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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10322-944
  • 发布机构
    金平县水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县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是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三是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的综合规划、防汛抗旱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水利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拟订全县水资源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四是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五是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六是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归口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七是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工程的安全监管;八是负责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承担金平县水土保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九是负责全县农村水利水电工作;十是负责全县水政监察执法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十一是按照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十二是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培训和水利涉外事务;十三是承办金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预计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12亿元。各项工作完成如下:

  1.农村饮水保障项目。实施完成了2016饮水保障项目,受益金水河镇、勐拉镇、金河镇、阿得博乡4个乡镇8个行政村11个村民小组,完成投资114万元;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涉及全县13个乡镇53个行政村121个自然村7.2538万人,概算投资903万元,截至12月底完成了招投标工作并选定施工单位。

  2.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金平县水务局所挂钩联系的营盘乡位于金平县城西北部,全乡共9个村委会,88个村民小组,全乡有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7个、村民小组77个,贫困人口2080户8683人。我单位68名干部职工挂钩联系罗戈塘、水塘2个行政村12个自然村389户。2017年以来,按照县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选派2名职工进行驻点帮扶,派出职工10人两批次深入贫困村开展动态管理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分两批次深入贫困村进行了转走访工作,切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2017年,县水务局共投入资金130万元用于营盘乡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2万元。

  3.铜厂水库。2017年度投资任务7500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0日,完成投资7502.35万元。形象进度为:完成输水(导流)隧洞及溢洪道工程、度汛坝体填筑、大坝基座浇筑;于2017年5月4日启动大坝沥青混凝土心墙填筑,截至12月22日完成填筑高度17.9米;完成固结灌浆孔710个8828.9米,固结检查孔38个,进尺458.5米、帷幕灌浆孔299个17691.05米,帷幕检查孔31个,进尺1805.56米,溢洪道加孔9个,进尺651.3米。渠道工程建设工作方面,长安冲渠道勐谢隧洞全线灌通并完成开挖与支护442米,于2017年7月7日完成隐蔽工程验收,完成勐谢输水隧洞全段442米混凝土浇筑,输水渠道1590米,开挖平台5363米;毛贝湾渠道完成取水坝支砌施工,完成渠道砌筑1500米,开挖沟渠平台5800米。

  4.那兰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工程批复总投资9838.96万元,截至目前到位资金6525万元,2017年计划完成投资5000万元,截至目前完成投资3976.8万元,征地工作完成80%,完成管槽开挖2公里,管道安装工作正在进行。

  5.勐拉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金平县勐拉乡红岩冲山洪沟治理工程项目于2016年3月2日开工,迄今项目共计完成总长度01标段为1672.16m(设计变更计划截去上游左右岸各250m);02标段已经完成清淤段全部内容,清淤长度661.2m,完成预制箱涵浇筑并安装272节(每节1.5m)共计408m,累计完成资金拨付579.54元。该项目01、02标段已进入竣工结算阶段。

  6.重点县项目完成情况。金平县2017年重点县项目工程概算总投资2252.7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00万元;省级财政补助800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60万元;受益群众集资、投工投劳折资92.76万元。目前,到位资金20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00万元,省级资金800万元,其它资金30万元(甘蔗产业整合资金),目前已完成泵站建设1座、取水池9座、渠道9.5公km、管道11.58km、50立方水池5座、200立方水池1座等及其它附属工程,完成投资1025.67万元。

  7.龙塘山公园水保项目。龙塘山小流域水土保持项目点位于金河镇南部,距县城12.2km,项目受益金河镇大老塘、牛拦冲、石桩3个村委会。龙塘山小流域土地总面积为23.68km2,水土流失面积为23.68km2,项目规划治理面积为19km2,治理程度80.24%。项目设计架设配套灌溉管道411.3m,新建取水泵站1座、50m3蓄水池9座、100m3蓄水池4座、500m3蓄水池1座。项目概算总投资755.79万元(包括工程措施费373.44万元),其中:坡改梯工程投资116.74万元;配套工程256.70万元;林草措施264.85万元;封育治理措施24.70万元;独立费用70.79万元;预备费22.01万元。根据治理措施和相应的国家补助标准,其中:中央投资600万元,地方配套155.79万元。项目建设总工期为9个月。

  8.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①攀枝花水沟。金平县沙依坡乡攀枝花水沟位于金平县沙依坡乡金水村委会境内,灌区主要取水水源为骂匪河,攀枝花水沟从骂匪河取水,取水口以上控制径流面积16.06km2,多年平均流量为1.13m3/s,灌溉方式采用沟渠灌溉。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是改造攀枝花水沟8.433公里以及配套渠系建筑物:取水口1座,背水桥2座,分水闸7座、泄洪闸。项目控制灌溉面积3600亩,改善灌溉面积1600亩,受益户数270户,人口1195人。工程概算总投资300万元。②黄泥坡水沟。金河镇黄泥坡水沟位于金平县金河镇十里村,水沟全长1.919km(已完成348m建设,需新建1571m),灌溉面积710亩,水沟设计引水流量0.13m3/s,受益3个村民小组(金平县金河镇平安寨、大保寨、热水塘3个村民小组)300余户1300余人。工程概算总投资88.27万元。目前,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

  9.勐桥乡四角田河提建设项目

  2017年9月金平县水务局委托红河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承担金平县勐桥乡四角田村堤防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红河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于2017年10月开始地质勘察及测量等工作。2017年12月7日金平县水利学会组织召开了《金平县勐桥乡四角田村堤防工程(送审稿)》的评审会,《金平县勐桥乡四角田村堤防工程(送审稿)》通过专家评审。目前设计报告正在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修改。

  金平县水务局要求红河水利水电工程地质钻探队2017年12月中旬必须对报批稿修改完成并上报审批。计划于2017年12月中旬发布公开招标公告,待公开招标完成后组织中标单位实施该项目,计划2018年汛期前完成该项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行政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0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5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85,185,439.9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190,939.91元,占总收入的91.79%;其他收入6,994,500元,占总收入的8.21%。与上年200,847,587.12元对比减少115,662,147.21元,减少57.58%,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减少,上级部分项目配套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43,968,260.29元。其中:基本支出8,644,898.35元,占总支出的6%;项目支出135,323,361.94元,占总支出的94%。与上年132,195,020.74元对比支出增加11,773,239.55元, 增加8.9%,主要原因以往年度项目支出增加,防汛、水资源、水利工程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644,898.35元。与上年7,195,170.56元对比增加1,449,727.79元, 增加20.14%,主要原因本年人员调资增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资、其他资金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3.8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3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5,323,361.94元。与上年124,999,850.18元对比增加10,323,511.76元, 增加8.25%,主要原因防汛、水资源、水利工程等项目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838,312.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4.34%。与上年82,060,045.63元对比减少18,221,732.72元, 减少22.21%,主要原因铜厂水库、那兰综合利用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省级贷款资金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550,841.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1%。主要用于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纳兰综合利用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7,423.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干部工资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289,479.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主要用于勐桥乡蜜蜂窝集中连片供水、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出;

  4.农林水(类)支出128,590,515.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2%;

  行政运行80,851,988.34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铜厂水库建设等经费;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5,880.00元,主要用于日常开支及会议费支出;

  水利工程建设6,412,705.45元,主要用于水利工程管理日常开支;

  水土保持880,218.33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预防工作及部分机关运行支出;

  防汛6,246,125.45元,主要用于防汛抗旱工作、山洪灾害项目工程款支出;

  农田水利建设16,978,316.03元,主要用于金水河口岸险工险段堤防工程、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中低产田地补助经费、阿得博乡箐口村委会庙房田水沟改扩建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

  水利技术推广5,095,858.43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公用经费;

  农村人畜饮水3,370,484.71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勐桥乡蜜蜂窝集中连片供水、勐拉乡林哩傣乡集中连片供水项目、2015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项目、营盘乡集中连片供水工程;

  其他水利支出7,974,714.20元,主要用于农村人饮安全水质达标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勐桥四角田村堤防治理工程、永平桥至喜望桥段治理工程、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十里村黄泥坡大沟、沙依坡攀枝花大沟;

  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780,105.00元,主要用于永平桥-喜望桥段治理工程。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75,600.00元,支出决算为460,637.84元,完成预算的80.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70,969.19元,完成预算的9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668.65元,完成预算的1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预算数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639,508.60元下降166,435.06元,下降2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428,645.60元下降57,257.41元,下降13.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210,863.00元下降121,194.35元,下降57.48%。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0,969.19元,占80.53%;公务接待费支出89,668.65元,占19.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70,969.19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70,969.19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防汛抗旱、河长办、水利项目建设、水资源综合管理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9,668.65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9,668.65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新增河长办、水资源综合管理中心工作,省、州检查、考核、乡镇水利站到县水务局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5,640.04元,与上年415,972.72元对比减少40,332.68元, 减少9.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业务培训工作会议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河长办、水资源综合管理中心工作,省、州检查、考核、乡镇水利站到县水务局汇报工作发生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资产总额768,757,697.33元,其中,流动资产121,525,128.14元,固定资产4,749,740.1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642,473,704.85元,无形资产15,401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1,262,280.24元,增加7.97%,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780.00元,增加0.69%。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工程61,283.00元。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建设,落实责任,强化绩效管理意识,逐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1.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确定项目预算执行主体责任,科室负责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县财政本年拨付的预算内资金。

  二、农林水支出:为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三、水利支出:指用于保障水务局部门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单位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和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包括防汛抗旱应急、水政执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运行维护等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接待费。因公出因(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照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指用于我局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530002332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水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