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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20240930-110326-268
  • 发布机构
    金平县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8-24
  • 时效性
    有效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1000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

  2.拟定统计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3.核算全县生产总值,整理、测算和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4.组织完成国家部署的普查任务。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省州县委重要决策部署。

  2.推动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3.深入推进扶贫攻坚。

  4.加强统计数据监测管理工作,提高统计质量和服务水平。

  5.搞好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当好政府参谋助手。

  6.及时公开统计信息,规范统计信息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3,445,835.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76,835.28元,占总收入的95.1%;其他收入169,000元,占总收入的4.9%。与上年3184556.44元对比增加261278.84元,增长8.20%,主要原因2017年度财政预算较2016年度有所增加(普查、调查增多)。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3,800,453.09元。其中:基本支出3,650,453.09元,占总支出的96.05%;项目支出150,000元,占总支出的3.95%。与上年3523782.7元对比增加276670.39元,增长7.85%,主要原因:2017年度普查、调查增多导致各项费用支出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50,453.09元。2016年为3523782.70元,增加126670.39元,增长3.59%。主要原因:2017年发放公务员绩效和工资收入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7.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7.2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0,000元。2016年为50000元增加100000元, 增长200%,主要原因:2010508统计抽样调查与往年相比工作量较大即工作经费增加。具体用于2010508款项的培训费,会议费及办公费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3,215.1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6%。2016年为3523782.7元,比2016年减少270567.58元,减少7.68%,主要原因是预算消减,厉行节约。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72,360.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44%。主要用于办公日常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0,8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4%。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0000元,支出决算为71,885.58元,完成预算的55.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3,608.58元,完成预算的54.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277元,完成预算的56.5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厉行节约。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7244元,增长10.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8400元,增长4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1164元,下降28.3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认真执行相关政策,厉行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608.58元,占60.66%;公务接待费支出28,277元,占39.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608.58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3,608.58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到挂钩村委会下乡,各乡镇调研及陪同上级领导调研、到州上开会培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277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8,277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普查、调查的调研,上级到我局指导工作及乡镇统计员和挂钩村委会的就餐和住宿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4,986.84元,2016年为1525666.27元减少530679.43元,减少34.78%,主要原因预算消减,厉行节约。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资产总额1,463,861.36元,其中,流动资产504,045.1元,固定资产959,816.26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3272.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3272.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资产2项,账面原值125432.48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450元,用于采购2台电脑支出。

  (四)预算绩效信息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单位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单位全面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优化资源配置。

  加强预算绩效编制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对项目资金的测算细化到支出明细、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数,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为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补贴和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我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职工工资、离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各项开支。如国库改革等项目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我局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我局机构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53000441001111

相关附件:

附件【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