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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10240-63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环境卫生管理站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政府及主管部的领导下,依法承担对城区道路、公共场所、各单位和家庭等方面的卫生状况进行管理,为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完成县城区道路、公共场所、各单位和家庭等方面的卫生管理任务,完成垃圾清扫、清运、处理4万余吨,为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了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0辆,在编实有车辆1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度收入合计2,447,26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47,261.9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收入决算对比减少142113.90元,减少5.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2113.90元,减少5.49%。

  主要原因:因实施养老金制度改革,从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县人社局社保中心管理发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度支出合计2,447,261.9元。其中:基本支出267,293.9元,占总支出的10.92%;项目支出2,179,968元,占总支出的89.08%。与上年支出决算对比支出减少142113.90元,减少5.49%。主要原因分析:1.基本支出减少277674.57元,减少10.73%;2.项目支出增加135 560.67元,增加29.75%。

  主要原因:因实施养老金制度改革,从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县人社局社保中心管理发放。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7,293.9元。与上年支出决算对比支出减少277674.57元,减少10.73%,主要原因:因实施养老金制度改革,从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县人社局社保中心管理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4.39%,人均94498.5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5.61%。人均75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79,968元。与上年决算支出对比增支135560.67元,增支6.63%。主要原因由于县城区城市环卫保洁任务增加,增加支出。具体用于城市垃圾清扫、清运、处理劳务支出1516214.99元,垃圾运输车辆运营维护费用599,837.68元,垃圾处理中转运站运营维护费63915.33元,具体开展县城区公共场所、各单位和家庭等方面的卫生管理服务 ,完成垃圾清扫、清运、处理4万余吨,为城市的生产和生活创造了一个整洁、文明的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7,261.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决算对比支出减少142113.90元,减少5.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2113.90元,减少5.49%。

  主要原因:因实施养老金制度改革,从2017年2月起退休人员退休费转县人社局社保中心管理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29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9%。主要用于(1)退休人员退休费50456元。(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40元;

  2.城乡社区(类)支出2,383,9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41%。主要用于工资及福利支出元247389元;城市保洁、垃圾清运处理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136,57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606,357.68元,完成预算的74.8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99,837.68元,完成预算的7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20元,完成预算的65.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加强垃圾运输业务车辆管理,做好日常保养。减少运营维护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03642.32元,下降25.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0162.32元,下降25.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80元,下降34.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加强垃圾运输业务车辆管理,做好日常保养。减少运营维护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837.68元,占98.92%;公务接待费支出6,520元,占1.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99,837.6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99,837.6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主要用于垃圾运输业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52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52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城市保洁、垃圾运输、处理业务协调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支12200元,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职工绩效工资从公用经费中列支15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职工绩效工资。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资产总额2,443,044.44元,其中,流动资产413,000元,固定资产2,030,044.4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7915.9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80000元。报废报损家具用具(垃圾箱)资产2项38个,账面原值38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为(公开07表)为空表、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上年结转:为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各级机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 ,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六、结转下年:为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