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 索引号
    20240930-110242-900
  •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交通运输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48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县域交通运输发展战略、行业规划,编制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发展规划,以及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3.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的运营。

  4.组织协调农村公路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的监督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交通部颁布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对行政区域内的县乡公路运输和一般经济干线公路的工程质量进行强制性监督和管理。负责地方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地方公路路产路权。

  5.承担权限范围内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县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码头、水运的行业管理。

  6.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综合统计、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

  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介绍

  1.2017年建制村通畅工程库外项目

  2017年建制村通畅工程库外项目2个,分别为沙依坡村委会、骂卡村委会,建设规模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四级沥青混凝土硬化路面,总里程27公里,计划总投资1620万元,州级补助405万元。目前,骂卡村委会公路已开工建设,沙依坡村委会公路计划蔓金高速公路建设结束后开工。

  2.撤并建制村公路项目

  第一批撤并建制村公路项目3个,涉及拉祜一队村委会、草果山村委会、河头村委会,为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四级硬化路面,总里程12.3公里,计划2018年1月开工,计划总投资739万元,车购税补助494万元。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第二批撤并建制村公路项目4个,涉及对门山村委会、永平上寨村委会、东瓜林村委会、牛吸菠村委会,为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四级硬化路面,总里程22公里,计划2018年1月开工,计划总投资1320万元,车购税补助88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3.2017年直过民族公路建设项目

  第一批直过民族公路建设项目共22个项目,涉及乡镇金河镇、马鞍底乡、营盘乡、勐拉镇,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四级硬化路面,总里程40.8公里,计划2018年1月开工,计划总投资2243万元,车购税补助1019万元。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第二批共21个项目,涉及乡镇金河镇、马鞍底乡、营盘乡、铜厂乡,路基宽4.5米、路面宽3.5米四级硬化路面,总里程43.6公里,计划2018年1月开工,计划总投资2397万元,车购税补助1089万元。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4.窄路面加宽项目

  营盘线,全长18.513公里,计划投资241万元,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5.金融投资项目

  金融投资项目2个。大寨至勐桥公路,为路基宽6.5(12-16)米、路面宽5.9(8-12)米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总里程56.08公里,计划投资6246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小河口斜拉桥项目,桥长300米,桥面宽4.5米,位于沙依坡乡,计划2018年1月开工,计划投资3000万元,目前正在开展招投标前期工作。

  6.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

  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4个:31640部队895阵地进出口道路、三家寨至双金桥路面改造工程、双金桥至铜厂路面改造工程、老勐镇坪坝河至苦竹林路面改造工程,总里程61.8公里,计划投资4466万元。目前,三家寨至双金桥路面改造工程、双金桥至铜厂路面改造工程、老勐镇坪坝河至苦竹林路面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已开工;31640部队895阵地进出口道路正在进行招投标工作。

  7.2017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以来全县新开工项目22个,完工11个,在建11个。其中农村公路21个,里程408.38公里,计划投资35252万元。桥梁1座(三家河中桥),全长86.06米,计划投资949万元。截止11月30日完成县级固定资产投资7.87亿元,占计划总投资15亿元的52.46%,金平县辖13个乡镇93个村委会1071个自然村(其中20户以下自然村有74个)。截止2017年12月,全县公路里程达6282公里,列入养护总里程1779.863公里,其中:高等级公路93.6公里,农村公路1686.263公里。13个乡镇公路全部已硬化,通畅率100%,通班车率100%;93个行政村已通硬化路93个,通畅率100%,已通客运班线78个,通班车率80%;1071个自然村已通达366个,通达率34.2%。未通达自然村705个。

  (1)通建制村项目建设情况

  实施2017年通建制村项目(十里村村委会通畅工程、红桥村委会通畅工程、卡房村委会通畅工程、乌丫坪村委会通畅工程)共4个,里程共92.8公里,总投资8912万元。现已完工。

  (2)兴边富民工程建设情况

  完成2个兴边富民工程。即金平县勐拉乡勐拉村兴边富民来凤村至小铜厂入村道路建设和金平县金河镇亚拉寨村兴边富民大田至太阳寨道路建设,累计里程11公里,计划总投资74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734.02万元。

  8.质量检测工作:2017年1月至今共完成了以下6条公路质量检测工作:新桥至普角、普角至南科、荞菜坪公路、团结公路、马拐塘、妈卡公路。

  9.项目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门完成了新桥至普角公路、普角至南科公路、普角至边防部队公路、河边寨村委会岔路至营房道路硬化工程、永平村委会永平桥至河头道路硬化工程5个项目审计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事业机构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路桥勘察设计室;

  2.地方公路管理段。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2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6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5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215,157,021.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967,021.25元,占总收入的99.91%;其他收入190000元,占总收入的0.09%。上年收入合计141211471.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168471.54元,占总收入的59.6%;其他收入57043000元,占总收入的30.4%。收入合计与上年对比增加73945549.71元,增长52.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130798549.71元,增长155.4%;其他收入与上年对比减省56853000元,减少99.6%。增加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标增加、增加交通补贴、增加2016年10月份至12月份自治州补贴、增加南部六县生活补助、增加绩效工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05,879931.55元,其中:基本支出5,315,525.1元,占总支出的5.02%;项目支出100,564,406.45元,占总支出的94.98%;上年支出合计112,377,771.54元,其中:基本支出6,516,371.54元,占总支出的5.79%;项目支出105,861,400元,占总支出的94.21%。支出合计与上年对比减少6,497,839.99元,减少5.78%;其中:基本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1,200,846.44元,减少18.42%;项目支出与上年对比减少5,296,993.55元,下降5%; 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部门发放。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工程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15,525.1元。上年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516,371.5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5861400元,减少18.42%; 基本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工资转到社保部门发放。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8.9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1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564,406.45元,上年对比减少5,296,993.55元,下降5%;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工程项目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及公路养护。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974,586.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2%。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896371.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078215.01元,同比增长43.6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调增及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427,401.15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57%。主要用于支付人员工资、津补贴;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工作。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6,416.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主要用于单位离休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死亡抚恤支出;

  3.其他(类)支出6,66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9%,主要用于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0,000元,支出决算为68,511.57元,完成预算的6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数为70,000元,支出决算为32,693.87元,完成预算的46.7%;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0,000元,支出决算为35,817.7元,完成预算的119.39%。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单位公务用车数量由原来的3辆变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68,11.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2,693.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5817.70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在公务用车上比上年减少了,原因是公务用车数辆较上年减少2辆;2.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了,原因主要是我县修建高速公路,上级部门视察调研及业务指导增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693.87元,占47.72%,公务接待费支出35,817.7元,占52.2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693.8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2,693.8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农村公路修建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817.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817.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56人次(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各乡镇到我局进行交通工作协调、汇报等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到我局指导工作等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运输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9,383元,与上年对比减少614,58元,下降37.61%,主要原因:一是严格遵守我县有关公务接待、培训等有关规定;二是严格“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从源头控制支出;三是完善内控,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四是严格管理日常办公用品的采购,把控好审批关。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资产总额735,392,453.78元,其中,流动资产246,356,126.48元,固定资产4,371,182.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24,456,001.56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360,209,143.2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02,672,918.4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3,937.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2,358.45平方米,账面原值2,997,632.51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442,43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192.00平方米,账面原值244,035.4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3,085.25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四、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指用于我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 类) 住房改革支出( 款) 住房公积金( 项) ,指我单位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在职职工按规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 ,最高不超过 12%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近 20 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 职务) 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五、结转下年,为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

  八、" 三公" 经费,指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各级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暧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它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5348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