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1419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地情况,组织起草有关地方规章,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制订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金平县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
3.管理全州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组织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和对策建议。
4.管理全县地震灾害预测工作;协助县政府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反应预案并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承担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关办事机构的职责;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的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5.监督管理本县行政区划内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初审工作。
6.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
7.协助县委、县政府落实好县乡地震工作机构的双重领导体制。
8.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地震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监测预报工作:2017年1至12月。县地震局所有监测仪器正常。由于数字化测震仪器老化,省地震局专家于9月26日跟换了仪器和相关线路。保证观测手段每日不间断地向省州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提供准确、连续可靠的原始观测数据,为开展防震减灾工作做好服务。截止2017年12月31日止,数字化测震仪共记录地震11984个,可定位地震6890个。其中:1.0-2.9级:13543次 3.0-3.9:206次 4.0-4.9:24次 5.0-5.9级:5次。
2.震害防御工作及宣传工作:
做好防震减灾宣传工作。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防震减灾宣传工作,提高宣传质量。县地震局制定了《金平县地震局2017年度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计划》。筹备宣传资料和宣传书籍3万份,宣传展板12块,宣传横幅2条。结合“5.12”国家防震减灾宣传日、“6.16”安全生产宣传日、“11.6”消防安全日及“12.4”宪法宣传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沙依坡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乡镇、进学校、进农户活动,借助沙依坡乡赶集契机,在沙依坡乡政府门前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宣传袋200余个,宣传帽200余顶。在沙依坡小学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学校讲座一讲,发放宣传资料及语音资料400余份。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农户徒步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帽及宣传图册100余份。结合县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于6月16日在县团结广场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12月4日法制宣传日参与各单位在县十字路口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
3.地震应急救援:
(1)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完成全县地震应急救援物质储备统计备案工作,应急避难场所备案统计工作。修订应对地震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和县地震局地震应急处置预案。
(2)加强震情跟踪及地震谣言处置能力。根据《金平县地震局2017年震情跟踪工作方案》、《金平县地震局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和《金平县地震谣言处置方案》,制定地震应急会商制度,加强震情跟踪分析研究,做好震情月会商和年度会商,并对出现的谣言及时进行处置;截止12月31日,上报震情跟踪月报12期,震情会商2期。严格执行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做好值班电话记录,及时处置有关震情。
(3)做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云南分项目前期工作:根据项目设计,金平县新建基本台一个,地址确定在金平县阿得博乡,台站选址及项目前期工作于2016年8月前完成。新建一般站7个,预警示范学校1所,根据项目要求,我局与1月26日完成台站的宏观选址和仪器堪选工作。确定7个一般站建设于金河镇双金桥小学,金水河镇口岸小学,者米乡者米小学,营盘乡人民政府,老勐乡老勐中学,勐桥乡勐桥小学,马鞍底乡马鞍底中学。预警示范学校为金平县八一中学。台站堪选报告于1月26日上报省、州地震局。并做好台站建设前期准备工作。
(4)维护和使用好云南省地震应急及紧急会商系统。系统于2016年11月安装调试,12月验收,2017年1月投入使用。该系统重要承担传达中央、省、州防震减灾会议精神,地震应急处置及发生地震后开展紧急会商等。有效提高全州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及地震趋势研判能力。
4.全县中心工作
(1)“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精准扶贫工作。提高我局“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于4月25日至28日派出工作组对营盘乡冬瓜林村委会建档立卡户和档外贫困户进行了精确识别和走访。
(2)改善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金平县用3年时间改善人居环境卫生。为配合县委、县政府工作,抽调一名办公室人员参与全县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并开展4次环境卫生大扫除,对本单位办公区域和周边区域进行清理和打扫,开展了1次清理小广告活动。并对周边住户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清理宣传,要求各住户保持公共区域卫生整洁。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048,743.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3,243.21元,占总收入的97.57%;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5,500元,占总收入的2.43%。与上年对比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务员津贴补贴增加,工资总额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36,089.36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089.36元,占总支出的99.03%;项目支出10,000元,占总支出的0.9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项目进入平稳期,支出与上年度持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6,089.36元。与上年对比基本持平,主要原因分析是本年度的各项支出稳定。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6.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2.0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00元。与上年对比有所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已进入稳定期,上年度是项目开工期。项目具体用于购买防震减灾宣传材料、开展地震群测群防培训,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做好防震减灾防范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2370.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8%。与上年对比有所增长,主要原因是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及津贴补贴的增长,导致工资比率上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5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65779元及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支出4478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85,14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3%。主要用于(208)类(05)款(01)项归口管理行政退休人员工资8409.15元;(208)类(05)款(01)项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工资28550.30元;(208)类(05)款(05)项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708元;(208)类(08)款(02)项职工伤残抚恤补助支出3475元。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20类)82194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40%。主要用于(220)类(04)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302761.07元;(220)类(04)款(03)项机关服务支出485732.12元;(220)类(04)款(04)项地震监测支出20093.44元;(220)类(04)款(05)项地震预测预报支出13362.28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900元,支出决算为20,583.18元,完成预算的138.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693.18元,完成预算的125.4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90元,完成预算的12.6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扶贫攻坚工作任务重,下乡出差增加,公务用车燃料费及维修费用增加。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0218.23元,增长98.5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076.23元,增长116.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2元,增长8.1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本年度扶贫攻坚工作任务重,下乡出差增加,公务用车燃料费及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93.18元,占90.82%;公务接待费支出1,890元,占9.1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693.1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693.1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9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9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挂钩村委会及省州地震局勘察仪器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地震局部门资产总额619,261.02元,其中,流动资产46,761.02元,固定资产569,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无形资产4,8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85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385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本年度没有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信息
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并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负责科室实现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四、结转下年:为我单位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我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419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地震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