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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10212-061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县志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9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金平县地方志办公室主要职能:

  1.拟订本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2.制订本县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编纂规范和标准;

  3.组织编纂本县地方志书和综合年鉴,并负责组织审查;

  4.搜集、整理、保存金平地方志资料,组织整理金平地区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

  5.组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开拓社会用志途径;

  6.组织开展地方志业务培训工作;

  7.承办县政府及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理论素养

  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要求每个干部职工做到政治硬、能力强、业务精,具备过硬修志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坚持每周二政治业务学习制度,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要求干部职工在学习过程中注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增强服务意识,树立精品意识,争优意识,不断从政治思想和业务水平上加强修志队伍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理论联系实际,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信心,振奋精神,明确目标,为完成全年修志编鉴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2.继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提高为民服务水平

  按照省、州、县委要求,继续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5月9日上午,在主任室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议,办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党员及职工参加会议。会上,王仲璋主任组织学习金平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对县委副书记师绍文同志和县委组织部杨磊部长在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进行学习。并按照专题教育活动的总体要求,就如何开展好2017年“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进行具体的安排部署。一要将思想认识再提高。进一步明确“两学一做”是“为什么学”、“学什么”和“怎么做”。二要明确任务促落实。办公室在制定学习教育方案的同时还要结合网络多媒体等渠道做好宣传引导等工作,党支部要做好专题学习,切实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让全体党员学的深、悟的透、干的实,确保学习教育这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三要层层示范抓带动。党员干部要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坚决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四要真抓真学见成效。全体党员干部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修志编鉴工作结合起来,明确目标任务。通过专题学习教育活动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建设,“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计划》。

  3.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强化忠诚意识

  (1)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细化责任分解,强化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岗位责任制,落实"一岗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重点工作责任进行分解,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并严格按计划推动落实。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并抓好督促落实,凡是有违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在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

  (2)意识形态工作。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及时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本单位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完善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制度,协调督促宣传思想精神文明工作各项任务落实;领导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机关党建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增强党性修养,5月31日、6月5日,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党支部召开党员会议,分别学习廖俊波同志的先进事迹和石宏同志先进事迹。通过学习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和职工对党忠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意识。9月14日,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论述摘编》,通过学习,每一位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论述摘编》,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重要思想,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内法规,切实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决推动各项党内法规制度落到实处。立足岗位、脚踏实地,积极为修志编鉴行业改革发展和创新贡献自己的力量。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即:每月1次党员学习会、每季度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上1次党课,截至目前,召开2次支部党员大会,上2次党课;二是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能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三是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执行每月1日作为“党费日”活动,每名党员必须于当月1日足额交纳个人党费,未出现代缴、代扣,一次性交纳全年党费等情况。交纳党费认真记录在《党员活动证》、《党费收缴记录本》上,至11月初上交党费1808元。

  4.统筹协调,抓好年鉴资料撰写工作

  (1)年鉴工作

  2017年《金平年鉴》编纂工作,在认真总结上一年度年鉴编纂工作基础上,继续抓好《金平年鉴》编纂出版工作,做到早布置、早安排、早动手、早出版,力求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所创新,着力提高年鉴质量。为确保《金平年鉴》(2017版)编辑出版工作如期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金平年鉴》的出版发行工作,2月16日,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金平年鉴〉(2017)稿件撰写报送和年鉴彩页认购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撰稿工作做安排部署,对稿件收录内容、报送时限、稿件格式等都作具体的要求,明确撰稿部门和县志办编辑人员的责任。地方志办公室按照县委办、 县政府办安排部署,把年鉴稿件催报和编辑工作分解到人,确保年鉴稿件上报时间和编辑质量,并加强与撰稿部门联系,对一些没有按时限要求报送年鉴稿子的单位,深入到部门了解不能按时交稿的原因。如移动公司、财产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电力公司等单位,因为不共用一个办公系统或其他原因没有收到文件,地方志办公室及时把《关于做好〈金平年鉴〉(2017)稿件撰写报送和年鉴彩页认购工作的通知》发到邮箱,还把上一年撰写的初稿发给他们,便于他们参考。针对乡镇人员调动频繁,原撰稿员调离,新撰稿员不熟悉业务等情况,地方志办公室拟写一份《撰写乡镇年鉴参考格式》供撰写人员参考,并适时给予编鉴业务知识指导。至6月12日止,全县有撰稿单位102个,除恒昊公司、荣联公司没有开展工作,无资料可写外,其余单位和部门完成年鉴初稿撰写工作。

  (2)部门志工作

  加强对部门志、乡镇志编纂出版的督促和指导力度,力争多出成果,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地方志办公室在做好修志编鉴工作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指导乡镇志和部门志编修工作,从资料收集、框架结构、内容编排、行文规范等方面及时给予指导。正在编撰的有《金平县乡村概况》、《金水河镇志》、《金平县审计志》;正在核实相关史实资料的有《金平县水利志》。同时,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料,为县委、县政府提高决策参考,为林业局、住建局、图书馆等10余个部门提供金平地情资料,更好地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3)梯田志编纂工作

  2017年1月25日,2月15日,《红河哈尼梯田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召开《红河哈尼梯田志》编纂提纲第一次专家座谈会和《红河哈尼梯田志》编纂工作动员暨业务培训会议,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两会”精神,按照《红河哈尼梯田志》编纂提纲及分工方案要求,安排专人撰写金平县人民政府承编的第一章《哈尼梯田与农耕文化》和《人物》两部分内容。本着宁缺毋滥的志书编纂原则,经过近3个月的收集资料、鉴别核实和去粗取精,撰写完成1701年—2016年反映金平梯田发生、发展和变化的1.7万余字的史实资料。

  5.按要求推进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金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贫困人口现状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金贫开发〔2017〕13号)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的工作,为扎实开展好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各项工作,在扶贫工作中做出修志者应有的贡献,4月25—26日,组织全体职工深入铜厂乡勐谢村委会松林坡、团结、新寨3个自然村32户农户家中,开展贫困人口现状摸底排查工作,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对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挂钩联系户逐户逐人核查,通过“五查五看”、“六优先”和“五不录”原则,准确摸清挂钩联系户贫困标准(年人均纯收入2952元)以下人口,如期完成入户调查工作。回来后及时组织职工召开会议,及时修改完善《2017年勐谢村委会松林坡、团结、新寨贫困村帮扶工作计划》。9月,县联席办调整我办挂钩联系点,按照金联席办要求,9月3—4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新调整的挂钩联系点勐谢下寨,深入28户农户家中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5000元扶贫工作经费给勐谢村委会,为下一步的帮扶工作打下基础。

  6.其他工作

  认真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工作。全年,地方志办公室按照上级业务部门和省、州年鉴编辑部的要求,认真组织编写《云南年鉴》(2017)、《云南小康年鉴》(2017)、《红河州年鉴》(2017)金平县地情词条,并按时报送到各个编辑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6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839,840.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9,840.81元,占总收入的100%; 2016年度收入合计697240.7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600.03元,增长16.98%,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830,846.85元。其中:基本支出754,235.94元,占总支出的90.78%;项目支出76,610.91元,占总支出的9.2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2016年度支出合计697.240.78元。其中:基本支出577.240.78元,占总支出的82.79%;项目支出70000元,占总支出的10%,与上年对比增加6610.91元,增长9.44%,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项目经费增加是《金平年鉴》印刷数量增加,印刷经费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4,235.94元。与上年的577.240.78元对比增加176995.16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增加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610.91元。与上年70000元对比增加6610.91元,主要原因是《金平年鉴》印刷数量增加,印刷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846.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647240.78元对比增加183606.1元,增长28.37%,主要原因是增加改革性补贴和绩效工资,年鉴印刷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8,9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9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支出、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支出、改革性补贴支出、生活性补贴支出、社会性补贴支出、自治州补贴支出、年终一次性奖金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98.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4%。主要用于县志办退休干部生活及相关费用的保障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990元,支出决算为6,114元,完成预算的76.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14元,完成预算的76.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响应国家号召,尽力降低公用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76元,下降23.48%。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1876元,下降23.4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响应国家号召,尽力降低公用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4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14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14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394.4元,与上年20380元对比增加12014.4元, 主要原因是残疾人保障费增加,扶贫工作队人员经费增加,运行经费支出增长。机关运行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平台公务用车使用费、残疾人保障费、扶贫工作队员补助经费及相关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238,438.78元,其中,流动资产60,338.78元,固定资产178,1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县志办2017年无采购,无支出金额。

  (四)预算绩效信息

  《金平年鉴》按时拨入编辑出版经费10万元,县志办按时、按质、按量编辑出版发行,做到资政、存史的功效,发挥了年鉴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年鉴全面、完整地记录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为金平县全面建设发展服务。年鉴已经覆盖全县机关、企业、厂矿、部队、学校及各乡镇,受到很好的评价。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99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