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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930-110310-509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扶贫办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628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省委、省政府及州委、州政府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拟订金平县扶贫开发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扶贫资金管理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使用分配方案,指导、检查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及其监督。

  3.负责制定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素质提高、灾后扶贫、贫困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边境及民族等特殊困难群体和区域扶贫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4.负责统筹、协调信贷扶贫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5.负责财政资金易地扶贫开发工作,组织、指导财政扶贫资金安排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

  6.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开发工作,负责联系、协调外资扶贫项目,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7.负责统筹协调外交部帮扶、上海对口帮扶、省、州单位挂钩扶贫和经济社会合作相关工作。

  8.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来,金平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立足“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核心要义,围绕年度退出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项目实施管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着眼发挥“突出主导、抓好服务、协调推进、精准脱贫”职能,以“找准精准扶贫、立足建档立卡、多方协调整合、强力脱贫攻坚”为主线,根据于“两不愁、三保障”退出总体目标和“696”、“三率一度”退出标准,以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为重点,以“挂包帮”“转走访”为平台,努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金融扶贫四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向建州60周年献礼。

  1.以“动态管理”为根本,抓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

  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根本标尺,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扎实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先后制定了《金平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脱贫攻坚责任清单》等系列措施,积极协助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召开有关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和调度,推动工作落实。同时及时成立牵头成立督导组,对14个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组就县级行业部门、乡镇、贫困村工作开展情况定时督导;抽调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县纪委对13乡镇贫困动态管理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历次累计为全县动态管理工作开展提出整改120余条,确保了我县脱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圆满完成。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实际完成系统内标识重点帮扶对象1549户6691人,新识别2424户9575人,2014至2016年脱贫返贫户456户1830人,识别不精准剔除528户2117人。经过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后,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9008户80031人。

  2.以“对标对表”为抓手,建立完善自查评估体系

  围绕“两不愁、三保障”扶贫开发总目标和“696”、“三率一度”贫困退出标准认真对标对表,牵头、主导、协助深入开展贫困退出自查评估,分别召开县、乡贫困退出分析研判会议,提出详细的落实计划和工作措施。一是各乡镇均完成制定了增加贫困户收入的措施和工作计划,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整合农业、林业、畜牧、科技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及山区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安排产业扶持,促进贫困户增收;二是加大安全稳固住房建设投入力度,整合扶贫安居、危房改造资金实施贫困户安居房建设,县发改局在规划实施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尽量纳入项目实施计划;三是加大适龄青少年就学保障力度,全面开展“因贫缀学”、“因学致贫”摸底排查,精准锁定需教育扶贫贫困户,在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中完成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13户、因学致贫337户教育扶持;四是加大基本医疗保障力度,制定工作计划和措施,确保2017年全部达标;五是加大社会养老保障力度,全面开展排查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及原因,确保2017年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均100%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六是加大贫困村宽带网络建设投入力度,并按计划实施项目建设,现项目建设已达标;七是加大贫困乡镇、贫困村农村卫生服务保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调整充实医务人员、完善卫生硬件、软件设施建设,确保达到贫困退出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基本卫生服务保障水平。

  3.以“项目实施”为载体,加大脱贫攻坚推进力度

  以财政专项扶贫为主导,多方筹措整合资源,为脱贫攻坚工作稳健推进提供了充裕扶贫资金保障,积极争取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及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累计投入扶贫资金17.25亿元(其中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4亿元,社会帮扶资金0.63亿元,金融扶贫资金8.03亿元,行业部门资金7.35亿元),安排实施项目1424个。

  (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争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395.314万元,安排实施项目1270个,所有项目有序推进,部分项目竣工或进入收尾阶段。

  (2)社会帮扶资金。争取社会帮扶资金6286.01万元,其中上海帮扶资金1033万元(到位资金833万元,未到位资金200万元),安排项目7个;外交部帮扶资金844万元,安排实施项目12个;省级挂联部门投入资金596.5万元,州级挂联部门投入资金1087.50万元,县级挂联部门投入资金2096.01万元。

  (3)金融扶贫资金项目。扎实推进金融扶贫资金项目建设,争取到位浦发行3.5亿元,到位国开行到位1.88亿元,安排项目96个,项目已全面启动实施;争取农发行2.65亿元,安排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项目39个,大部分项目工程已启动实施,预计年底完全可以达到入住条件。

  (4)行业部门资金(涉农资金)项目。整合行业部门资金(涉农资金)7.35亿元,项目涵盖农、林、水、基础设施、产业等多个领域,积极从多领域全面推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项目正有序统筹推进中。

  4.以“党建扶贫双推进”为联手,突出组织领航

  结合国门党建三年行动计划和基层党建提升年工作,坚持党建与扶贫“双推进”,积极协助县委组织部切实加强边境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组织保障。一是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引领功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政治核心引领作用。全面推行基层党员带领群众创业致富贷款工作,全县共发放创业致富贷款2100余万元;共创建“股份合作经济”项目106个。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思想教育引领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及时组建了党校教师、党员领导干部、先进模范等“七支队伍”,深入基层一线讲党课862堂,广泛向基层党员群众宣传脱贫攻坚的政策和知识,进一步明确导向、凝聚人心,激发群众脱贫内生动力。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服务引领作用。2017年,建设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农村党支部活动室278个,实现了所有村民小组、农村党支部活动室全覆盖。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党建模式,建成115个综合服务平台站点,为群众提供138项便民服务事项,累计申办综合服务事项17.22万件,办结16.7万件,办结率97.65%。采取“支部+公司+基地+贫困户”等模式,着力打造“金岭瑶药”、“金平傣媳妇”等一批农村电商项目,带领建档立卡贫困户共412户1615人增收脱贫。

  5.以“主题活动”为助力,激发群众实践内生动力

  积极协助县委宣传部认真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为脱贫攻坚提供精神动力和文明支撑。一是增强群众自强意识,用好主流媒体专栏、网络宣传和立体宣传,推动脱贫攻坚志愿宣讲活动进村寨、文艺巡演进乡村、政策知识普及读本进农户,组织群众学习先进典型,坚定艰苦奋斗、战胜贫困的决心和勇气。二是增强群众诚信意识,强化正面激励,加强村规民约建设,筹备开展“信用村”“信用组”“信用户”创建,规范低保管理,深入开展村容村貌整治、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引导贫困群众养成诚信观念和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三是增强群众感恩意识,积极排练和演出歌舞、小品等文艺作品,展示党的关怀史和关爱帐,实施边境村寨“红旗飘飘”工程,积极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广大群众发自内心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主旋律。

  6.以“百日行动”为平台,抓紧“最后一公里”冲刺

  一是根据《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云南省“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云贫开发〔2017〕36号)精神,及时制定《金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金平县贫困户贫困村退出工作流程>的通知》(金贫开办发〔2017〕37号)文件,并且组织各乡镇认真对照《2017贫困退出计划脱贫人口、村退出标准对照表》要求进行自查自检、进村入户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摸底排查,且整理出各乡镇预脱贫名册,根据各乡镇提供的初步预脱贫名册,下发《关于2017年度贫困退出信息数据复核工作的通知》,将各乡镇申报初步预脱贫名册交由各行业部门进行比对。根据各乡镇、行业部门数据比对情况,在收入方面,预脱贫的10652人中,人均纯收入均能达到3200元以上;在校生情况方面,适龄儿童1284人,在校1181人,县教育局正采取控辍保学、“两后生”继续教育等方式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医疗保障方面,均达到100%参保率;社会养老有保障方面,符合参保9440人,实际参保9438人,参保率99.97%,针对应参保而未参保的人员,各乡镇、县人社局已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全面排查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问题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2017年末所有贫困户符合条件人口100%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于安全住房方面,C级住房556户,D级131户,其中C级已享受补助118户,D级已享受补助18户,县扶贫办、县民宗局、县住建局已整合扶贫安居、危房改造,加大对农村危旧房改造投入力度,确保年底均能达到安全稳定的住房;关于贫困村通宽带网络、动力电、村卫生室建设、道路硬化、通广播电视、公共活动场所建设、适龄儿童有学上方面,均已达标。已将各行业部门数据比对情况反馈给各乡镇进行核实、整改。二是制定下发《金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 金平县“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金贫开办发〔2017〕38号)文件,拟定全县44条问题清单和提出整改措施计划,县级各部门认领问题清单认真整改落实,于11月2日,组织各行业部门根据《金平县扶贫办“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任务落实情况督查统计表》,研究确定本部门涉及的相关工作时限,督促各行业部门抓紧落实。三是根据《关于召开全州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暨扶贫措施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业务视频培训会议的紧急通知》(红贫开办发电〔2017〕18号)文件精神,全面组织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受帮扶情况进行全面采集、收集工作,并进行系统录入工作。

  7.以“挂包帮”“转走访”为推力,充实扶贫人力资源

  强化村级扶贫队伍建设,2017年安排驻村工作队员340人,其中省级3个部门21人、州级19个部门53人、县级58个部门87人、乡级13个乡镇179人,派驻于全县65个贫困行政村;健全完善“挂包帮”“转走访”结对帮扶联系,按照人均最高结对不超过5户的要求,组织安排省、州、县、乡129家部门4836人,结对帮扶13乡镇2584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挂联率100%,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早日脱贫提供智力物力帮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脱贫建小康过程中得到智力物力支持。

  8.以“年度脱贫任务”为目标,全面抓好年度脱贫退出

  按“696”“三率一度”退出标准,围绕“两不愁、三保障”退出根本要求,加强领导、强化队伍、健全机制,抓好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六个精准”,扎实落实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五个一批”项目建设,不断自查自纠,进一步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信息,确保了2017年年度脱贫摘帽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住建、人社、教育、卫计、发改、民政、水务等部门数据比对,各乡镇上报的拟脱贫退出人员4968户21414人,符合参加养老保险且已参保12917人,预脱贫人口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已达100%,有安全稳固住房4123户,适龄儿童均不存在辍学,享受低保7920人,工商注册登记121户,家庭医生签约20784人。饮水达到安全,贫困户常年有粮食、四季有衣。经比对完全达到“两不愁、三保障”的有3005户1110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2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1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29,054,667.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23,467.52元,占总收入的95.76%;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231,200元,占总收入的4.24%。比上年决算数95,820,019.61元,减少67,996,552.09元,下降70.96%,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增加是提高了基本工资、提高改革性补贴和公务交通补贴,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2017年的大部分扶贫项目直接由财政拨付至项目实施乡镇或单位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46,600,145.42元。其中:基本支出3,150,462.52元,占总支出的6.76%;项目支出43,449,682.90元,占总支出的93.24%。比上年决算数74,843,010.61元,减少28,242,865.19元,下降37.74%,主要原因为2016年以前部分项目资金经扶贫账户报账制改为2017年直接由财政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的乡镇或单位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50,462.52元。比上年决算数2,290,110.61元,增加860,351.91元,增长37.57%,主要原因为工资提标、人员零星增资和发放车改补贴等。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0.4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9.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449,682.90元。比上年决算数72,552,900元,减少29,103,217.10元,下降40.11%,主要原因为由2016年以前部分项目资金经扶贫账户报账制改为2017年的直接由财政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452,945.4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4%。比上年决算数74843010.61元,减少29390065.19元,下降39.27%,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是提高了基本工资和各项津贴补贴,项目支出减少原因是由2016年以前部分项目资金经扶贫账户报账制改为2017年的直接由财政直接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1,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提高改革性补贴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科目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9,62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补贴支出;

  3. 农林水(类)支出44,881,978.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74%。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机关运行、会议培训、办公设备购置及脱贫攻坚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8,200元,支出决算为72,891.73元,完成预算数的190.8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2,891.73元,完成预算的190.8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接待中央、省、州督查考核组批次增加,对口帮扶部门外交部、上海合作交流增多,对乡镇业务培训、业务接待工作量增多,加之省、州部门行业部门或学术部门到我县开展调研脱贫攻坚工作,由扶贫办接待。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8,647.01元,增长13.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元,比上年减少21,800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2,891.73元,比上年决算数42,460.15元增加30,341.58元,增长71.9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支出决算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中央、省、州督查考核组批次增加,对口帮扶部门外交部、上海合作交流增多,对乡镇业务培训、业务接待工作量增多,加之省、州等行业部门或学术部门到我县开展调研脱贫攻坚工作,由扶贫办接待。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72,891.73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72,891.73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72,891.7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省、州督查考核组批次增加,对口帮扶部门外交部、上海合作交流增多,对乡镇业务培训、业务接待工作量增多,加之省、州等行业部门或学术部门到我县开展调研脱贫攻坚工作等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2,277元,比上年决算数68,811元增加233,466元,增长77.24%,主要原因为在职在编人员增加,挂职、抽调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的干部人数增加;加之项目增多,到乡镇督查检查工作次数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办公设备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资产总额9,914,220.16元,其中,流动资产4,740,261.67元,固定资产4,966,536.42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07,422.07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决算数28,192,265.28元减少18,278,045.12元,下降64.83%,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7,517,102.12元,下降78.70%,固定资产减少760,943元。下降13.29%,(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

  (四)预算绩效信息

  按照《预算法》规定及县财政局关于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相关要求,将部门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金平县扶贫办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中未绩效评价事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表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三)结转结余资金:是指与财政有缴拨款关系的各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含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按照财政部批复的预算,在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未列支出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结转资金是指预算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

  (四)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主要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乡村道路、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人畜饮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方面的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生产发展(项),主要反映用于农村贫困地区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林果地建设等生产发展项目以及相关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项目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628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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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