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2.依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全县社会保险有关政策,不断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保险事业发展;
3.经办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被征地人员、自由职业者等县内统筹对象的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登记、个人帐户、待遇支付、财务、稽核等各环节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企事业单位改制有关社会保险工作;
5.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制定措施,对重大政策性问题和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汇报;
6.负责全县社会保险政策宣传,经验总结、推广;
7.负责县政府授权各项专项经费的预算编制和发放等管理工作。
8.承办县人民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社会保险参保情况。2017年金平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16062人,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094人(企业养老参保7865人,机关事业养老参保8229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99968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125677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89526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养老保险100%参保。2017年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49920人,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336362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13558人,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124654人,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基本医疗保险100%参保。2017年参加失业保险人数8630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0963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0185人。金平县2017年度社会保险参保任务已完成,并按要求完成全县社会保障卡推行任务,全县社会保障卡持卡人数289288人。
2.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情况。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640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收入35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费收入328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收入6451.06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2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287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征缴收入199万元,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服务率100%。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2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 0 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104,098.4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04,098.4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789,844.18元,上升34.13%,主要原因分析:1.2017年增加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财政拨款收入。2.增加在职职工工资财政拨款收入。3.增加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独子奖励金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086,146.45元。其中:基本支出2,800,897.93元,占总支出的90.76%;项目支出285,248.52元,占总支出的9.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324,414.39元,上升13.10%,主要原因分析:1.2017年增加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财政拨款支出。2.增加在职职工工资财政拨款支出。3.增加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独子奖励金财政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800,897.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67,431.47元,上升25.40%,主要原因分析:1.2017年增加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财政拨款支出。2.增加在职职工工资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6.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5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5,248.52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31.44元,上升17.38%,主要原因分析增加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独子奖励金由财政拨款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企业退休职工 2277 人,享受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独子奖励金 720 人,全年发放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独子奖励金634,702.6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6,146.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324,414.39元,上升13.10%,主要原因分析:1.2017年增加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单位部分财政拨款支出。2.增加在职职工工资财政拨款支出。3.增加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独子奖励金财政拨款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86,146.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发放,养老保险金缴纳、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独子奖励金发放、社会保险相关工作及机构日常工作运行维护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400.00元,支出决算为3,200.00元,完成预算的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200元,完成预算的5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977.00元,下降55.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减0元,增减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减0元,增减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977.00元,下降55.4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3,200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局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我局无此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3,2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局无此项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883.0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511.36元,上升55.16%,主要原因分析:社会保险工作日常工作量增加,相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相关工作使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资产总额1,211,024.13元,其中,流动资产663,703.38元,固定资产376,020.7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71,3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1,265.07元,下降3.41%,其中固定资产增加6,524.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00.00元,为货物采购。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上年预算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结转下年,为当年支出预算未完成,按规定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