卫计局召开的全县卫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颖同志以《警钟长鸣,以案明纪,树卫计系统廉政新风》为题的廉政党课和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云同志的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三是联合省卫监局、红河州、金平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采取省州县三级联动模式,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四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专题教育,增强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使广大党员干部以身作则,深入践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干好本职工作做起,为推动金平卫计监督事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一是对全县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建档,建档率100%:二是严格对全县141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其中住宿业87家、美容美发场所37家、娱乐场所10家,沐浴7家)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326户次数,监督覆盖率100%;三是开展4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艾滋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做到了每个客房都有防艾宣传资料,安全套摆放率达100%,防治艾滋病宣传资料摆放或宣传画张贴率达100%;四是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督检查县政府所在地市政供水单位1家,乡镇农村集中式供水单位2家,学校自备供水5家。五是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对县高考点金平一中进行饮用水和医疗保障安全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出动卫生监督员68人次,车辆20辆次,历时17天,圆满完成了对辖区内双随机任务中明确的28所中小学校的国家卫生监督专项检查任务。六是加强集中式餐饮具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对2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日常监督管理。坚持整治与规范相结合,行政监督与专家服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立案查处2起,罚款人民币4000元。促进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规范管理,为人民群众就餐安全提供卫生保障。七是圆满完成中越两军第四次边境高层会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任务。
医疗卫生监督:1.开展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43人次,车辆82辆次,开展了打击制售和使用注射用透明质酸钠行为专项行动、医疗机构专项整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监督检查、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专项监督检查和打击黑心棉及劣质床上用品专项行动。针对存在问题,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32份,责令限期整改。立案查处医疗机构3个,罚款24000余元。2、开展对不规范执业医疗机构负责人的约谈工作。对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不规范执业的仁爱医院、博大诊所、阳光诊所3家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3、召开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和医疗废物区域化分级分类分步推进培训会。于2017年12月12日,在县疾控中心大会议室召开医疗机构规范执业和医疗废物区域化分级分类分步推进培训会。来自县卫计局许可的70个医疗机构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4.开展中医医疗服务人员资质监督检查。共出动车辆5台次,卫生监督员15人次,开展对中医医疗服务人员资质的监督检查工作。5、开展传染病防治监督。 1月至12月共出动卫生监督员60人次、车辆15台次,在全县范围内对每个监督对象进行了不少于3次的巡回监督检查,保证了全县各级各类各项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有效地预防了各类传染病的爆发流行。6、强化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监督。全县辖区内有放射诊断设备的医疗机构20家,共有放射诊断设备22台(其中CT 2台),有9家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其中有2家持有有效的《放射诊疗许可证》,7家医疗机构无《放射诊疗许可证》。主要是防护设备和人员资质不符合要求而不予许可,持证率为29%。有放射工作人员18人,全部有《放射工作人员证》;个人计量计只有县人民医院的9名医务人员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只有3家医疗机构配备。另外进行了预防性审查1家。
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一是经2017年8月7日卫计局党政合署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了“金平县城区卫计监督协管站”。 解决了金平县城区未设立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无专职或兼职协管员负责城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饮用水等协管工作的问题,二是举办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院长、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及在家的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卫生监督员共计35人参加了培训。三是共3次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卫生院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法制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生活饮用水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咨询、食品安全法主题宣传月活动、“12.1防艾宣传日”和到挂包帮村寨开展卫生法律法规进农村等宣传活动,共计印发放近5500份简洁、通俗、易懂、实用的卫生法制宣传单。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使广大群众卫生法律意识和卫生知识得到进一步提高。
卫生监督信息报送工作:有专门的信息报送员,及时向相关领导报送我局工作动态,并在《云南卫生监督简讯》上公开发表,今年被《云南卫生监督简讯》采用30篇。让全省卫生监员能够了解到我局的卫生监督工作动态。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一是按照“每年不少于1次回访”的要求,到金水河镇老刘村委会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回访工作。听取了本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的情况汇报;查阅了建档立卡贫困户户档资料。详细询问了户主致贫原因、家庭人口、住房、主要收入、就医等情况。与村委会干部一起分析了脱贫户返贫的原因并制定了帮扶措施。二是开展新一轮的“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按省、州,新一轮的“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要于9月4日前完成的要求。及时抽调5名工作队员,于2017年9月3日,深入到勐拉镇荞菜坪村委会的小其下寨、六八寨、梦龙一队和苦竹寨,对贫困户进行入户走访和粘贴悬挂结对帮扶连心卡,共完成了43户“转走访”和结对帮扶连心卡的粘贴悬挂工作。圆满完成了新一轮的“挂包帮”“转走访”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9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420,103.2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20,103.26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76,409.44元,增长30.0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的收入55757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的收入26763.36元;卫生监督机构收入1,104,280.2元;比上年增加200,586.78元,增长22.19%;住房公积金91576元,比上年增加16,337元,增长21.71%;本年增加项目支出133,180元,其中: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08,58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4,600元。上年度则没有项目支出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368,488.8元。其中:基本支出1,357,388.8元,占总支出的99.19%;项目支出11,100元,占总支出的0.8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比上年增长112,861.55元,增长8.98%。项目支出则减少支出34,208.3元,减少75.5%。原因是本年度12月才成立城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只有12月的协管员工资支出及消毒产品抽检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57,388.8元。基本支出比2016年增加147,069.85元,增长12.1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14%。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在职职工绩效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的工作目标,支出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11,100元。比上年减少支出34,208.3元,减少75.5%。原因是本年度12月才成立城区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只有12月的协管员工资支出及消毒产品抽检支出。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按科目列举如下:
1.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100408)支出8100元
2.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2101016)支出3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68,48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比2016年增加208841.55元,增长18.01%。原因是本年度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及在职职工绩效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30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04,18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主要用于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000元。本年支出决算为26,326.09元,完成预算的114.46%。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00元,公务接待费11,000元。本年预算支出情况与上年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支出情况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586.09元,完成预算的171.55%,比上年增加10,332.82元,增长100.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740元,完成预算的52.18%,比上年减少414元,减少6.7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保留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老化,导致维护费用支出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9,918.82元,增长6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与上年相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332.82元,增长100.7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4元,下降6.7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保留的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老化,导致维护费用支出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86.09元,占78.2%;公务接待费支出5,740元,占2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586.0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586.0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辖区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各项卫生执法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的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5,7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7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指导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各项卫生执法工作及其他县市到本单位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465.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79.59元,主要原因压缩“三公”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监督等各项卫生执法工作产生的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产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办公设备购置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2,787,498.66元,其中,流动资产273,306.66元,固定资产634,19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80,00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2,396.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7,84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77,6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采购办公设备1976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均为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二是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 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