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1499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研究制定金平县中国•红河蝴蝶谷和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负责依法保护中国•红河蝴蝶谷风景区资源和生态环境;制定中国•红河蝴蝶谷和哈尼梯田各项管理制度;实施中国•红河蝴蝶谷和哈尼梯田的规划、保护、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植树绿化、护林防火、防治林木病虫害和防止水土流失;完成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蝴蝶谷生态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完成印制《云南省金平县马鞍底蝴蝶谷保护管理条例》宣传册共12000册、宣传单共12000份,投入资金21250.00元,宣传资料已分发给阿得博乡政府及各村委会,开展宣传工作;
二是协助中央电视台栏目组拍摄箭环蝶爆发盛景,标题为“云南金平:上亿只蝴蝶爆发,引游客观赏”视频新闻,分别在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CCTV4)《中国新闻》、新闻频道(CCTV13)《新闻直播间》播报;
三是协助云南电视台、云南卫视拍摄箭环蝶工作;
四是协助红河电视台拍摄“红河州60周年州庆纪录片”等;
五是创建“中国•红河蝴蝶谷”微信平台,做好中国•红河蝴蝶谷宣传工作。
六是标水岩民俗文化村景点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从管委会成立后交由管委会负责管理,其它坪河草地、天生桥、拉灯河景点的环境卫生工作,按照往年进行常规管理。
七是定期或不定期对蝴蝶谷保护管理区域进行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联系相关部门协调联合处理。今年上半年,取缔了在坪河草地擅自开设的“露天KTV”。
八是积极协调配合蝴蝶专家开展蝴蝶资源调查工作,今年上半年的调查过程中,发现一个新种蝴蝶,目前等待专家发表验证品种。
2、哈尼梯田湿地生态保护管理工作
一是继续在中寨村委会标水岩村开展哈尼梯田试验示范工作,作为国家湿地公园、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哈尼梯田稻作系统环保有机认证产品种植示范基地,共涉及农户3户面积5.2亩。主要试验“七个稻种、一个菜种”:传统月亮谷(大粒香)、传统黑香糯米、小蚂蚱红谷、哈尼紫米、红糯谷、沙拉红谷、大老坎红谷,以及水芹菜。
二是在阿得博乡期咱迷村、马鞍底乡标水岩村开展稻田生态泥鳅养殖扶持示范,共发放泥鳅苗400公斤,放养梯田面积220亩,扶持农户121户,投入资金20000元。
三是完成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监测展示中心(原“金平县哈尼梯田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建设项目立项、用地选址、建设工程规划等前期工作,开始建设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四是积极组织干部分批次参加了共四期的“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培训班”,以及要求全体干部参加了“红河哈尼梯田科研监测技术体系研建及技能培训班”。
3、精准扶贫工作
按照县“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要求,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我局挂钩帮扶点在马鞍底乡地西北村委会,全局干部职工7人,挂扶对象共49户,其中:2015年脱贫5户、返贫6户,2016年脱贫2户,2017年新识别8户,保留在档贫困16户,正常退出贫困12户。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820,215.2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0,215.2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减少863,802.88元,减少51.30%,主要减少原因分析:2017年没有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专项经费拨入。
各项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如下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07,627.24元。其中:基本支出833,362.24元,占总支出的82.71%;项目支出174,265元,占总支出的17.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减少232,282.28元,减少18,73%,主要减少原因分析:2017年项目实施少,并且2017年没有项目款拨入。
各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如下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3,362.2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9,726.12元,增长50.53%,主要增加原因分析:2017年工资增幅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3%,人均94050.88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49%,人均20238.7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4,2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8,022.40元,减少72.87%,主要减少原因分析:2017年项目实施少,并且2017年没有项目款拨入。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2017年度我局主要项目支出有:继续在中寨村委会标水岩村开展哈尼梯田试验示范工作,作为国家湿地公园、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哈尼梯田稻作系统环保有机认证产品种植示范基地,共涉及农户3户面积5.2亩。主要试验“七个稻种、一个菜种”:传统月亮谷(大粒香)、传统黑香糯米、小蚂蚱红谷、哈尼紫米、红糯谷、沙拉红谷、大老坎红谷,以及水芹菜种植红米梯田示范补助付农药化肥款3750.00元。在阿得博乡期咱迷村、马鞍底乡标水岩村开展稻田生态泥鳅养殖扶持示范,共发放泥鳅苗400公斤,放养梯田面积220亩,扶持农户121户,投入资金20000元。认真做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0,873.2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4%。与上年对比减少215,050.28元,减少17.98%,主要原因分析: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项目款没有拨入,年初预算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2,3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2%。主要用于2017年绩效工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4,2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77%。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培训费等)及开展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宣传项目制作费,梯田保护示范补助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7%。主要用于2017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675337.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85%。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培训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000元,支出决算为40,363元,完成预算的76.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363元,完成预算的76.1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2017年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费;2.本单位严格遵守“三公”经费消费纪律。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8,532元,下降31.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6,328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7,796元,增长78.8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全面贯彻落实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40,363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0,36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0,36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和培训工作、上级调研活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资产总额4,146,659.1元,其中,流动资产1,143,351.6元,固定资产250,46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757,887.5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4,165元,减少2.9%,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00元,增长0.0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0元,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预算绩效信息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20,215.24元,支出合计1,007,627.24元。通过对哈尼梯田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开展哈尼稻作梯田系统动态保护监测任务、哈尼梯田保护区脱贫攻坚项目实施、《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湿地本底资源调查》项目等。一年来通过对哈尼梯田的保护管理工作,取得的效果:1.做好哈尼梯田保护管理修复、数据库建设、宣传教育培训工作;2.做好哈尼梯田巡查监测工作;3.做好生态文明建设调研、哈尼梯田特色产业发展扶持工作,认真协助尽快完成梯田志编印工作;4.做好对外交流工作等。本年的工作已得到了上级部门及群众的支持和肯定。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4.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5.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6.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 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499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哈尼梯田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