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5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议,主动接受县人大的监督,依法履职;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接受州外事侨务办的业务指导;协调全县的外事侨务工作,并对全县13个乡镇的外事侨务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2.遵循外交大权在中央、高度统一执行对外政策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统一对外政策,统一对外行动部署,统一对外表态口径,统一外事管理规章,行使外事归口管理的职能,协调我县的重要外事和侨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积极主动地为全县对外工作提供服务。
3.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和各个发展阶段的中心任务,根据我国对外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的对外工作部署,研究不同时期我县对外开放的主要攻略和实施办法。
4.协同有关部门疏通对外交往渠道,拓展对外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司法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处理全县的外事和政治性涉外事项,办理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等领导机关的对外交往事项;统一办理全县派遣临时因公出国人员的上呈报告、申办护照和外国签证手续,组织、协助、督促有关部门对出访人员进行外事政策和纪律教育,掌握出访活动情况和出访成果;办理邀请外国(包括港澳地区)人员来我县访问的上呈报告;指导和组织好各类来访外宾的接待工作;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港澳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务院港澳办、省港澳办有关港澳事务的各项规定,收集了解、研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经济、文化和商业等领域的基本情况和其他社会动态,向县委、县政府提供有关信息和参考建议;承办我县因公赴港澳审批和审核报批工作。
5.配合县委宣传部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对外宣传。根据中央和国家的对外方针政策提供对外表态口径,指导和协同有关部门编辑发行我县对外宣传品。
6.负责外国记者的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管理本地区的外国专家、留学生、实习生、外国侨民和“三资”企业外方人员以及其他外国人。处理相关的涉外事项,参与涉外民事、刑事案件的处理。
7.认真执行我国与越南签订的各种条约、协定和协议,积极发展中越友好合作关系,妥善处理边境涉外事务,改善边境管理,发展边疆民族经济,做好界务维护、界碑管理、边境管理、口岸管理等工作。
8.有针对性地在我县开展国际形势、对外政策、外事纪律、涉外保密和对外礼节礼貌等方面的教育。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外事纪律以及涉外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参与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涉外保密的重大案件。
9.贯彻执行中央的侨务工作方针和政策,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中央、省、州出台的具体实施办法,依侨护侨,挖掘侨力为我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建设服务,为我县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为我县的扶贫攻坚和新农村建设服务。
10.积极参与管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县的活动和县内民间组织的涉外活动,积极引导,趋利避害,造福于民。
11.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看齐中央精神要求,在授权范围内加强外事工作的统筹谋划和部署实施。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外办的具体指导下,县外办立足金平边境县的特点,有序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我县与越南相邻各县间的务实合作,为营造良好的周边外交环境贡献力量。
2.规范外事管理工作。按照省、州党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由县外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制定完善了《中共金平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工作规则》以及《中共金平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经提交县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以金办发〔2017〕105号文件正式行文实施。这两个文件的出台,进一步夯实了党管外事工作体制机制,外事工作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外事工作在全县开放格局中的地位作用得到明显提升,县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权威领导作用逐步显现,对我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外事工作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规范全县的对外开放工作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主动作为,做好对外交往工作。根据金平县与越南封土县春节来临之际相互来往祝贺的传统,1月11日,应越南封土县人民委员会的邀请,我县组成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普红芬带队的代表团,前往越南封土县参加金平封土两县2017年春节祝贺活动。活动中,双方就过去一年的合作成果进行总结,并对今后的合作意向交换了意见。
3.加强地方政府间会谈会晤,做好例会组织筹备工作。根据中越六县第十一次工作例会会谈纪要精神,应南润县人民委员会邀请,中国金平·越南坝洒封土清河南润孟谍六县第十二次工作例会于7月12-14日在越南莱州省南润县举行,金平县代表团团长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杨光亮,工信、人社、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共12人参加了例会。例会就边境管理、森林防火、跨境务工、食品安全、商贸合作等事项进行协商,并签订会议纪要。第十三次例会于2017年12月19至22日在金平县城举行,就边境管理、跨国婚姻、跨境务工、修建界河桥梁等事项进行了协商。
4.加大民间交往力度,不断延伸友好交流触角。今年举办傣族“泼水节”之际,积极支持配合金平傣学会与越南莱州省傣学会沟通联系,邀请越方友好人士共同开展节庆活动,夯实中越友好的民意基础。马鞍底地西北--越南迤底乡老寨、金水河镇隔界--越南会笼乡波多、两对友好村寨分别于9月3日、9月16日开展了共建活动。通过活动广交朋友,以经促政,以民促官,增进两国人民间的友谊,扩大和丰富地方外交,树立了全县开放、发展的良好形象。
5.认真配合做好中越两军第四次边境高层会晤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越南封土县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会晤期间地方政府的联系配合工作,指导金水河镇与越南封土县会笼乡波多村开展好友谊共建活动,为两军会晤营造友好氛围。同时配合军方做好标语翻译及相关筹备工作,确保会晤活动各项议程圆满完成。
6.积极参与配合县工商信局、金水河国际道路运输管理站、金水河海关与越方的工作会谈,了解掌握各部门与越方合作交往情况,以便加强外事统筹,促进全县对外工作的开展。
7.突出边境管理,协调联动维护边境稳定。
(1)加大中越“三个法律文件”、出入境管理规定以及边界管理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让边民们进一步了解我国边境政策,提升对守土、固边重要性的认识。2017年春节前夕,组织工作人员到6个边境乡镇发放边境外事政策法规宣传挂历3000余份,通过通俗易懂的图文将日常生产生活中需要注意的过耕、过牧、非法通婚、界碑管理等问题向广大边民进行宣传,使之更直观地了解了边境政策,进一步增强边民的国界意识和领土主权意识。2017年争取省外办专项资金,在南科、田房、者米、翁当、龙脖河等地设立了五个外事法规宣传栏,进一步扩大了外事法规宣传的覆盖面。
(2)协同金河镇及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妥善处理了越南莱州省封土县麻栗寨乡多人死亡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有效维护了边境稳定。
(3)继续执行边境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各边管部门之间的沟通配合。由外办牵头召集,相关涉边管理部门负责人参与,就边境管理工作进行沟通交流,2017年度共计召开了4次联席会。
(4)切实加强对边界设施的建设维护。一是积极开展界河河堤治理工作。加强与县水务局的协作配合,对我县拟在“十三五”期间修建的界河河堤邀请越方进行会谈,积极上报审批,现已全部经中越联委会批复,待水利部门项目下达后即可动工。二是66(1)号界碑下方360米处修复加固河堤经中越边界联合委员会批复同意,工程于今年3月底动工实施,4月全部修复完成。三是与越南坝洒县沟通联系,于2017年4月就马鞍底乡天生桥界河桥梁护栏修复一事进行实地查看并协商修复事宜。目前双方已达成共识,修复工程于5月26日启动实施,8月22日双方进行了竣工验收。四是于2017年11月28日、12月4日分别邀请越南坝洒县、封土县相关领导到我县就2018年拟实施的10个界碑防护栏进行实地考察协商,达成共识后报中越陆地边界联合委员会审批。
(5)认真开展边境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越方交涉。由于我县与越南相邻的地域特殊性,边境地区私开通道问题较为严重,为确保我县边境地区的安宁与稳定,我办将边境踏查列为工作重点,多次到金河镇、金水河、勐桥、马鞍底进行实地查看,与边防部队、县打私办联合开展边境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函与越方交涉,维护边境稳定。今年5月及11月,分别向封土县发函要求核查处理66-68界段私开通道问题及向坝洒县发函要求核查处理越方修建巡逻道倾倒砂石问题,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加强66-68号界段私开通道的封堵,越南坝洒县倾倒砂石问题已整改完毕,有效维护了边境稳定。
(6)加强外事界务员队伍建设,增强其政策法规意识和处理边境地区涉外突发事件的能力。2017年5月10日至12日,组织全县55名界务员前往蒙自军分区参加红河州外办组织的“三员”培训班,就边境管理、界务员素质提升、打击暴力恐怖行为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界务员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其在边境管理中的作用。
8.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和服务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县因公出国(境)政策规定,加强对因公出访团组的计划报批和量化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严格按照“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原则安排出访团组,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检查。在做好管理和服务工作方面,外办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出访团组及出访人员的出国前教育,强调外事纪律规定,加强在外期间的管理、监督,确保每个团组圆满完成出访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全县有关部门持边通证出访越南边境地区团组3批28人次,因公出国(境)2批17人次,接待越方来访团组7批72人次。
9.关爱侨情,做好归侨侨眷服务工作。
加大对全县归侨侨眷、华侨华人工作的管理服务力度。积极主动向州外侨办汇报,争取困难归侨侨眷补助资金1万元,按照补助条件进行认真审核,于今年10月底将补助资金及时发放完毕。
10.群策群力,做好扶贫攻坚工作。
在上年度开展扶贫攻坚的基础上,组织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新一轮回访工作,进一步了解挂包联系户的相关信息,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规划和2017年度帮扶计划,协调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青浦区分会投入帮扶资金30万元,用于建盖挂钩点者米顶青小学的公厕及浴室。另外,协调青浦区慈善基金会帮扶资金10万元用于苏鲁、拉祜二队的公共浴室建设,捐赠了金平二小200套运动服,对哈尼田小学的23名贫困学生按每人每年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收入合计1,821,040.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1,040.2元,占总收入的93.41%,其他收入120,000元,占总收入的6.59%。与上年对比增加18.78万元,增长11.5%,主要原因是:增加调整工资和其他收入,所以增加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支出合计1,684,219.95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799.75元,占总支出的63.64%;项目支出612,420.2元,占总支出的36.36%;与上年对比增加9.34万元,增长5.8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6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和用上年结余项目资金支出会议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1,799.7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69万元,增长6.6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6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2,420.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5万元,增长4.52%,主要原因是:用上年结余项目资金支出会议费。
具体项目开支:办公费支出7.82万元、邮电费支出0.86万元、差旅费支出5.19万元、会议费支出4.52业务、培训费支出0.1万元、接待费支出2.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5万元、劳务费支出33.8万元、归国侨眷生活补助支出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支出0.6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4,71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7%。与上年对比增加25542.05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1187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4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59461元、办公费42857.4元、邮电费8569.5元、差旅费51867.8元、会议费45195元、培训费992.9元、接待费35845元、劳务费343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464.6元、归国侨眷生活补助10000元、住房公积金71880元、独子费140元、办公设备购置6600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83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5638元、离休费75660元、退休费71249.2元、一次性抚恤金10290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81700元,支出决算为71,309.6元,完成预算的25.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5,464.6元,完成预算的12.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845元,完成预算的12.7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2390.4元,下降2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935.4元,下降2.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21455元,下降37.4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64.6元,占49.73%;公务接待费支出35,845元,占50.2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5,464.6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5,464.6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边境巡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84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84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外事活动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97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200元,下降4.11%,主要原因分析:办公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14634.65元、接待费9337.35元、劳务费4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资产总额4,206,326.93元,其中,流动资产294,612.3元,固定资产3,911,711.63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3966.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9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公开07表)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为我单位各级机构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执法办案项目所需经费。
四、结转下年:为我单位各级机构本年结转资金,主要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一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如部分需跨年度组织实施的稽查办案项目所需经费等。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单位各级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执法办案、监管监测审查、监管信息化、监管规制、国际监管、普惠金融发展、监管行政设施及培训等项目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我单位各级机构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问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保障我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35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