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1420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研究制定金平县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和方针政策,编制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政府有关旅游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旅游行业强制性标准与规范。规范旅游市场行为,保障旅游当事人合法权益。负责旅游涉外事务和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旅游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的宏观调控和管理。指导旅游企业认真做好各旅游“黄金周”接待服务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旅游经济指标平稳增长
1-12月,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07.3万人次,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99.95万人次,同比增长33.78%,接待入境旅游者73549人次,同比增长53.21%;实现旅游总收入124051.9万元,同比增长86.64%,其中国内收入118150.88万元,同比增长89.41%。
2.旅游重点项目持续推进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促进旅游项目落地建设。蝴蝶谷旅游保护与开发项目(含“金平蝴蝶谷小镇”),于2017年11月17日由鞠云昆副州长代表州人民政府与深圳铁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总裁在开远成功签约,签约资金人民币30亿元(金平蝴蝶谷小镇12.94亿元)。目前,“蝴蝶谷保护与开发项目”及金平蝴蝶谷小镇已经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蝴蝶谷保护与开发项目”由深圳铁汉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完成了概念性规划,通过州旅发委、州旅投公司及金平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与的初步审查;金平蝴蝶谷小镇项目由天津大学城市规划设计院完成了总体规划,已通过州级评审并报省发改委备案,修建性详规编制完成并上报省住建厅待评审。
二是加大项目建设力度,逐步改善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完成金水河593红色教育基地、金平花果山森林公园、勐拉泰丽休闲园等旅游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900万元;进一步完善勐哩傣乡、滮水岩特色村旅游服务功能,安装完成勐哩傣乡游客服务咨询中心景点标识牌、导览图、LED显示屏、宣传牌和安防设施配置(投入资金75万元),安装完成滮水岩特色村安防监控设施、旅游标识牌及宣传牌等(投入资金55万元);建设完成蝴蝶谷、勐拉温泉等景区景点部分道路、旅游公厕、景观亭、游客栈道、旅游标识标牌等设施;建设完成金平绿宝云皓大酒店项目(投资2.2亿元)主体工程。
3.旅游产业培植取得新进展
一是积极邀请蝴蝶专家开展第二期蝴蝶生态系统及蝴蝶资源调查,采集标本200只,增加新目录5个,发现新种1个。
二是种植蝴蝶寄主植物、蜜源植物20余种50余万株176亩(野猪冲106亩、马鞍底70亩),每年可为8个科50余种300余万只蝴蝶提供食物,累计投入资金138万元。实施了拉灯景区生态多样性系统修复工程,种植蝴蝶寄主植物竹类、藤本植物等25亩,累计投入资金5万余元;
三是建设红河哈尼稻作梯田系统监测展示中心(原“金平县哈尼梯田文化交流中心”项目),完成项目立项、用地选址、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等前期工作。
四是在马鞍底滮水岩创建500亩哈尼梯田红米、紫糯米等本地谷种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创建100亩哈尼梯田红米、紫糯米等本地优良谷种“提纯复状”建设基地,引导群众发展本地生态鸭、鱼、泥鳅、黄鳝等养殖,并在阿得博乡期咱迷村、马鞍底乡滮水岩开展稻田生态泥鳅养殖扶持示范,共发放泥鳅苗400公斤,放养梯田面积220亩,扶持农户121户,投入资金20000元。
4.旅游宣传营销多样化
一是印制并发放《云南省金平县马鞍底蝴蝶谷保护管理条例》宣传册12000册、宣传单12000份,投入资金21250.00元;发放金平县旅游宣传折页、导游金平3000份。
二是协助中央电视台栏目组、云南电视台、云南卫视拍摄箭环蝶爆发盛景,央视拍摄题为“云南金平:上亿只蝴蝶爆发,引游客观赏”视频新闻,分别在中央电视台中文国际频道(CCTV4)《中国新闻》、新闻频道(CCTV13)《新闻直播间》播报,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三是协助红河电视台拍摄“红河州60周年州庆纪录片”等。
四是创建“中国红河蝴蝶谷”网站和微信平台,及时更新金平旅游网、新浪微博、金平旅游微信等平台旅游资讯。在金平县金运客运站、汽车南站设立旅游咨询服务点。
五是组织参加2017年中越(老街)边境贸易会、2017年昆明国际旅游交易会、2017南亚东南亚国家商品暨投资贸易洽谈会、外交部举办的“大爱无国界义卖”宣传推介活动、州委州政府举办的州庆六十周年旅游项目推广招商引资等系列活动,大力开展旅游宣传促销、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5.旅游市场整治成效显著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金平县旅游市场秩序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陈黎任组长,分管旅游的副县长普红芬同志任副组长,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县人民政府认真研究制定并下发了《金平县贯彻落实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措施工作方案》(金政办发〔2017〕68号),对全县旅游市场秩序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检查力度。按照“整体联动、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严厉打击“黑社”、“黑导”,重点检查旅游团队运行情况和导游带团情况,旅行社使用团队电子行程单情况,采取集中专项治理和日常突击检查相结合,在马鞍底乡和勐拉镇等主要景点开展循环突击检查的方式开展团队检查工作。
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专项整治。每季度联合公安、宣传、卫生、工商、文体、计生等部门开展全县宾馆酒店、公共娱乐场所、出租屋等场所艾滋病检查、艾滋病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宣传资料发放等工作;5月17日至18日,联合马鞍底乡政府、马鞍底乡卫生院、马鞍底乡边防派出所等相关工作人员10余人次,对乡辖区内的全部宾馆酒店、农家乐、乡村客栈进行旅游市场大检查大整治,通过检查,大部分企业均存在无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环境卫生差等问题,检查组随即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五是开展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以景区管理单位和辖区乡镇为重点综合开展环境治理工作,积极开展景区自查和综合检查,严厉打击旅游景区及周边占道经营、强买强卖、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查处和取缔旅游景区及周边各种非法经营商贩,游商浮贩、尾随兜售等影响旅游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旅游景区及周边各类车辆违章停放和停车场车辆停放混乱,导致交通堵塞现象;全面治理景区、景点及景区、景点周边环境卫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10,927,677.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27,677.5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收入合计增加8537587.42元,增加357.21%,主要增加原因分析:2017年增加金平县中国红河蝴蝶谷坪河自然景区项目经费100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支出合2,126,535.58元。其中:基本支出899,552.58元,占总支出的42.3%;项目支出1,226,983元,占总支出的57.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支出合计增加376323.79元,增加21.50%,主要增加原因分析:2017年增加实施项目。
(一)基本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99,552.58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1,530.88元,增长30.74%,主要增加原因分析:2017年工资增幅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2.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7.8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26,98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4792.91元,增加15.51%,主要增加原因分析:2017年增加实施项目。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项目支出1,226,983元,其中:2079999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红财建发(2017)64号金平县中国红河蝴蝶谷坪河自然景区基础设施项目支出297,300元;2160599款(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中红财行(2014)14号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出45350元;红财行(2016)81号勐拉乡勐拉村委会顶岗村旅游特色村建设补助支出226583元;红财行(2016)81号金平蝴蝶谷游客服务中心建设补助157750元;红财行(2016)85号金平县勐拉乡顶岗村民族特色旅游村建设补助支出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6535.5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76623.79元,增加21.50%,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增加实施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8,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8%。主要用于2017年绩效工资支出。
2.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9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8%。主要用于坪河自然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修建性详规设计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80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4%。主要用于2017年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677,722.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89%。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日常公用经费(办公经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5,300元,支出决算为25,664元,完成预算的5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664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严格遵守“三公”经费厉行节约原则。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1,823.71元,下降55.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1,823.71元,减少55.3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全面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原则。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25664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64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5664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聘请专家指导和培训工作、上级调研活动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76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6769.26元,减少26.10%,主要原因分析:2017年主要减少了办公费、印刷费、公务接待费等开支。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资产总额11,330,216.98元,其中,流动资产10,247,890.37元,固定资产1,074,766.6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2,6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959962.42元,增加378.0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0409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0元,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预算绩效信息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度收入合计10,927,677.58元,支出合计2126535.58元。县旅发委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州委“融入滇中、联动南北、开放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关于建设旅游强州的决定,围绕金平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按照县委提出的“农业产业富民、特色工业强县、绿色生态立县、开发开放活县、科教文旅兴县”的战略发展思路,进一步明确了金平旅游产业发展的战略地位,稳步推进重点旅游项目建设,不断完善旅游服务及配套设施,进一步提升了旅游服务及接待能力。一年来通过大力发展金平旅游业,取得的效果:2017年1-12月,全县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01.66万人次,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94.74万人次,同比增长42.44%,接待入境旅游者69239人次,同比增长89.44%;实现旅游总收入 86964.13万元,同比增长 48.99%,其中国内收入81492.49万元,同比增长46.07%。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2.财政拨款收入:是由县级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县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一般公共预算:是指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透过一般公共预算,可以使人们了解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也可以体现政府政策意图和目标。
4.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国家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其收入归属政府,不归属任何部门。
5.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包括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而设立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以及用于办理特定事项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财政转移支付以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目标,应以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专项转移支付应建立健全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6.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7.机关运行经费:用于购买保障行政运行的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金平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
监督索引号53253000142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旅游发展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