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701000
第一部分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1.依法按程序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协助领导做好接访约访工作;2.向有权处理信访事项的下级部门和机关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3.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信访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6.对本级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培训等;7.向信访人提供信访法律咨询和完成依法应当履行的其它职责。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高度重视初信初访接待办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初信初访工作,防止越级上访。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初信初访的接待办理工作,切实加大初信初访工作力度,认真办理每件群众来信,热情接待每次群众来访,认真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交办、查办、督办每件信访案件,千方百计地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扭转群众重复访和越级访、轻初始访、轻单个访、重集体访的观念,有效地防止了因忽视处理初信初访问题而导致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信访问题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重大问题不出县。全年,全县共受理初信初访128件(批)179人次,占信访总量的78.53%,办结114件,办结率为89.1%。
2.继续深化领导干部接访工作
2017年,县委、县政府领导继续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视频接访等方式接待群众来访
3.狠抓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工作
稳定大局,事关发展。经过排查和梳理,全县共梳理出信访积案4件,对排查梳理出来的4件信访积案全部实行县级领导包案,明确责任单位,逐一建立台帐,限期解决。
4.扎实办理上级转交督办信访事项
一年来,共收到省州交办件10件,办结9件,有1件正在办理中,办结率为90%;督办件2件,办结2件,办结率为100%。
5.积极阅处办理网上信访事项和人民网网名留言
充分利用科技信息资源和网上信访系统工作平台,认真阅处每一件网上信访事项,进一步托宽群众信访诉求渠道。一年来,共计收受阅处网上信访和人民网网名留言34件。
6.认真做好县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
一年来,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信访事项12次,协调解决信访突出问题28件。
7.对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隐患实行责任包保化解
8.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为切实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各乡镇和县属各部门紧密结合实际,整合司法、信访等资源,把各类矛盾纠纷纳入调解范畴,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了经常化、制度化。
9.多措并举保重要时节,敏感时期社会稳定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确保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社会稳定。为确保“春节”“两会”“十八届六中全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十·一”国庆、“十九大”“州庆”期间全县社会稳定。
二是加大排查化解工作力度,进一步抓好信访突出问题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
三是狠抓责任追究,促进信访工作层层落实到位。
10.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460,26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0,264.8元,占总收入的90.41%;其他收入140,000元,占总收入的9.59%。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95,102.64元, 下降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102.64元,其他收入减少60,000元,主要原因分析:
1.收入合计减少95,102.64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203,798.81元(增加车改、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和住房公积金收入),信访事务经费增加36,2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减283,952.45元(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保发放),住房公积金经费减少51,149元(2017年住房公积金记入行政运行经费中核算)。
2.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102.64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增加313,798.81元(增加车改、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和住房公积金收入),信访事务经费减少13,8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减少283,952.45元(退休人员经费纳入社保发放),住房公积金经费减少51,149元(2017年住房公积金记入行政运行经费中核算)。
3.其他收入减少6万元,主要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6万元(本级财政横向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565,875.39元。其中:基本支出1,235,033.74元,占总支出的78.87%;项目支出330,841.65元,占总支出的21.13%。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3,970.36元, 增长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071.29元,项目支出增加47,041.6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车改、绩效等人员经费)增加273,054.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303,835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退休人员费用和救济费)减少542,129.45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减少30,790元。
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3071.29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工资福利支出(车改、绩效等人员经费)增加273,054.81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51,423.35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减少(退休人员费用和救济费)458,329.45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减少9,220元。
项目支出增加47,041.65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52,411.65元,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救济费)减少83,800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减少21,57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00,264.8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205,312.23元, 下降17%。其中: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车改补贴和人员变动等原因增加人员经费273,054.81元,退休人员退休费自2017年2月起由社保发放减少支出458,329.45元,公用经费支出减少10,817.59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减少9,220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0,841.6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041.65元, 增长17%。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增加信访事务(差旅费、接待费等)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包括党的十九大信访安保维稳、红河州60周年庆信访安保维稳、全国两会信访安保维稳做好越级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积极开展全县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1,106.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01%。与上年对比减少158,270.58元,下降10.6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车改补贴和人员变动等支出增加292,842.81元,公用经费支出增加27,004.06元。退休人员退休费自2017年2月起由社保发放减少支出169,707.45元,2017年度没有救济人员,减少救济费支出150,000元,减少一次性抚恤支出158,41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2,1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14,145.85元,办公费支出68,516.82元,电费支出933元,邮电费支出569元,差旅费支出55,274元,培训费支出3,712元,公务接待费70,672元,劳务费支出10,500元,工会费支出14,262.98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支出53,063.85元,对村委会信访事物的补助支出71,500元,生活补助8,816元,住房公积金支出70,411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19,81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919.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7%。主要用于退休费支出24,754.9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165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5,220.00元,支出决算为123,735.85元,完成预算的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经费支出预算为52,470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063.85元,完成预算的102%;因公务用车已使用8年,且下乡较多,小车修理费增加,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经费超预算0.02%。公务接待费经费支出预算为222,75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0,672元,完成预算的32%。公务接待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7年度小车运行费用增加、差旅费支出增加,单位经费紧张,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接待规模,降低接待标准。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50,952.85元,增长70.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667.85元,增长74.5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8,285元,增长66.73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支党的十九大信访安保维稳、红河州60周年庆信访安保维稳、全国两会信访安保维稳、做好越级上访人员的劝返工作,积极开展全县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等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63.85元,占42.88%;公务接待费支出70,672元,占57.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063.85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3,063.85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安保维稳及劝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0,672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0,672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6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信访安保维稳及劝返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0,037.59元, 下降35%.主要原因分析是:2017年度减少“2010308款-信访事务”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7,892.02元,电费支出243元,邮电费支出354元,差旅费支出3,640元,工会经费支出14,262.98元,公务用车运行与维护费支出1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1,58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资产总额560,907.97元,其中,流动资产72,414.97元,固定资产488,49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39,976.2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769元,流动资产减少159,745.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处置车辆0辆;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四、结转下年:为我单位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我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7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中共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