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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10241-32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养老保险中心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州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基数核定、缴费申报、关系转移接续、待遇计发核定和支付以及基金的存储管理,同时集中受托管理职业年金基金等工作;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及基金(资金)拨付分配方案;负责个人账户建立和管理;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拟定基金管理政策、规则和经办机构的业务流程及管理规则;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数据库的维护及养老保险统计工作;负责相关的业务培训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抓好征收、确保发放,做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征收及发放工作。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完善内部制度、强化改革,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

  2.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人数8229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2862万元,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34159万元。收入统筹外退休费5164.90万元,支付统筹外退休费5164.90万元。

  3.社会保险参保情况。2017年金平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6062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094人(企业养老参保7865人,机关事业养老参保822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99968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25677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89526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养老保险100%参保。2017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49920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36362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3558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124654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100%参保。2017年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630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0963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0185人。金平县2017年度社会保险参保任务已完成,并按要求完成全县社会保障卡推行任务,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289288人。

  4.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640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收入35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收入328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451.0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8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99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51,649,058.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49,058.46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51,649,058.46元。其中:基本支出51,649,058.46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649,058.46元。均为机关事业养老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49,058.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649,058.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养老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减0元,增减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元,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0元,增减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0元,增减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公开09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