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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10204-154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残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2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 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 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 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帮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 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法规草案并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和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6. 协助乡镇党委政府做好残联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对全县乡镇残联负责人进行培训,村(社区)残协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7. 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8. 组织实施残疾人集中和分散按比例安置就业工作,指导监督残联系统残疾人福利企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

  9. 组织实施残疾人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努力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机会。

  10. 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

  11. 统筹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2. 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13. 加强机关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搞好各级残联组织的自身建设和党务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14. 指导残疾人康复就业服务中心的工作。

  15. 承办县政府和州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扎实做好脱贫攻坚信息比对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残疾人信息比对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总体部署,县残联及时安排专人负责,进一步做好数据比对。县扶贫办贫困人口数据锁定后,经过认真比对,动态管理后全县比对出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1801人(其中新识别257人,未脱贫1473人,脱贫返贫71人)。二是积极配合县住建部门做好贫困残疾人户C、D级危房信息比对工作,比对大数据以县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鉴定后录入系统的农村危房数据为基础。经过认真比对,比对出贫困残疾人户C、D级危房891户级危房935人。

  2.残疾人康复工作。完成中央彩票公益金基本辅具适配20人、低视力助视器17人、肢体儿童训练5人;完成云南省彩票公益金基本辅具适配20人、大腿假肢2例、小腿假肢1例;完成州级任务成人助听器验配25人;完成常规工作智力儿童机构训练6人、孤独症儿童训练1人、肢体康复训练87人、肢体儿童矩形器7人、康复与服务510人、0—6岁筛查87人;完成人才培训110人;发放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191件。

  3.残疾人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残疾少年儿童促学工作,努力实现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教育救助全覆盖,全年资助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学生243人,发放资金19.08万元;兑现“通向明天——交通银行青少年助学计划”补助金5000元,救助残疾高中学生5人;积极做好云南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工作,资助残疾大学生5名、高中生10名,兑现资助金2.5万元;在“六·一”儿童节前夕,到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慰问金平籍在校残疾学生64人,发放慰问金1.92万元;继续实施残疾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教育资助工作,按照《金平县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救助暂行办法》即:大专以上(含大专生)2000元、高中(中专)800元、小学(初中)400元补助标准。一年来,共资助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243人,资助金19.08万元(其中:残疾学生139名(大学5人、高中11人、小学及初中生123人),资助金额68000元;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104名(大学生33人、高中生71人),资助金122800元。

  4.残疾人就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制定的《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工作。共对全县171个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进行了年审,通过年审,未达到安置比例的单位146个,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810683.94元,已达到安置比例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单位25个,截止12月25日已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752002.67元;组织推荐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83人;选送6名盲人参加州残联举办的初、中级保健按摩师培训;做好残疾人求学、失业登记工作,共登记残疾人求职、求学人员18人;实现残疾人就业150名,其中:集中就业2人、城乡劳动力转移分散就业142人(其中贫困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15人)自主创业6人;做好残疾人实名制录入工作,已录入残疾人培训信息1400人,录入率100%;录入就业残疾人信息3836人,录入率为99.55%,已超额完成了实名制系统录入要求。

  5.残疾人扶贫工作。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种养业的扶持力度,从残保金中安排25.2968万元资金扶持9户残疾人创业骨干和致富带头人自主创业;加大农村残疾人职业培训,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就业技能。全年共组织了14期农村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共培训60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13人),投入培训资金29.6万元;举办残疾人创业培训1期,培训40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8人),投入资金75420元;投入资金10万元,在勐桥乡建了1个残疾人康复服务活动中心,配置了相应的康复器材与辅助器具,进一步推动了以康复锻炼、基本辅助器具为主要内容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设。目前,勐桥乡康复服务活动中心已建成并使用。

  6.残疾人宣传文体工作。组织开展了第18次全国“爱耳日”、第二十七次“全国助残日”和第一次全国“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共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和残疾预防核心知识等宣传单7300份;积极选送3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省、州举办的残疾人运动员集训,最终有2名落选,有1名被选参加省级比赛。

  7.残疾人维权工作。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将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纳入县“六五”普法规划,多途径、多形式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制观念。一是加快推进12385残疾人服务热线和残疾人信访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参政议政服务机制。二是大力开展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宣传和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热情、耐心做好残疾人来电、来信、来访接待工作;三是兑现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助145人,补助金3.77万元(260元/人)。一年来,共接待残疾人来电2人次、来访21人次,努力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未发生一起重大信访事件,有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8.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在春节前夕,开展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活动,共走访慰问贫困残疾人336人,发放慰问金10.05万元、大米20袋、食用油20桶;配合县民政部门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的复查工作,经民政部门统计, 2017年1至3月共发放“两项补贴”3262人405550元;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3551人;参加医疗保险5505人(其中:城镇医疗保险532人、参加新农合4973人);纳入低保2937人(享受城镇低保453人、农村低保2484人)。

  9.残疾人组织建设工作。举办了一期乡镇残联理事长暨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培训班。全县13个乡镇、金平农场残联理事长、97个村(社区)残疾人联络员共111人参加了培训。圆满完成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工作,全县登记对象人数5760人,已填报5556人,入户调查5440人,电话调查116人,查无此人6人,已搬迁24人,空挂户8人,外出68人,死亡98人,入户调查率97.91%。认真核发残疾人证。一年来,共办理残疾人证487人,其中:视力61人、听力51人、言语17人、肢体257人、智力13人、精神23人、多重65人。截止11月30日全县共发放残疾人证5812件,办证率为25.62%。继续做好助残志愿者登记工作,全县登记在册助残志愿者有393人。

  10.各项目标责任有效抓落实。按照年初与县委、县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制,结合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建、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普法依法治县、意识形态、保密和老干部等工作责任的落实,并取得一定成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1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2,014,124.5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9,124.57元,占总收入的99.75%;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5,000元,占总收入的0.25%。与上年对比减少2,198,206.66元,下降52.1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1,806,306.66 元,下降47.34%,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财政未拨;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减少391900元,下降98.74%,主要原因是:上年包括全州残联系统职工运动会各县市缴入会费收入,故本年收入减少幅度较上年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支出合计3,499,785.39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076.96元,占总支出的43.38%;项目支出1,981,708.43元,占总支出的56.6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1,447,140.05元,下降29.25%。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增加51,947.85 元,增长3.54%,主要原因:今年较上年增加绩效及提高改革性补贴;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499,087.9元,下降43.0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实施项目较上年减少;二是上年的支出包括全州残联系统职工运动会支出,故本年支出减少幅度较上年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18,076.96元。上年对比增加51,947.85 元,增长3.54%,主要因素是较上年增加绩效及提高改革性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0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81,708.43元。上年对比减少1,499,087.9元,下降43.0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实施项目较上年减少;二是上年的支出包括全州残联系统职工运动会支出,故本年支出减少幅度较上年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

  1.残疾人康复需求筛查支出3666元;

  2.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经费支出71000元;

  3.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支出51000元;

  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1498274.9元;

  5.残疾人同步小康创业就业扶持支出18000元;

  6.春节慰问贫困残疾人10000元;

  7.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支出37700元;

  8.残疾人联络员补助支出123600元;

  9.残疾人事业省对下转移支付21422元;

  10.残联系统职工运动会经费51205.5元;

  11.残疾人学生及残疾人女子学生助学金项目30000元;

  12.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补助50000元;

  13.残疾儿童康复救助15840.03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04,855.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43%。与上年对比减少786,374.27元,下降19.22%,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实施项目较上年减少;二是上年的支出包括全州残联系统职工运动会支出,故本年支出减少幅度较上年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04,855.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及事业单位离退休基本支出1,470,192.96元,占总支出的44.49%,主要用于保障金平县残疾人联合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8.16%;办公费、差旅费、工会经费、接待费、培训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84%。残疾人事业项目支出1,834,662.90元,占总支出的55.51%,主要用于一般行政运行、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及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等方面涉及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000元,支出决算为28,065.71元,完成预算的70.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725.71元,完成预算的75.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40元,完成预算的53.4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精神,拍卖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运行费用相应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7,666.91元,下降4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212.91元,下降50.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454元,下降45.4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精神,拍卖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运行费用相应减少;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接待批次和接待人次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25.71元,占80.97%;公务接待费支出5,340元,占19.0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725.71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725.7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维权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4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34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州级检查指导、乡镇工作人员办理公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30.79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479.05元,下降36.41%,主要原因是机关运行经费紧张,用上年其他结转资金开支部分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社会保障、文化体育、维权等工作产生办公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及退休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资产总额4,948,804.23元,其中,流动资产660,943.87元,固定资产4,281,369.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1,80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744,480.4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481,700.46元,固定资产减少261,6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等无增减变动。无处置房屋建筑物;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1,600元;无报废报损资产,无资产处置收入;无出租房屋,无资产使用收入。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均为零。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四、“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六、残疾人事业:反映政府在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主要有行政运行、残疾人康复、残疾人就业和扶贫、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等方面的支出。

  七、残疾人事业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376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