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8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的建议;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拟订县对乡镇财政体制政策,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按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统筹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办理省、州对金平县的转移支付,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调整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划分县与乡镇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职责。
4.拟订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制度和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负责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规定管理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县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负责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的监管工作;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审核国有企业国有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综合研究全县国有企业的运行状况,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承办全县国有企业财务预决算的有关工作;承担县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9.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县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县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创新政府投融资管理,推广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负责建立与司法体制改革相匹配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负责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
10.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县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1.负责制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防范财政风险;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代表金平县人民政府开展财税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县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
13.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县级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发布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年度预算绩效报告。
14.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财政监督,推进内控制度建设,反映财政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构建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财政监督体系。
15.负责制定财政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宣传工作;制定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16.按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提出服务和促进我县金融业务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代表县人民政府联系、协调地方金融机构,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等地方小微金融机构的管理。
17.承担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狠抓财政收入增长,培育重点财源建设;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全力保障民生,集中打赢扶贫攻坚;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发挥资金引导作用;切实加快支出预算执行进度。积极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发挥财政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事业人员2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1,870,527.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870,527.76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8%,主要原因是工资收入增加。其中:201060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9,041,749.18元,占总收入的76.17%; 2010604财政事务-预算改革业务4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37%;2010608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2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68%;2010699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522,138.00元,占总收入的4.4%;20199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1%;2080107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12,000.00 元,占总收入的0.1%;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7,352.38元,占总收入的2.7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2,578.20元,占总收入的3.05%;2080802伤残抚恤4,780.00元,占总收入的0.04%; 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7%;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169,230.00元,占总收入的1.43%;2130701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1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84%;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333,000.00元,占总收入的2.8%;2136699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269,700.00元,占总收入的2.2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1,329,032.08元。其中:基本支出9,379,218.6元,占总支出的82.79%;项目支出1,949,813.48元,占总支出的17.21%。与上年对比减少13.13%,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到社保发放减少支出;二是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等运行费减少;三是各项设施的购置和维护、运转等费用减少。其中:2010601财政事务-行政运行8,772,131.27元,占总支出的77.43%; 2010604财政事务-预算改革业务7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6.62%;2010608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88%;2010699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323,541.37元,占总支出的2.85%;2019999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5%;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27,352.38元,占总支出的2.88%;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2,578.2元,占总支出的3.2%;2080802伤残抚恤4,780.00元,占总支出的0.04%;2089901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00.00元,占总支出的0.21%;2130135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0,000.00元,占总支出的0.44%;2136699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236,919.71.00元,占总支出的2.09%;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7,729.15元,占总支出的0.06%;2299901其他支200000.00元,占总支出的1.7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379,218.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24%,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到社保发放减少支出;二是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等运行费减少;三是各项设施的购置和维护、运转等费用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49,813.4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6.59%,主要原因是工作内容增加、工作量加大,工作需要的各项设施的购置和维护、运转等费用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行政运行支付231,033.25元;预算改革业务支付750,000.00元;财政委托业务支出100,000.00元;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4,131.37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000.00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50,000.00元;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236,919.71元;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7,729.15元;其他支出2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84,383.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4%。与上年对比减少13.2%,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到社保发放减少支出;二是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等运行费减少;三是各项设施的购置和维护、运转等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115,672.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26%。主要用于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8,71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8%。主要用于局机关离退休人员费用及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及丧葬补助。
3.农林水(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5%。主要用于草原生态保护绩效考评经费;
4.其他(类)支出2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主要用于国库改革业务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县财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93,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7,650元,完成预算的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55.00元,完成预算的0.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6,595.00元,完成预算的88.0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控因公出国,减少因公出国境费用;二是加强车辆管理、控制车辆使用,并且完成了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三是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4,175.58元,下降28.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0,661.48元,下降99.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3,514.1元,下降0.97%。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用;二是控制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5.00元,占0.29%;公务接待费支出356,595.00元,占99.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5.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55.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险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6,595.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56,59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为了完成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县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为争取中央、省的支持积极反映金平县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迎接各方面的项目资金检查验收;中央、省、州有关部门及财政系统人员到我县学习交流工作经验;我县各乡镇人员来汇报工作、报送材料等所发生的食宿费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06,341.8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1.17%,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工资到社保发放减少支出;二是公务用车及公务接待等运行费减少;三是各项设施的购置和维护、运转等费用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资产总额26,626,212.02元,其中,流动资产4,890,115.33元,固定资产21,335,579.7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448,743.66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63,011.1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03,723.66元。处置车辆4辆,账面原值1,034,144.00元,属于无偿划拨无处置收入,报废报损资产27项,账面原值190,91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金平县财政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7,842.00元,其中货物类支出337,842.00元、工程类支出0元、服务类支出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公开08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31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